新国学网:郭在贻:学习和研究训诂应采取的态度_-放逐-治国-都是

编辑:洪镁 来源:古文字强刊
 
  所谓态度,也就是学风问题。研究任何学问,都要有一个好的学风。训诂学是朴学,也就是朴实之学,它最忌

  所谓态度,也就是学风问题。研究任何学问,都要有一个好的学风。训诂学是朴学,也就是朴实之学,它最忌主观臆测和哗众取宠,与之相反,它要求实事求是、无徵不信。具体说来,应注意如下三点:一曰务平实,忌好奇;二曰重证据,戒臆断;三曰宁阙疑,勿强解。

  一、务平实,忌好奇

  先说务平实。务是追求的意思,平实是平稳踏实,它的反面是浮浅躁。务平实,就是说要追求平稳踏实,反对浮浅躁。宋人王安石诗云 :“看似寻常最奇崛,成如容易却艰辛。”最不平凡的东西,倒是往往显得很平凡,一个用一句或几句话就可说明的正确结论,其中却包含了大量艰辛的劳动。有一句成语说“绚烂之极,归乎平淡”,说的也是这个意思。训诂学的最高境界,就是由绚烂而达到平淡。再说忌好奇:忌是忌讳之意,引申之有竭力避免的意思;好奇就是指标新立异、哗众取宠。虽然训诂学并不主张抱残守阙、无所发明,但它反对那种大胆假设、凭空杜撰的所谓发明,因为这些所谓发明是靠不住的。下面,让我们用实例来加以说明:

  《诗经·关雎》第二章:“参差荇菜,左右流之;窈窕淑女,寤寐求之。求之不得,寤寐思服;悠哉悠哉,展转反侧。”其中“左右流之”的流字,《毛传》训为“求也”,“求”在此是择取之意,“左右流之”即是左右择取。《毛传》的训释平正通达,无懈可击。可是有的同志竟认为这个流字应按其本义作“水流”、“流动”讲,并谓《毛传》训流为求是牵强附会,不足置信。到底《毛传》不足信?还是这位同志提出的新解不足信?这只要把《关雎》整首诗仔细地读一遍就清楚了。首先,新解训流为流动,这单就《关雎》第二章孤立地来看,自无不可。但是不能忘记,《关雎》是叠章体诗篇,下面还有两章,其开头两句分别为“参差荇菜,左右采之”、“参差荇菜,左右芼之”。其句法结构与“参差荇菜,左右流之”出於一辙,如果照新解所说,训流字为流动,那麽“左右流之”的主语就是荇菜,而“左右采之”、“左右芼之”的主语却绝对不是荇菜。这样,在互相骈俪的三句诗中(“左右流之”、“左右采之”、“左右芼之”)竟出现了两个主语,这是有背於古代韵文句法规律的。再看,在这首诗中,“求之”、“采之”、“芼之”、“友之”、“乐之”都是动宾结构,之字都作代词用,准此,则“流之”也应是动宾结构,之字也应是代词,《毛传》训流为求,正合此例。可是按照新解所说,训流为流动,则流字便是不及物动词,後面一般不带宾语(使动用法当作别论),“流之”也就不是动宾结构了。这,显然跟整首诗的句法结构相龃龉。所以,新解训流字为流动,未免失之好奇,是经不起推敲的,因而也是站不住脚的。此正如范文澜同志在《中国通史简编·绪言》中所说:“凡立新说,如果显得费力甚大,或通於此处而不能通於他处,或新说虽立而旧说依然不曾为有力的证据所推翻,那末,这种新说都是值得怀疑的。”(按:流训为求,王念孙《广雅疏证》、马瑞辰《毛诗传笺通释》均认为是摎字之借,《广雅·释言》:“摎,捋也。”捋即择取之意。林义光《诗经通释》则认为是敹字之借,《说文》:“敹,择也。”)

  《离骚》:“朝饮木兰之坠露兮,夕餐秋菊之落英。”其中落英的落字,与上句坠字相对,其为坠落义灼然无疑。但宋人出於好奇,竟提出落字应据《尔雅》训为始,直至近年来,还有人不断提出《离骚》“落”字当训为始的“新说”。其理由是“《离骚》中所提到的服饰饮食,都是为了表现诗人‘余独好修以为恒’的思想品德的,他当然不会去喫那已经凋落了的菊花”云云。这个理由是难以令人信服的,何以“好修为恒”,就不能喫“已经凋落了的菊花”?清人徐焕龙《屈辞洗髓》注这两句道:“朝无饮,但饮木兰之坠露;夕无餐,但餐秋菊之落英。清贫如此,顑颔可知。正与贪婪之辈相反。”徐氏此解,虽未必即为确诂,但至少可以说明一点,即“好修为恒”的屈子,未必不可以“喫那已经凋落了的菊花”,问题是在你怎麽去理解。清人蒋骥《山带阁注楚辞》云:“落字与上句坠字相应,强觅新解,殊觉欠安。”可谓一语中的。又近人游国恩先生亦云:“我们不必问菊花是否会落,或者有落有不落;即使一切菊花都不落,而且有现代物理学作根据,也不能说屈子的‘落英’不许用‘坠落’、‘陨落’义。因为骚人下笔为文,兴之所至,决无暇想到格物的问题,更不会想到作文章非根据物理不可,他上文说‘坠露’,下文说‘落英’,就显然可见那落字并没有特别的意义。何况《离骚》一篇用落字的地方很多凡四见,都是陨落的意义,不可作始字或其他意义解。”(《楚辞论文集·说离骚秋菊之落英》)游先生这段话,是对宋人说的极有力的针砭。

