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学网:何努:一般等价物视野下的齐家文化玉器_-货币-约占-面值

编辑:洪镁 来源:社科院考古所中国考古网
 
  一、齐家文化玉器的特点    1.齐家文化玉器数量庞大。据统计总计约3500余件,其中20世纪9

  一、齐家文化玉器的特点  

  1.齐家文化玉器数量庞大。据统计总计约3500余件,其中20世纪90年代以来考古发现约1000余件。

  2.齐家文化玉器大部分为采集和征集品。这意味着齐家文化玉器的埋藏和原始的考古存在背景关系有相当一部分不是居址和墓葬,也未见得就是宗教祭祀遗迹,而可能是市场、财富窖藏、制作作坊等以往我们忽视的其他类型与商品经济有关的遗存当中。

  3.齐家文化玉器分布区。主要流通于甘肃、青海、宁夏齐家文化分布区,其中以甘肃地区为中心。但是,非常值得注意的是,齐家文化玉器与晋陕蒙地区的石峁集团玉器和晋南陶寺文化玉器有着许多共通之处。三者之间有文化交流,但是经济上的交流可能更为主要。

  4.器类以片状和条形器为主,钺、斧、铲、锛、刀、凿、璧、联璜璧、异形璧、有领璧、环、琮、璋、纺轮等。此外还有数量丰富的玉料(条形料和边角料)、玉芯(琮芯和璧芯)等。装饰品包括镯、管、臂钏。我认为其中纺轮为圆片玉筹;玉琮中有一部分认为有意去掉射部,转作为玉琮游标,玉铲和铲形器应为长条形兵器,称为戚。

  根据好与肉的比率,我将玉璧再分为小孔璧、中孔璧、大孔璧三类。肉大于好为小孔璧,肉几乎等于好为中孔璧,肉小于好为大孔璧。好倍与肉形态更接近环,或称为瑗者,则归为玉环。

  齐家文化玉器中,玉钺、戚、璋、刀数量不多。玉璧发达,却不见牙璧(璇玑)。玉琮占一定数量。

  5.除部分玉琮外,绝大多数玉器素面。属于邓淑平先生所谓的“华西系玉器”风格特征。

  6.绝大多数玉器制作工艺比较粗糙。

  上述齐家文化玉器的各种特点,都不能成为齐家文化玉器主要用于宗教祭祀的有力的佐证。其一,几乎没有一例出自宗教祭祀遗存的背景关系(context)。其二,庞大的玉器数量与极少的宗教祭祀遗存数量之间的矛盾,难以解释。其三,玉器制作粗糙,用于祭祀不够庄重。其四,大量的玉料、玉芯、边角料,用于祭祀更为不敬。

  朱乃诚先生分析齐家文化玉器的功能认为,兵器类、工具类反映部分社会状况;墓葬随葬的玉璧和小型玉琮是财富的象征;青海喇家遗址F4内保留的地震灾难来临时人们向玉璧祈祷证明玉璧用于宗教;大部分玉琮缺失出土背景,无法判定功能。我认为将喇家F4内玉璧的考古存在背景关系解释为向玉璧祈祷,作为玉璧用于祭祀的孤证,尚待人类学和考古学其他例证的佐证。况且喇家F4内近门口的玉璧与两件玉料共存,玉璧可以作为礼器,玉料作为礼器被顶礼膜拜似乎不合情理。喇家F4除了玉器之外,室内的陈设看不出来F4的宗教礼仪建筑功能,倒可以假设是一户比较富裕的住宅,玉璧和玉料可作为财富的标志物,那么F4很可能被认为质量较好。尽管如此,F4的面积也不够14人居住。因此可以推测在大震来临时,附近的14人集中躲进被认为建筑质量较好的富裕户F4内避难,最终一同罹难。如此这般不从宗教祭祀的角度解释F4内玉器用途,F4没有祭祀功能的特点的疑难便迎刃而解了。

  其实朱乃诚先生关于齐家文化玉器财富功能的见解,是十分值得注意的。他说:“皇娘娘台墓地内随葬的200多件玉石璧,都应是作为个人的财富随葬的。这种作为财富的玉石璧,在当时可能具有以物易物的媒介作用,即原始货币的作用。”

