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18日,中国美术家协会公布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艺术设计展区初评结果。此次全国美展,众评委以公开、公正、公平的评选原则,艺术设计展区共选出1027件作品进入复评,其中建筑设计作品86件,工艺美术作品249件,工业设计作品169件,环境设计作品200件,服装设计作品128件,平面设计作品195件。初评结果名单如下:
复评送件注意事项:请初评入围作者于2019年8月2日前将作品寄至山东工艺美术学院,具体收件人及联系方式详见附表。邮寄入选作品包装中需附有打印填写好的“复评作品登记表”(见附件1);外包装上须打印粘贴统一标签(见附件2)。以收到作品实物日期为准,请妥善安排好寄送时间,逾期不收。
各类具体送件要求详见下文。(注:不在初评入围名单内的作者,作品不能参评,请勿寄送作品,由此产生的邮寄、保险、安全等一切后果自负,特此声明。)
1.为确保参评作品安全,参评作者请按需选择专业艺术品快递公司实施点对点的快递寄送方式,展览组委会收件工作人员仅负责在规定的收件地址接收作品,如作品不能直接寄送到指定的接收地点,展览组委会收件工作人员不负责到物流配送处取作品。
2.参评作者在寄送参评的实物、模型等作品时,须用木质专业包装箱(包装箱可反复拆装,可重复利用,以便退件使用),包装箱内须设置适合的固定件和填充物。包装箱外必须标注作品装箱放置的方向(用箭头“ ↑ ”配合文字标明上、下方向),以便从箱内拿取作品并在运输过程中加以防护。展览组委会工作人员会按严格的程序检查作品包装箱的情况,如接收时已有外包装箱破损的现象,展览组委会收件工作人员将进行收件全程现场录像、拍照记录并及时通知作者本人。展区不承担运输中出现的任何损坏责任。作品保险由参评送件作者自行支付。
3.复审需提交的物品和文件包括:①实物或模型:作者自行进行专业包装,紧固件、填充物等需保障能够二次重复利用,方便退件时使用。②展板或画册:由作者按专业艺委会的要求自行打印、装裱、包装并邮寄至展区指定收件处。展板或画册不退还寄送者。③U盘:U盘中储存参评作品的电子版本,参考以下各专业艺委会的要求,同时,必须为高清晰度文件,满足高质量印刷出版要求,建议色彩模式为CMYK、每英寸不低于300像素、尺寸不小于A3幅面尺寸。word格式复评登记信息表一份,内容与打印版复评登记信息表相同。U盘不退还寄送者。④打印版复评登记信息表,内容包括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作品名称、所属机构、院校、通讯地址、电话、电子信箱等(内容请如实填写)。
4.易碎、易损、贵重、组装复杂度较高的作品,建议作者自行送件及退件,由此产生的交通食宿等费用自理;邮寄作品需要安装的,请提供详细的安装说明及安装示意图。
5.合作作品的送件作者姓名排序需与初评一致。
6.请仔细阅读各项复评具体送件要求,按要求送件。
平面设计送件地址、要求
请初评入围作者于2019年8月2日前将原作寄至: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1255号,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体育馆,邮编:250300,
收件人:王晓峰 17860522710/0531—89626313
李莎莎 15253190837/0531—89626317(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招贴类:
1.作品打样装裱于尺寸为:70(宽)cm×100(高)cm的KT板上(不装边条);
2.系列作品不超过4幅,超出4幅以外的作品可酌情将超出部分缩放在4个版面内的其中个别版面里;
3.作品中出现的文字内容要表述准确规范,文责自负。
包装类:
1.提供作品实物原件;
2.作品中要出现符合包装规范的信息内容。
形象类:
将作品打样装裱于尺寸为:70(宽)cm×100(高)cm的KT板上(不装边条,不超过三张),并提供实物原件。
其他类:
1.平面作品打样装裱于尺寸为:70(宽)cm×100(高)cm 的KT板上(不装边条,不超过3张);
2.数字交互作品提供电子文件(1280×720、mp4格式的视频),并将作品截图装裱于尺寸为:70(宽)cm×100(高)cm 的KT板上(不装边条,不超过3张)。