  更有甚者,有的同志还认为陶渊明《桃花源记》中“落英缤纷”的落字也应作始字讲,这就更成问题了。落有始训,见於《尔雅》,乃先秦古义,时至南北朝,落字是否还有始义呢?至少从陶渊明的诗文来看,落字已无始义。我们统计了一下,落字在陶集中共出现八次,除“落英缤纷”一条不计外,其馀七次均为坠落、陨落,无一可作始解者:《归园田居》:“误落尘网中,一去十三年。”

  又:“常恐霜霰至,零落同草莽。”

  《酬刘柴桑》:“门庭多落叶,慨然已知秋。”

  《杂诗》:“落地为兄弟,何必骨肉亲。”

  又:“寒风拂枯条,落叶掩长陌。”

  《闲情赋》:“曲调将半,景落西轩。”

  《晋故征西大将军长史孟府君传》:“有风吹君帽堕落。”

  以上七例,落字作陨落、坠落解,灼然无疑。准此,《桃花源记》中的落字也不可能忽然变为始的意思。此正如王力先生所说:“语言是社会的产物;词的意义是被社会制约着的。”我们不能离开语言的社会性,对词义进行随意的解释。还有同志说:“《桃花源记》文章一开始是要展现一个春光明媚、生机蓬勃、景色異常的场面。如把落英缤纷理解为落花狼藉满地,一派衰败零落的景象,却有点大杀风景。”这也未必然。为什麽“落英缤纷”就一定是“一派衰败零落的景象”呢?为了证成自己的论点,便从文学赏析的角度对“落英缤纷”四字随意地进行解释,这种方法是不科学的。宋人欧阳修《采桑子》词云:“群芳过後西湖好,狼藉残红,飞絮濛濛,垂柳阑干尽日风。”胡云翼注云:“狼藉残红—落花散乱。这句承接前句,有欣赏落英缤纷的意思。”(《宋词选》页28,中华书局1962年版)可见“落英缤纷”未必就不美,未必就“大杀风景”。由此可见:不从语言事实出发,单从文学赏析的角度进行主观臆测,所得结论往往不可靠。

  《木兰诗》:“唧唧复唧唧,木兰当户织。不闻机杼声,唯闻女叹息。”其中的“唧唧”,有人一定说不能用它来表示叹息声,这也是不符合语言事实的。古籍中以“唧唧”表叹息声者不乏例证,如北魏·杨之《洛阳伽蓝记》卷四《法云寺》:“四月初八日,京师士女多至河间寺,观其廊庑绮丽,无不叹息,以为蓬莱仙室,亦不是过。入其後园,见沟渎蹇产,石磴礁硗,朱荷出池,绿萍浮水,飞梁跨阁,高树出云,咸皆唧唧。虽梁王兔园,想之不如也。”(范祥雍校注本,上海古籍出版社1978年12月新一版页209)前面说“无不叹息”,後面说“咸皆唧唧”,前者呼而後者应,显证唧唧就是叹息(这里的唧唧和叹息都有称赞义)。储光羲《同王十三维偶然作十首》:“想见明膏煎,中夜起唧唧。”(《全唐诗》册二卷一三七页1385)孟郊《吊卢殷》:“唧唧复唧唧,千古一月色。新新复新新,千古一花春。邙风噫孟郊,嵩秋葬卢殷。”(《全唐诗》册六卷三八一页4277)白居易《琵琶行》:“我闻琵琶已叹息,又闻此语重唧唧。”又《五弦弹》:“座中有一远方士,唧唧咨咨声不已。自叹今朝初得闻,始知孤负平生耳。”(《全唐诗》册七卷四二六页4697)又《和寄乐天》:“会笑始哑哑,离嗟乃唧唧。”(《全唐诗》册七卷四四五页4985)元稹《长庆》:“年年岂无叹,此叹何唧唧。”(《全唐诗》册六卷四0三页4503)张祜《捉搦歌》:“门上关,墙上棘,窗中女子声唧唧。”(《全唐诗》册八卷五一0页5796)王若虚《滹南遗老集》卷二引郑厚说:“夫笑而呵呵,叹而唧唧,出口天籁。”这些语言事实,都有力地证明了唧唧确能表示叹息声。持“唧唧非叹息声”之说者,还说:“以唧唧为叹息声是从白居易《琵琶行》开始的,那是白居易误解了唧唧这个词的含意。”(朱星《注释学芻议》,《河北师范学院学报》1979年第1期)如果说只有白居易一个人用唧唧表叹息声,那还可以说是误解,无奈,有那麽多的人都用唧唧表叹息声,难道都是误解况且以唧唧作叹息声,并非始於白居易,在白氏之前早已有了。如上举《洛阳伽蓝记》以及储光羲和孟郊的诗,时代都在白居易之前。所以,认为唧唧不能作叹息声解释的看法,事实上是站不住脚的。此正如王力先生所指出的:不顾语言事实,单纯追求新颖可喜的那种训诂是靠不住的(《训诂学上的一些问题》,见《龙虫并雕斋文集》册一页329—330)。