  我通过分析认为,齐家文化玉器的功能,确实可以从一般等价物即货币的角度来顺畅地解读。

  二、齐家文化商品经济的蛛丝马迹

  政治经济学认为,一般等价物的出现是商品交换已经发展到多种商品之间经常性的交换阶段的产物,用以解决商品的价值量的表现缺乏一个共同的标准问题。也就意味着商品生产和商品交换发展到了足够的高度,已经在社会中形成了商品经济。而考古上证明商品经济的物证除了市场遗存之外,最直接的证据就是陶筹、石筹、陶封泥球、微型模型陶器、石权、量杯、疑似货币等遗物。

  根据西亚考古发现与研究,我们以往认为的陶纺轮、石纺轮、玉纺轮、陶弹丸、石弹丸等,都有可能是商品交换记账用的陶筹。我们所认为的“玩具”小陶器,也是商品交换记账用的“实物立体符号”。我们以往所谓的“陶响器”,实际是保存交易账目陶筹或石筹的封泥包。甘肃永靖县大何庄遗址出土的所谓“红陶铃”(16478),形似保龄球的目标瓶子,中空腹内装有砂石或弹丸,学界多认为“乐器”。其实摇之很发难出用于演奏的响声,当为“陶筹或石筹的封泥球”。甘肃临潭县陈旗磨沟M247:1“石权杖头”,石质圆柱体,直径8.82、高3.03、孔径3.5厘米,对比王莽铜权(秤砣),应当为石权,是衡器。甘肃武威皇娘娘台出土的骨贝,显然是子安贝(货贝)的模型。石峁城址和陶寺遗址均出土过子安贝,山西临汾下靳陶寺文化早期墓地,也出土过石灰贝模型,显然都是公元前2000年前后黄河中上游地区出现子安贝仿制品“代币”的现象。大何村出土的石“纺轮”(16751)、小骨璧(16813和16814)等,均应为商品交换记账的算筹。

  三、齐家文化的商品经济的经济地理区位  

  齐家文化分布于河套地区,跨越农业区、牧业区、农牧交错带,因此齐家文化经济的复杂性,提供了多种的物资供给,同时不同专业化分工的聚落或部族之间需要物资交流,促进了商品交换。

  另一方面,河套地区的通道区位,使其成为西北地区与包括中原地区在内的黄河中游地区在内的东西方物资、商品、信息、技术交流的重要孔道,也是催生商品经济的地理条件。

  更重要的条件是,齐家文化分布区有玉矿资源。这里很可能是中国北方史前时期除辽东岫岩玉矿(软玉和蛇纹石)之外的另一个重要矿源。这一资源条件成为齐家文化成为玉器商品生产经济产生的前提。

  四、齐家文化玉器的货币功能分析

  1. 玉器作为一般等价物的基础条件分析

  当多种生业的族群、政体、考古学文化之间商品交流的过程中,会出现不同文化、不同生业、不同生活方式、 不同信仰、不同政体之间对于具体商品价值认同上的矛盾。

  另一方面,齐家文化、石峁集团和陶寺文化之间已经形成了共同市场或贸易圈,商品交换已经脱离了简单的以物易物,而成为经常的、常规的、多种商品如商品粮、动物产品、石器、玉器、盐、铜等之间的市场交换,商业已经从农牧业(所谓生产部门)分离出来。而不同文化和族群之间,对于商品价值观的差异,越来越阻碍商品交换的成功率。因此,一般等价物便应运而生。

  在金银等贵重金属进入东亚之前,距今4300年至4000年间,铜器和铜料以及子安贝可提供的数量过少,也难以承担大规模商品交换经济行为中的一般等价物的职能。

  玉器在这个时段、这个区域从特殊的商品转化为一般等价物具有得天独厚的条件。其一,东亚地区自3万年以来,一直存在着对玉器的崇拜,从东西伯利亚旧石器时代、辽河流域的兴隆洼文化、红山文化、长江中游的凌家滩文化、下游的崧泽-良渚文化等等,以及龙山时代的山东龙山文化、长江中游的肖家屋脊文化等等。这种玉器的价值观被齐家文化、石峁集团、陶寺文化所接受,成为牧业族群、农业族群、商人集团之间认同的商品价值观。

