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学网:艺术是一门“人学”——如何看待艺术的功用_人学-让人-艺术家-生活

编辑:杨晓萌 来源:中国美术报网 
 
谈艺术有什么用,常提到其社会功能,如张爱宾《历代名画记》所谓“夫画者,成教化,助人伦,穷神变,测幽微

艺术有什么用,常提到其社会功能,如张爱宾《历代名画记》所谓“夫画者,成教化,助人伦,穷神变,测幽微,与六籍同功,四时并运”这种高大上的论调只能针对特定时期、特定范围之内的艺术而言,离大众生活似乎有些遥远。因此,本文抛开艺术的物质功用(即艺术从业者——艺术家和艺术品经营者的生存手段)以及艺术的社会功用不谈,而是从小的方面讲艺术对具体的人有什么用,即艺术对于人所产生的精神生态作用。

这方面我曾多次撰文讨论,在《艺术的疗效》《文学治疗学:关于构建一门新学科的设想》《艺术的疗效或艺术功能论新说》等文中尤其侧重从精神分析学的角度对艺术的愈疗功能作了一系列的诠释,说明艺术具有健全人之身心人格及维持其健康均衡关系所具有的作用,现在我不妨再啰嗦一次,谈谈艺术还有什么用。

任何艺术都是人之艺术、时代之艺术。成功之艺术作品既要表现心性,亦要表现时代之性格。诚然,这种性格非指政治意识形态,亦不是指庸俗的大众化生活观念,而应是一个时代的精神灵魂和时代精神状况下的正义的人格。不管是在任何一个时代,艺术不仅仅是一种娱乐方式(自娱和娱人),更重要的是充当起启蒙、治疗、救赎的角色,今日之中国尤其需要这样的艺术。

不管是写实的艺术还是写意的艺术,本质上都是在“表现”——表现人的情志,因为艺术是人的艺术,艺术作品是通过人的观念、思想、情绪等作用于材料来完成的。区别在于艺术的表现形式不同罢了。相对而言,有些艺术家可能喜欢表现具象,希望笔下的形象更切合“眼见的真实”;而有些艺术家可能更喜欢表现抽象,让线条和色彩在艺术家的主观意志下自由游走,他们更乐意把创造出来的形象看成是“心灵的真实”。

马蒂斯曾这样公开自己的艺术观念:“奴隶式地再现自然,对于我是不可能的事。我被迫来解释自然,并使它服从我的画面的精神。色彩的选择不是基于科学,我没有先入之见地运用颜色,色彩完全本能地向我涌来。”他还说过:“我所梦想的艺术,充满着平衡、纯洁、静穆,没有令人不安、引人注目的题材。一种艺术对每个精神劳动者是一种平息的手段,一种精神慰藉手段熨平他的心灵;对于他们意味着从日常辛劳和工作里获得宁静。”

可见,艺术是生命赋予的一种特殊形式——它不是现实的简单的再现,而是心灵的庇护所。现实中不能满足的愿望,在艺术中可以得以实现。

塞尚这样表示:“画画并不意味着盲目地去复制现实,它意味着寻求各种关系的和谐。”我认为,塞尚所谓的“各种关系”不仅仅是指画面上的形式关系,人与自然之间的“应目会心”所赋予艺术作品的审美精神也是“各种关系”的重要组成部分。艺术的目的就是要重塑人与自然之间的“关系”,使它不至于偏离“轨道”。

“一种崇高感,

来自情景交融的景色,

落日的余辉,

无边的海洋,流动的空气,

蔚蓝的天空,一并记入人的心灵,

一动,一跳,激发着

一切思想者,全部思想物,

从万物中横穿流过。”

华兹华斯在诗中所描绘的情景难道不正是塞尚所追求的“各种关系的和谐”的最完美的体现吗?1895年毕沙罗在服雅画店举办的塞尚作品展览会上所写的一段话可以给我们补充点什么。“展览会上有许多绝妙的作品,完美得不可思议的静物画;还有一些花了很多功夫去创作,却没有完成的作品,可是这些未完成的作品却给人以更多的美的感受;还有许多未完成的却很有气魄的风景画、裸体人物画和头像,它们是那样地色彩鲜明,那样地细腻入微……为什么呢?因为其中有画家的感受!”

文森特·梵高  雏菊与罂粟花

我曾论述过“未完成”是一种特殊的精神状态的问题,并指出:一幅作品不存在完成与否之说,对于艺术家本人来说,他的作品几乎没有完成之时,因为在将来的某个时刻,他可能觉得需要对作品再补充点什么,而对于“再补充点什么”来说,之前的作品意味着未完成。艺术作品贵在“有画家的感受”,这种感受在作品创作到任何一个阶段,都可能让人感到美,换句说就是艺术家在作品中发现了自我、表现了自我,不经意间“让人成为了自己”——这就是艺术的妙处。

一直以来,“艺术来源于生活”成为我们惯于标榜的艺术创作的原则。我并不否认它的可取性,但如果抱着它作为真理来对待,那是多么荒谬的执着。或许“艺术来源于生活”有这样的依据:人是社会生活中的人,艺术是由人创造的,所以艺术从生活中来。这是个貌似无懈可击的三段论,但其无疑是由社会意识形态所衍生出来的艺术观念。

艺术是一门“人学”,人之思想、感情、想象力的表现,有时更多是人之内心世界的直接的或隐晦的(或者说是意识的或潜意识的)彰显。当有艺术家把宇宙空间的某种科学奥秘通过艺术手段表现出来时,会不会有人说,这就是人的生活,至少应该是人未来的生活?诸如意识流之创作,更多的是遵循内心瞬间的即时性的“真实”。

生活是具体的,艺术既可以是具体的,也可以是抽象的,但说到底艺术是表现的。不管艺术如何让人觉得与生活有似曾相识之联系,但那不是艺术的再现,因为艺术永远是而且必须是表现,否则就不是好的艺术。事实上,真正意义上的艺术最早表现的不是关于人的生活,而是神话(灵)和宗教。艺术是哲学与诗的交融,是诗性智慧的体现,它永远都不会走向形而下。

柏拉图认为,好的艺术能唤醒人们的回忆——即一种被“遮蔽”了的我们早已知道的“记忆”。艺术不能直接解决实际问题,但艺术可以“唤醒”人们的某种情感,这种“唤醒”正是艺术的功能之一,也是不同艺术样式之间的“共性”。艺术是自由的,它致力于追求人的实现和人的解放,乃至不惜一切代价而为之;但艺术创作常常要受现实性原则的规范和拘束,这正是我们常说的“真诚”与“焦虑”之间的对抗。然而,艺术必然要独立于既定的现实原则之外,只有这样,艺术才能体现出作为“生命精神”召唤着人们对自身形象的向往。

古人云,笔墨之事发于胸襟。一般来说,但凡品格高洁之士,必胸怀清旷,情致高超,故他们所创作的作品能脱去尘俗,自有一种超脱之气。反之则不免有纵横乖戾之习气。有时候,我们根本说不清是人成就了艺术还是艺术成就了人,应该是相互成就的罢。而对于欣赏者来说,经典的艺术作品除了让人获得更多的审美感受之外,最重要的无疑是“善”的传递。通俗点说就是:艺术可以让人变成一个“好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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