备注:KT板正面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和单位的信息。
服装设计送件地址、要求
请初评入围作者于2019年8月2日前将原作寄至: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1255号,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体育馆,邮编:250300,
收件人:李 杰13791020088/0531—89626345
谢 冰15910106806/0531—89626344(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1.参加复审的服装作品须为成品。
2.须提供展板一块,规格70cm(宽)x100cm(高),其内容包含能反映作品基本信息的理念、概念、服装穿着效果的图片和文字等。展板正面不得出现姓名、单位、联系方式、作品名称等信息,展板背面粘贴作品复评登记表,展板不退。
3.须提供服装穿着说明文字。
4.提供U盘一件:盘中的内容为入选作品各角度jpg高清图片,满足印刷出版要求。色彩模式CMYK、每英寸300像素、尺寸不小于A3幅面尺寸,图片数量不限。U盘快递袋中需附有打印填写好的“复评作品登记表”(见附件3);同时在U盘中保存一份填写好的word格式“复评作品登记表”。合作作品的参展作者次序需与初评一致。图片及U盘不退。
5.复杂服装作品,请自行组装。
环境设计送件地址、要求
请初评入围作者于2019年8月2日前将原作寄至: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1255号,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体育馆,邮编:250300,
收件人:黄永健 13608922951 陈泠杉19963890263(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1.此次作品提交的内容就是复评结束最终入选作品及展览的内容,因此需要提交用于展览的展板、实物和模型。
2.通过初评进入复评的作品,家具设计需尽可能提供家具实物,其它类型则尽可能提供模型用于评选和展览。
3.参展作者须按照展板规定尺寸自行设计排版,打印的作品装裱KT版,要求每件作品不超过3块展板,每块展板尺寸为宽900mm×高2000mm。展板和实物以及模型上不允许出现作者信息。
邮寄内容:展板、家具实物、设计模型、U盘需作者自行邮寄到中国美协指定的收件地址。
4.U盘内容及要求详见前述展区送件总体要求。
工业设计送件地址、要求
请初评入围作者于2019年8月2日前将原作寄至: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1255号,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体育馆,邮编:250300,
收件人:林宇峰18363060439/0531—89626338
王海霞15666966808/0531—89626337(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一、实物、模型:
1.作品必须为成品或模型,作者自行进行专业包装,紧固件、填充物等需保障能够二次重复利用,方便退件时使用。
2.模型单边尺寸要求不超过200cm。
3.如复杂模型作品,请自行组装、运输。
4.提倡作者亲自送件到达指定收件现场,费用自理。
二、展板:
1.送件作品尺寸为:60(宽)cm×90(高)cm(1—4张),装裱KT版(须竖版,不装边条),KT版四周留2cm的白边。
2.内容包括:作品名称,设计概念以及设计效果图或照片。
三、U盘:
1.提交U盘一件,盘中的内容为初评入围作品各角度JPG格式高清图片。可满足印刷出版要求,色彩模式CMYK、每英寸300像素、尺寸不小于A3幅面尺寸,图片数量不限。
2.U盘快递袋中需附有打印填写好的“复评作品登记表”;同时在U盘中保存一份填写好的“复评作品登记表”word格式文档。
3.合作作品的参展作者次序需与初评一致。图片及U盘不退。
四、复评登记信息表:复评登记表内容包括作者姓名、身份证号码、作品名称、所属机构、院校、通讯地址、电话、电子信箱等(内容请如实填写)。
备注:一律不接受视频内容,KT板正面不得出现作者姓名和单位的信息。
