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学网:艺术品版权保护,山重水复终有路_版权-艺术品市场-艺术品-造假-画作

编辑:刘龙 来源:雅昌网
 
艺术品带给人美的享受,但对艺术品的侵权行为“花样翻新”,让艺术家们苦恼不已。9月19日,由中国版权协

艺术品带给人美的享受,但对艺术品的侵权行为“花样翻新”,让艺术家们苦恼不已。9月19日,由中国版权协会艺术品版权工作委员会主办的“新媒体时代的艺术品版权保护”专题研讨会在中国版权协会召开。著名艺术家史国良讲述了自己和其它艺术家遭遇的针对艺术品的造假行为,提出了关于艺术品鉴定与维权方面的困惑与诉求。来自版权管理部门、司法界、学术界以及版权业界的嘉宾就艺术家提出的问题进行解析、提出对策,上演了一场关于艺术品版权保护的“隆中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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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会现场

“李鬼”横行贻害的不仅是艺术家

作为中国当代著名人物画家,史国良创作了如《刻经》《大昭寺早晨》《傣家小景》等一批反映当代生活尤其是少数民族同胞生活的著名画作,其画作以动人的场景、明快的色彩让人过目难忘。

然而,各种造假现象成为了画家创作之路上的灰暗记忆。史国良说,他遇到的造假现象五花八门,不是他创作却署上他的名字售卖的假画很多。而为了售卖假画,造假者们费尽心机,有人将史国良画册中的几章或者几页换上其要售卖的假画图片,制成假画册;有的将史国良的照片拼接到假画背景上,制造假合影;还有人冒用史国良的名字办展览,结果展览的全是假画;更有甚者,不止一人将微信名字设置成“史国良”,头像也设置成他的照片,以此来售卖假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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艺术家史国良

面对这些造假行为,史国良和其他艺术家曾经通过多种形式尝试维权,但是收效甚微。许多拍卖行根据《拍卖法》第六十一条中“拍卖人、委托人在拍卖前声明不能保证拍卖标的的真伪或者品质的,不承担瑕疵担保责任”的规定,拒绝对已售出的假画进行赔付。甚至有利益相关方为了维护其利益,抹黑、“封杀”画家。长此以往,很多造假行为不了了之,造假现象愈演愈烈。

史国良提到,最近,在一家正规出版社出版的画册中,他发现了一张并非他创作的画,而且对于这幅画,他已经多次在公开场合打假。“正规出版物上出现假画,让我意识到问题的严重性。”史国良说,这一事件的发生,促成他下决心寻找打击造假问题的办法。“我不仅是在为自己维权,也是在为藏家以及喜欢我画作的粉丝们维权。有人是拿出自己买房、结婚的钱来买画,结果却买到了假画,长此以往,会让藏家失去信心。”

“进入新媒体时代,艺术家被侵权的形式更多,传播渠道更广,危害也更大。”谈起组织这次研讨会的初衷,论坛主持人、中国版权协会艺术品版权工作委员会秘书长秦博补充道。

“认亲生子不算数”引艺术品鉴定讨论

判定画作真假,是打击假冒画作的基础,可是,画作真假画家说了到底算不算,却成了困扰画家的难题。史国良介绍,目前画家自己的鉴定结果并不是在所有场合都有效,有人反对画家为自己的画作出鉴定证明,理由是“运动员不能同时是裁判员”。但是,史国良说:“画作对于画家来说就像亲生孩子一样,没有任何人比画家自己更了解自己的画。”而目前提倡的第三方出鉴定证明的方式,存在不少问题,有的“鉴定专家”根本没见过画家作画,不了解画家的风格和创作技巧就给出了鉴定证明,其结果并不准确。史国良说:“我希望把鉴定的话语权还给画家本人。”

不过,关于鉴定问题,解决办法也在慢慢增多。史国良提到,推出了艺术品鉴证备案项目,他觉得这种备案非常有必要,他自己已经参与到了这一项目之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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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画院科研室主任尹毅

