为进一步深化内地(大陆)与港澳台文化交流合作,经文化和旅游部批准,国家艺术基金将向在内地(大陆)工作学习的港澳台艺术工作者开放申报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并鼓励内地(大陆)艺术单位、机构与港澳台艺术机构合作开展艺术创作和艺术活动。
国家艺术基金将向受聘于内地(大陆)艺术单位、机构,受聘或就读于高等院校等,聘期或学籍满一年以上,并且年龄在40周岁以下的港澳台艺术工作者,开放申报青年艺术创作人才资助项目,资助范围包括戏剧、曲艺编剧创作人才,音乐作曲创作人才,舞蹈、舞剧编导人才,舞台艺术表演人才,美术、书法、摄影创作人才和工艺美术创作人才等。
同时,国家艺术基金也将鼓励内地(大陆)艺术单位、机构与港澳台艺术机构合作申报舞台艺术创作、传播交流推广和艺术人才培养资助项目,对内地(大陆)艺术单位、机构申报赴港澳台开展演出展览活动的项目给予重点关注。
关键字: 内容标签:大陆,机构,内地,国家艺术基金,港澳台,文化交流,大陆 机构 内地 国家艺术基金 港澳台 文化交流
如果本站的内容资源对您有所帮助


献给世界,你的真心,以致来世,以致未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