  《水经注·三峡》:“每至晴初霜旦,林寒涧肃,常有高猿长啸,属引凄異,空谷传响,哀转久绝。”北大编《魏晋南北朝文学史参考资料》注云:“属引,谓猿声接连不断。”(下册,页685)这个注解平实允当,是可靠的。属有连属义,引有伸义,属引训为接连不断,在训诂上无懈可击。可是有的同志却提出新解,认为:“属并不是连属,属在禅纽三等,禅三古读端系。属就是独,独在定纽。属、独都从蜀得声,古读相同,词义也通。”然後又根据《埤雅》、《尔雅》、《方言》等,断定属是一种高大的、喫猿的猴子。这种解释,未免好奇已甚。且不说训属为喫猿的猴子,则“属引凄异”以下三句跟上面的“高猿长啸”便接不上榫;更成问题的是:属通作独,训为喫猿的猴子,除了声音上的牵合外,并无任何书面材料可以作为助证。此正如王力先生所说:“先假设了一种新颖可喜的解释,然後再乞灵於‘一声之转’之类的‘证据’,那末,这些假设只能成为空中楼阁了。”(《龙虫并雕斋文集》册一页330)

  二、重证据,戒臆断

  所谓重证据,就是重视客观存在着的语言材料;所谓戒臆断,就是戒除主观主义的武断之词,不说缺乏证据或证据不充分的话。试看三例:《史记·屈原列传》:“屈平即嫉之,虽放流,眷顾楚国,心怀王,不忘欲反,冀幸君之一悟,俗之一改也。”有位前辈学者为了坚持他的“屈原一生只被放逐过一次”的论点,便说放流就是放浪,指四处游历,而不能解作放逐。这种新解只不过是凭臆武断,毫无客观根据。许多语言材料都证明了放流确是放逐,二者是同义词。例如《礼记·大学》:“唯仁人放流之,迸诸四夷,不与同中国。”《汉书·贾谊传》:“屈原,楚贤臣也,被谗放逐,作《离骚赋》。”这段话在《汉书·地理志》中作“始楚贤臣屈原,被谗放流,作《离骚赋》以自伤悼。”同样的意思,这作“放流”,那作“放逐”, 这是放流作放逐解的铁证。又《汉书·冯奉世传》:“故伯奇放流,孟子宫刑,申生雉经,屈原赴湘。”这里说的是历史上一些忠爱之士所受到的迫害和不幸的遭遇。“伯奇放流”、“孟子宫刑”,都是指的刑罚。放流就是放逐,决不是自由自在地四处游历。《汉书·外戚传下》:“数逆至法,逾越制度,当伏放流之诛,不足以塞责。”又云:“其馀大者夷灭,小者放流。”文中两个放流,也分明是放逐。又《三国志》卷二十三《魏书·和洽传》裴注引《汝南先贤传》:“饕餮放流,洁士盈朝。”这是说把饕餮之徒加以放逐,使朝庭中充满廉洁之士。放流也分明是放逐。由此可见,语言事实是最有说服力的,主观臆测则难以令人信服。