  其二,齐家文化分布区虽然有玉矿资源,但是毕竟是稀缺资源,容易做到控制甚至垄断,不可能像石料和泥料那样人人可及。在稀缺资源的角度看,与金银贵重金属没有本质区别。

  其三,玉器的制作,不仅需要高超的治玉技术,而且凝结了更多的社会劳动时间,因此单位商品则具有更高的劳动价值,很容易转化成为商品价值。更加适于作为一般等价物表现其他商品的价值。

  其四,玉器的稀缺性与耐久性,很容易产生更多的附加值,更适于作为财富的标志物而执行一般等价物的贮藏、支付甚至“国际货币”功能。

  2. 齐家文化玉器一般等价物的价值尺度职能

  政治经济学原理认为:“各种商品的价值量不同,表现为货币的数量也不同。为了能够衡量和计量各种商品的价值量,也为了交换的方便,必须确定货币本身的计量单位,即在技术上把某一标准固定下来作为货币单位,并把这一单位再划分为若干等分。这种货币本身的计量单位及等分,通常称为价格标准。……价格标准并不是货币本身的一个独立职能,而是为执行价值尺度职能而派生出来的技术规定。货币的价值尺度职能,必须借助于价格标准来完成。”一般等价物即货币作为商品价值衡量职能,要求货币适应各种规模的商品交换的规格,俗称面值。

  本文通过分析甘肃、青海地区出土和采集的有详细尺寸统计资料的300件齐家文化玉器,来认识齐家文化玉器面值。

  历史时期货币包括金银铜币多以重量为价值衡量的标准。然而玉器比重个体变化,同样体积的玉器,很能重量差别很大。

  本文采用了齐家文化9件体积与重量明确的玉器,进行比重分析。结果发现9件玉器有9个不同的比重,从1.5至4.7。如此,决定了玉器作为一般等级不可能凭借重量,职能凭借长度作为价值衡量的尺度。

  有了这样的认识,本文分析不包括玉装饰品在内的300件齐家文化玉器,按照统计的长度,按照1陶寺尺=25厘米,折算为4000年前后流行于黄河流域的长度单位,考虑到制作的工艺误差与流通过程中的损耗,因此四舍五入归为整数,进而将齐家文化玉器分为八个等级。

  根据我们建立的齐家文化玉币分级标准,将300件玉器分级做百分比分析,发现占总量比重最大的是VI级,约占41%。其次为V级,约占28%。再次为IV级,约占12%。III级约占9%。II级和VII级均约占4%。比重最小的I级和II级,分别约占1%(图一)。

  1) 特级玉币

  齐家文化特级玉币是指,长度在2尺(50厘米)以上的大型玉器,其长度将其他绝大部分齐家文化玉器的长度远远甩在后面。齐家文化玉器中,能够达到特级长度的玉器仅有三件(表一),约占齐家文化玉器总数的1%。其中大型玉刀2、玉璋1件。

  齐家文化特级玉器零星出土和采集,本身的存在背景关系很难说明这些特级玉器的功能。根据石峁集团同类的特级玉币集中出土在石峁都城遗址,我们推测齐家文化特级玉器大致与石峁集团的特级玉币的功能相同,很有可能原本用于石峁集团与齐家文化之间巨额商品交易或政权之间经济交往的“国际”支付的巨大面额的货币。古浪峡口、牛门洞、上孙家寨均非齐家文化的中心聚落,因而我们倾向于认为目前发现的齐家文化特级玉币是流散后的巨额面值的货币。

  2) I级玉币

  齐家文化I级玉器也仅有三件,长度在36至43厘米左右,折合为14至17寸(表二),约占齐家文化玉器总数1%。器类为玉刀和小孔璧。其中除青海喇家MHB27出土一件大玉刀系发掘品外,其余皆为采集品,一件大玉刀(35978)收藏于甘肃省博物馆,出土地不详;另一件为隆德县城关镇出土的小孔璧。

  上述出土背景关系,无法判定I级玉器在齐家文化中的主要使用功能,大致推测是流散后的大额面值的货币。可比喻为1000元面值的货币。

  3) II级玉币

  齐家文化II级玉币数量为13件,发掘品和有明确采集地点的采集品居多。长度在27~33厘米左右,折合11至13寸。约占总数4%。

  齐家文化II级玉币器类主体较特级和I级有较大变化,器类以玉戚为主,约占II级玉币总数的54%。小孔璧次之,约占31%。玉刀最少,但也可占II级总数15%(图二)。这是在经常性的商品交换中不大常用的大面额货币,约占齐家文化玉器总数的4%。打个比方说,像100元面值的货币。