中国艺术研究院中国画院科研室主任尹毅也是画家,他说:“以前,图章可以作为画家的防伪手段,但是现在印章造假技术已经让图章真假难辨。”他认为,作品“鉴定”这个词应该慎用,在台湾地区会用“鉴识”一词来表达,而台湾地区司法系统用的是“鉴证”一词。同时,他认为对于画作质量高以及做出突出贡献的艺术家,有必要对其作品进行备案。

多方支招力挺权利人维护著作权益

“我和受害者一样茫然,不知道去哪找渠道保护我的知识产权和藏家的利益。”史国良表达出的对造假现象的无奈,让在场嘉宾感受到艺术家维护知识产权的迫切需求,纷纷为艺术家支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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全国审判专家、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原庭长林子英

“司法上您可以树立信心,因为司法给权利人的保护是强保护。”全国审判专家、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知识产权庭原庭长林子英同样鼓励艺术家通过司法、行政等手段打击侵权行为。她介绍,对于假冒艺术家作品的,可以参照《著作权法》第四十八条的相关规定,即制作、出售假冒他人署名的作品的要“承担停止侵害、消除影响、赔礼道歉、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同时损害公共利益的,可以由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责令停止侵权行为,没收违法所得,没收、销毁侵权复制品,并可处以罚款;情节严重的,著作权行政管理部门还可以没收主要用于制作侵权复制品的材料、工具、设备等;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林子英建议艺术家可以寻求法律专业人士的帮助,找出最佳的维权渠道。

中宣部版权管理局执法处处长赵杰说,艺术品版权保护面临着流转链条长、溯源认证繁、落地查人难、社会意识弱等问题,艺术品造假侵权的线索难以发现、追踪是困扰版权执法部门的难题,建议艺术家积极向版权管理部门举报投诉侵权线索,充分发挥行政执法快捷高效的优势,严厉打击艺术品造假行为,共同营造艺术品市场良好版权秩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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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宣部版权管理局执法处处长赵杰(中)、中国版权协会秘书长孙悦(右)

关于存证问题,北京市文化市场行政执法总队五队队长刘立新建议艺术家及时对作品进行登记,这样,在发生侵权纠纷时,作品登记证书就可以作为证明著作权人权利的有力证据。

对于史国良提出的拍卖行明知是假画仍出售的现象,中央民族大学副教授熊文聪建议艺术家向法院申请禁令进行保全。同时他建议版权协会等组织搭建艺术家和专家的沟通桥梁,为权利人提供解决问题的渠道。

金版文化发展股份有限公司总经理李长春也赞同熊文聪的建议,他认为,维护艺术家权益不能仅仅依靠艺术家自身,在美国就设立有相关的艺术家版权协会,这样的协会让维权力量形成合力,维权的效果很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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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讨会现场

中国版权协会秘书长孙悦表示非常乐意搭建艺术家和版权管理部门、版权从业者之间的联络桥梁,为艺术家在跨区域维权、法律咨询等方面提供条件。

提高版权管理意识是嘉宾建议中的高频词。中视瑞德股份有限公司总裁、中国版权协会副秘书长王旗说,艺术家应该建立自己的作品库,记录好自己的作品信息、授权状况等数据。同时,艺术家应该和专业的版权机构合作,让负责版权管理的“管家”和负责版权维权的“斗士”为艺术家服务。中鸿创艺(北京)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龙卫华说:“很多画家只知道原作是财产,却没意识到版权也是财富。”实际上,根据艺术品进行版权开发的活动已经有不少成功案例,但是现在的问题是版权开发者和权利人之间缺乏沟通渠道,这也是值得关注和解决的问题。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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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与研讨会嘉宾合影

最后,史国良高兴地说:“本来今天只是想让大家帮我分析分析画家有没有维权的话语权,但是没想到原来艺术家们还有这么多权利可以行使,还有这么多渠道可以维权,这次研讨会给了我很大信心,我愿意继续站出来为艺术家维权发声。”

(撰文:隋明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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