  《墨子·亲士》:“入国而不存其士,则亡国矣。”有位老先生认为入国是治国的同义词,但入字不能解释为治,於是疑入是乂的形近之误,并引《书·尧典》、《皋陶谟》、《禹贡》的三个乂字及《尔雅·释诂》“乂,治也”为证,谓墨子习於《诗》、《书》及百国春秋,所以不用治国而用乂国(说见《杭大学报》1979年1、2期合刊《墨子校释商兑》一文)。这好像是有根据了,其实乃是臆测。首先,这位先生说墨子因习於《诗》、《书》及百国春秋,所以不用治而用乂,不说治国而说乂国,这只要一翻《墨子》本书,便知道这个话靠不住。《墨子·尚同中》:“受天子之严教,退而治国。”这不是在用“治国”吗?《墨子·兼爱上》:“圣人以治天下为事者也,必知乱之所自起,焉能治之?”这不是在用治字吗?其馀各篇治字也不少见,何以《亲士》偏要用乂国而不用治国呢?《荀子·富国》:“观国之治乱臧否;入其境,其田畴秽,都邑露,是贪主已。”《墨子》的“入国”,也就是《荀子》的 “入其境”,是绝不能随便改作乂字的。(参看蒋礼鸿先生《误校七例》一文)以上二例,均足说明主观臆断对於训诂的危害性,反过来也就是说明训诂必须重视证据。

  下面再看一例:

  关於《胡笳十八拍》的作者问题,过去学术界曾经有过一番热烈的争论。有的学者认为是伪作,因为《乐府诗集》卷五十九所引的唐人刘商《胡笳曲序》说:“蔡文姬善琴,能为离鸾、别鹤之操。胡虏犯中原,为胡人所掠,入番为王后,王甚重之。武帝与邕有旧,敕大将军赎以归汉。胡人思慕文姬,乃卷芦叶为吹笳,奏哀怨之音。後董生以琴写胡笳声为十八拍,今之胡笳弄是也。”据此,则《胡笳十八拍》的曲谱是董生所作,而非文姬。如果胡笳声都不是蔡文姬所谱出的,那麽《胡笳十八拍》的词更不可能是文姬所作了。然而有一位先生则坚决主张《胡笳十八拍》的作者是蔡文姬,为了维护己见,便硬说《胡笳曲序》中的董生即文姬归汉後所嫁的董祀,而序中“董生”前头应补上个“嫁”字。因为不补上嫁字,那麽胡笳曲的琴谱及辞就是董生所作(有人认为这个董生就是唐代著名的琴师董庭兰)而非文姬所作了。但是这种随便补字的办法,只能说是大胆假设,却无任何证据。大凡校书补字,或者上下文有过这个缺文,或者见於别的书或类书所称引,算有根有据。现在补上这个字,两种根据都没有,仅因文姬曾嫁过董祀,这不是主观臆测又是什麽?考元稹有一篇乐府歌辞叫《小胡笳引》,题注道:“桂府王推官出蜀匠雷氏金徽琴,请姜宣弹。”歌辞有云:“哀笳慢指董家本,姜生得之妙思忖。”(《全唐诗)册六卷四二一,页4630)这是说有个姓董的人作了胡笳的琴曲而为姜宣所学习所弹奏的确证。这个人当然不是蔡文姬,也不可能是董祀。那麽刘序的“後董生”应补成“後嫁董生”的说法便如沙上筑塔,顷刻即倒了。(此例见蒋礼鸿先生《误校七例》一文)。

  三、宁阙疑,勿强解

  所谓宁阙疑,勿强解,就是说对於那些根本不懂或不太弄得清楚的问题宁可承认不懂,而不要勉强去作解释。前代学者处理这个问题,颇有可取之处。如郑玄注《三礼》,於所不知,辄云“未闻”。许慎著《说文解字》,自记云 “阙”。高诱注《淮南子》,於注不出处,识以“诱不敏也”。朱熹注《诗经》、《楚辞》,於所不知或知之不确者,均注明“未详”或“未闻”,总观《诗集传》、《楚辞集注》两书,凡云 “未详”、“未闻”者达百馀处。这才是科学的实事求是的态度。在这方面,今人反不如古人。我们常看到一些古籍的选注本,於疑难费解处或不予理睬,回避矛盾;或强作解人,妄加猜测。回避矛盾的作法,固然无助於读者去读懂原文;妄加猜测就更加糟糕,因为读者大抵是相信注家的,总以为上了书本便是对的,注家瞎猜一通,当然不可能猜对,读者却把这错误的注文当做正确的东西去接受,势必会谬种流传。还有一种很不好的作风,就是展转传抄。这种办法固然省力气,却有背於严谨的治学态度,第一个错了,传抄者岂不也跟着错?所以,以上三种做法,都是要不得的。正确的态度应该是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宁可阙疑,不要勉强。今人张舜徽先生论郑玄注书曰:“郑氏注书,於所不知,辄云未闻;亦犹许氏解字,自记云阙耳於所不知,不加臆断,疑以传疑,留待後人定之。既明其慎,亦见其谦。知之为知之,不知为不知,可为後世法也。”(《郑学丛著》页142、147)郑玄这种治学态度,注释家应该引为榜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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