  4) III级玉币

  齐家文化III级玉币28件,仍然以采集品为主。长度在19~26厘米之间,约合8~10寸。约占总数9%。

  齐家文化III级玉币器类比重同II级玉币相比,主体略有变化。主要以玉璧为主,总量可约占III级玉币总数29%,其中小孔璧和联璜璧各占总数约11%,异形璧约占7%。其次是玉戚,约占28%。III级中玉片比重异军突起,约占17%。玉凿和玉料各占约7%。玉琮、玉钺、玉刀各占约4%(图三)。假如我们将玉片也视为玉料,则玉料比重便可上升至第三位,小计为24%。

  如果我们将齐家文化III级玉币比喻为50元面值的货币,那么齐家文化在这个规模上的交易里货币流通量并不是很大,约占齐家文化玉币总数的9%。器类以玉璧和玉戚为主,而包括玉片在内的玉料位居第三,非常值得注意。

  5) IV级玉币

  齐家文化IV玉币36件,除采集品外,也有一部分发掘品,如喇家、宗日、秦魏家等遗址均有出土。长度在14~18左右,约合6~7寸。约占齐家玉器总数12%(图四)。

  齐家文化IV级玉币器类主体与III级接近,仍以玉璧为主,可占IV级玉币总数的36%,其中小孔璧约占17%,中孔璧和大孔璧各占8%,异形璧占3%。玉戚占第二位,为24%。玉凿占11%。玉琮占8%。玉钺和玉璋各占6%。玉片、玉料和玉刀各占3%。表明IV级玉币中包括玉片在内的玉料也仅能占6%,比重大为减少。这或许从侧面反映出来III级玉币中玉料占较大比重显得比较突兀,可能具有一定的特殊性。

  齐家文化IV级玉币在齐家文化玉器中占12%,表明是比较常用的货币,比喻为10元面值的货币可能比较合适。玉璧和戚是其中最主要的器类。

  6) V级玉币

  齐家文化V级玉币84件,采集品为主,发掘品见于喇家、皇娘娘台、师赵村、陈旗磨沟、黑水国等遗址。长度在9~13厘米左右,约合4~5寸。约占齐家文化玉器总数28%。

  齐家文化V级玉币器类仍以玉璧为主,约占V级玉币总数32%,其中大孔璧占17%,联璜璧占7%,小孔璧占4%,中孔璧占2%,异形璧和有领璧各占1%。其次为玉钺,占14%。玉琮占10%。玉凿占8%。玉斧和玉璜各占7%。玉锛占6%。玉料占5%。玉环和玉刀最少,各占1%。值得注意的是,V级玉币中,玉钺的比重取代玉戚的地位,占第二位;开始出现单件的玉璜,数量虽然不多;玉斧、玉凿、玉锛等工具类占有一定比重,可达21%,实际上可超越玉钺(图五)。

  齐家文化V级玉币占玉器总数28%,表明其为齐家文化商品交换中流通量非常大的货币,可比喻为1元面值的货币。其中特别引人注目的是工具类玉器可占21%,或许暗示这个层级的市场交易的商品以生产资料为主?颇耐人寻味。

  7)VI级玉币

  齐家文化VI玉币122件,以采集为主,喇家、皇娘娘台、宗日、黑水国、师赵村、柳湾等遗址也有出土。长度在3.8~8.6厘米左右,约合2~3寸。约占齐家文化玉器总数41%。

  齐家文化VI级玉币器类更为庞杂,主体器类也有所变化,独占鳌头的器类变为玉料,可占VI级玉器总数的28%,其中玉料占12%,可视为玉料的璧芯约占9%,玉琮芯占5%,玉片占2%。玉琮总体约占19%,其中玉琮约占17%,玉琮游标即去掉射部的玉琮(原本很可能用于游标砣称之秤砣)约占2%。玉璧总体也约占17%,其中大孔璧占8%,小孔璧占5%,联璜璧和异形璧各占2%。工具类也可占到17%,其中玉锛占9%,玉凿和玉斧各占约8%,同玉璧和玉琮并列第二位。玉环占8%,位居第三。其余器类比重很小,玉璜占5%。圆片玉算筹(传统认为玉纺轮)约占3%。在II、III和IV级中占有重大比重的玉戚,在VI级中仅占2%。玉钺则最少,占1%(图六)。

