季承在起诉状中称,2001年7月6日,季羡林与北京大学签订捐赠协议,约定将14类藏书、手稿、古今字画等珍贵文物分批捐赠,并约定指定专人办理交接手续,交接清单一式两份,赠与人与受赠人签字后生效,但双方至今未办理交接。
季承在起诉状中还表示,季羡林在世时已全权委托自己处理有关季羡林的一切事务。季羡林生前曾表示,原来保存在北大图书馆的一切书籍文物只是存放而已。季羡林逝世后,季承一直登门追返上述存物,但因北京大学领导换届等原因,至今未退还原物。
季羡林2009年7月去世后,其子季承一直与北大协商,试图让北大方面返还季羡林的藏品,在协商3年未果的情况下,终于付诸法律。
季承起诉要求判令被告北京大学原物返还2009年1月13日清点的保管季羡林文物、字画共577件。这577件珍贵藏品是季羡林遗产的主要部分,其中包括苏东坡的《御书颂》在内的38件文物非常贵重。
据记者了解,北京市第一中级人民法院已经确认收到季承的起诉材料,但目前尚未正式立案。(于立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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