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学网:宁波海曙区公布第七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_建筑-区级-公布-浙东

编辑:刘龙 来源:宁波文化遗产保护网
 
​为加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近日,海曙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公布第七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正式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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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为加强不可移动文物保护管理,近日,海曙区人民政府发布了关于公布第七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的通知,正式公布黄古林古建筑群、浙东游击队后方医院遗址、宋徽宗御笔碑、陈宗问墓道等73处文物为第七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

此次公布的第七批区级文物保护单位类别涵盖广,其中古遗址8处、古墓葬4处、古建筑32处、石窟寺及石刻8处、近现代重要史迹及代表性建筑20处、其他种类1处。

按照《中华人民共和国文物保护法》等法律法规的规定,海曙区将落实各项保护措施,加强辖区内日常文物保护管理,做好文物保护标志碑按照工作。(海曙区文物管理所 文/吴金炜  图/凌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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