  齐家文化VI级玉币约占玉器总数的41%,是齐家文化玉币流通量最大的一个货币单位,可比喻为1角面值的货币。器类以玉料为主,类似明代的散碎银子,很可能用于齐家文化社会日常最基本的生活资料的商品交易,因此流通量最大,但是面值偏低。

  8)VII级玉币

  齐家文化VII级玉币数量不多,有11件。发掘品与采集品数量基本持平,喇家、柳湾、皇娘娘台等遗址发掘出土有此级玉币。长度在1.5~3.6厘米之间,约合1寸。

  齐家文化VII级玉币器类仍以玉料占绝对优势,可占VII级玉器总数的73%,其中玉璧芯可占46%,玉琮芯、玉料、玉片各占9%。其次为圆片玉筹,可占18%。玉凿最少,约占9%(图七)。

  齐家文化VII级玉币数量比重仅占齐家文化玉器总数的4%,表明这一单位层级的货币流通量不大,可比喻为角或分面值的货币。器类以玉料占绝对优势,相当于作为低于1元价值找零的散碎银子进行小额支付时使用。很可能由于齐家文化多数基本生活资料商品价格要高于1元,级VI级玉币单位,因此角分级的VII级玉币“零钱”使用的机会并不多。犹如今天中国随着生活物价水平的提高,人民币角与分流通量在市场上大为减少,最常用的面值单位是1元纸币或硬币。

  3.齐家文化玉器的流通手段职能分析

  政治经济学原理认为:“货币的流通手段职能是指,货币充当商品交换媒介的职能。……用公式表示为W-G-W(商品-货币-商品)。”尽管我们尚不能找到齐家文化玉器作为商品交换媒介的直接考古证据,但是我们根据一些遗址中玉器的考古存在背景关系,来间接推测其商品交换的媒介功能。

  武威皇娘娘台M24为一男二女成人合葬墓,随葬陶器6件,铜锥1件,玉石璧1件,绿松石珠饰数枚。其中玉石璧原为货币,可以作为交换陶器、铜器、人口(买来的女奴陪葬)的媒介。

  再如张掖黑水国遗址是一处齐家文化的专业化铜冶铸遗址,发掘出冶炼遗迹遗迹矿石、炉渣、鼓风嘴、炉壁残块、范、铜块、铜颗粒等。出土VI级玉币5件,其中玉斧3、玉料1、玉戚1件(表三)。

  表明黑水国冶铸遗址出土的玉币很可能主要用于矿石、铜料、冶铸工艺材料、工匠劳动力、工匠基本生活资料、铜器产品等等之间交易的媒介。由于黑水国遗址为齐家文化专业冶铸遗址,因此玉币器类以生产工具(玉斧)为主,或许暗示交易的主要商品是生产和生活的基本资料。

  4.齐家文化玉币的贮藏手段

  政治经济学原理认为:“货币的贮藏手段职能,即货币退出流通领域作为社会财富的一般代表可以被贮藏的职能。……货币贮藏也就是社会一般财富的贮藏。”

  皇娘娘台M48有二女殉葬的男性墓主,随葬玉石璧83件。如果从玉璧为玉币的角度解读,埋入墓葬的玉币退出的商品交易的流通领域,实际上就是在执行货币的贮藏手段职能。朱乃诚先生便认为:“皇娘娘台墓地内随葬的200多件玉石璧,都应是作为个人的财富随葬的。这种作为财富的玉石璧,在当时可能具有以物易物的媒介作用,即原始货币。”朱先生还认为师赵村M8出土的玉琮并不与共出的玉璧配套,也应是作为墓主财富而随葬的。他进而怀疑宁静后柳沟村三件大型玉琮与四件大型玉璧同埋一坑为祭祀说,认为更可能是窖藏。

  我们进一步认为后柳沟村的琮璧玉器坑就是货币窖藏,执行的就是货币贮藏手段。该玉币窖藏的等级偏高,贮藏的II级小孔璧和IV级玉琮各3件,V级玉琮1件(表四)。如前假设齐家文化玉币II级为100元面值的面额货币,在后柳沟玉币窖藏中可占42.9%;IV级为10元面值,也可占42.9%;V级为1元面值,仅占14.2%。显然后柳沟玉币窖穴以贮藏大额面值和中等面值的玉币为主,小额面值的玉币为辅,其社会财富贮藏职能表现得淋漓尽致。