工艺美术送件地址、要求
请初评入围作者于2019年8月2日前将原作寄至: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1255号,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体育馆,邮编:250300,
收件人:宋处岭15966698517/0531—89626360,
徐强15088640367/0531—89626360。(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1.参加复评作品必须为初评入选作品,不得更换:未入选初评的作品不参评,请勿邮寄非入选作品,由此产生的丢失、安全、保险等一切后果自负。
2.参评作者必须用木板制包装(可拆装的木箱,以便退件),包装箱内需放好填充物。包装箱外必须标注作品装箱放置的方向(用箭头“ ↑ ”标明上、下方向),以便从箱内取作品并在运输过程中加以防护。展览组委会工作人员会按严格的程序检查作品包装箱的情况,如接收时已有外包装箱破损的现象,展览组委会将录像、拍照记录并及时通知作者本人。展区不承担运输中出现的任何损坏责任。作品保险自行支付。
提倡作者个人亲自送件到达收件现场,费用自理。
3.有易碎、贵重、复杂组装的作品,请作者自行送件,往返路费、食宿自理。邮寄作品需要安装的,请提供详细的安装说明及安装示意图。
4.入选作者需邮寄一张A4尺寸的入选作品实物拍摄的作品照片并裱在A4尺寸的KT板上,同时要邮寄提交存有入选实物作品拍摄的jpeg图片格式文件的U盘,可多张多角度拍摄并保存至U盘,图片数量不限,严禁使用电脑设计效果图。图片需满足印刷出版要求,色彩模式CMYK、每英寸300像素、尺寸不小于A3幅面尺寸。U盘快递袋中需附有打印填写好的“复评作品登记表”,同时在U盘中保存一份填写好的“复评作品登记表”word文档格式,合作作品的参展作者次序需与初评一致。装裱图片、登记表与U盘放在一个快递袋中一起邮寄,图片及U盘不退。
5.请按照规定的时间段、指定地点寄送作品参加复评,作品送达超过规定时间的不参加复评。
6.摆放展出作品单件尺寸不得超过200cm(长)×100cm(高);所有类别的系列作品不得超过4件,4件系列作品排列摆放长度总尺寸不得超过200cm:超出4件以外的系列作品作违规处理,责任自负。悬挂展出作品高度不得超过3m,宽度不限。
建筑设计送件地址、要求
请初评入围作者于2019年8月2日前将原作寄至:济南市长清区大学科技园大学路1255号,山东工艺美术学院体育馆,邮编:250300,收件人:胡英盛:13589027276/0531—89626326, 边克克:13854190628
周广坤: 18516181595/0531—89626328, (以收到地邮戳为准)
1.提交1-2张用于出版的作品图片电子文件,可以是单张照片,也可以是排版组图,必须满足印刷要求:CMYK、300dpi、TIFF格式,尺寸不小于A3。
2.提交设计作品A3文本和PPT演示文件,内容应包括设计说明、分析图、平面图、立面图、剖面图、效果图、模型照片,建成作品还需提交多角度的实景照片,文本和PPT文件不超过20页,PPT文件和A3文本中不得出现作者和单位信息。
3.提交作品最终展出时的展示效果设计方案PPT文件,不超过10页,并打印A3文本图册一份。展览原则上按照不超过4米展线设计,PPT文件和A3文本中不得出现作者和单位信息。
4.展出作品的内容可以包括但不限于:图板、视频、模型、实物。视频需参展作者自行提供播放设备。
5.复评信息登记表(详见附表1),合作作品的参展作者次序需与初评一致。
6.参评作品的电子文件:包括用于出版的作品图片电子文件、设计作品PPT演示文件、作品最终展出时的展示效果设计方案PPT文件、复评信息登记表,须用U盘储存。
7.复评通过的作品应在组委会规定的时间内将最终用于展览的图版、模型等所有材料邮寄或送达中国美协指定的收件地址。
山东工艺美术学院每日现场收件时间为:8:30至18:00。
请仔细阅读各项复评送件要求,按要求送件。
《第十三届全国美术作品展览艺术设计展区复评作品登记表、复评作品邮寄标签》下载:/upload/f486d2b4-9269-4dd9-ab36-56771e696d0a.doc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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