  5.齐家文化玉币的黄河中上游地区“国际货币”职能

  政治经济学原理认为:“货币一旦用于国际间的商品交换,就取得了世界货币的职能。……一是作为国际支付手段,用来平衡国际贸易差额;二是作为购买手段,用于从国外购买商品;三是作为社会财富的代表,在国与国之间转移,例如对外国的资金援助、向国外借款、用于战争赔款等。”

  邓淑苹先生提出“华西系玉器”的概念,将具有很大共性的齐家文化、石峁集团、陶寺文化和山西芮城清凉寺墓地玉器,归为华西系玉器,同以良渚文化、大汶口文化和山东龙山文化玉器为代表的华东系玉器,有着许多的区别。我们认为邓先生的分析是非常准确的。

  我们进一步认为,齐家文化、石峁集团(即老虎山文化)、与陶寺文化(清凉寺墓地可能与陶寺文化有关),不仅是三支不同的考古学文化,更有可能是三个不同的政体,其中石峁集团与陶寺文化已经进入到国家社会形态,它们同齐家文化形成了一个黄河中上游地区的共同商品贸易圈,因此华西系玉器即可作为该商品贸易圈共同使用的“国际货币”,相当于当今的“欧元”,在三个政体之间流通。

  其中,石峁集团以其最大的玉币存量、大额面值的货币保有量以及石峁商贸城市集中出土量,表明石峁集团是这个商品贸易圈的交易中心和金融中心。朱乃诚先生认为,齐家文化的大玉刀、大玉璋等数量很少,很有可能是从中原地区包括陕北输入的。本文通过分析,进一步认为齐家文化的特级和I级玉币,很有可能是石峁集团作为对齐家文化政体的“平衡贸易差额”、购买商品、资金援助或借款等支付的巨额面值的货币,就是在执行“国际货币”的职能。

  极为值得注意的是,尽管齐家文化玉币同石峁集团玉币有诸多共同之处,但是二者的区别最大之处有两点。

  其一是齐家文化大多数玉币为齐家文化区内“本地制造”,对此朱乃诚先生已精到的分析。

  其二是,齐家文化的大多数玉币都较厚,石峁集团玉币都很薄,且普遍流行将片状玉币从中剖开“一块钱变两块”的现象。我们统计了240件有厚度数据的齐家文化玉币资料,分出四个等级(表五)。

  结果我们发现齐家文化厚度在0.95厘米以上的I级厚度的玉币可达41%,0.55~0.94厘米II级厚度者占37%,0.35~0.54厘米III级厚度者可占15%,0.15~0.34厘米IV级厚度者仅占7%(图八)。于此形成鲜明对比的是,石峁集团的玉币153件中,厚度在0.2~0.3厘米的IV者竟然能占到49%(图九)。

  综上分析,我们认为,齐家文化是华西系玉器即黄河中上游地区“国际货币”的主要生产地,也就是说齐家文化是该区域“国际货币”的主要造币工厂,向石峁集团或石峁城址商贸和金融中心重点提供,向陶寺文化少量提供。陶寺文化玉币很可能主要来自同石峁集团政治经济交易。陶寺文化从考古学文化因素面貌上与石峁集团更贴近,与齐家文化略疏远。似乎也支持这样的判断。

  石峁集团缺乏玉料并不生产玉币,它从齐家文化“造币厂”得到大量玉币后,进行纵向分剖,在保证玉币长度面值的前提下,增加同面值玉币的数量,这是典型的金融货币增量的手段,今天叫量化宽松货币政策,目的是获得更多的金融暴利。

  五、结语  

  根据政治经济学关于货币性质与职能的原理,我们分析齐家文化玉器的作为一般等价物的特点及其市场地位,从迥异于传统的玉礼器说的视角,试图重新解读齐家文化玉器的原本功能,虽然可以自圆其说解决以往玉礼器说中所存在的重大障碍,但同也存在很多细节问题,有待今后从经济考古的角度进行更深入的研究。

  (本文电子版由作者提供 作者:何努 中国社会科学院考古研究所;原文刊于《2016中国·广河齐家文化与华夏文明国际论坛》,甘肃文化出版社,2017年12月,158~171页。 此处省略注释,完整版请点击左下方“阅读原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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