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学网:孙中山:民生主义就是社会主义(2)

编辑:Jina 来源:腾讯网
 
二、马克思的阶级斗争,物产专制用不着


    “孙逸仙博士以为共产组织,甚至苏维埃制度,事实均不能引用于中国。因中国并无使此项共产制度或苏维埃制度可以成功之情况也。此项见解,越飞君完全同感。且以为中国最要最急之问题,乃在民国的统一之成功,与完全国家的独立之获得。”——1923年1月26日《孙文越飞联合宣言》  
  

    “土地国有”,是实现社会主义最核心的手段   


    孙中山一再公开宣称:“吾国之革命乃为国利民福革命,拥护国利民福者,实社会主义”;“仆之宗旨在提倡实业,实行民生主义,而以社会主义为归宿,俾全国之人,无一贫者,同享安乐之幸福”,概括而言,孙氏所想要搞的“社会主义”其实是“国家社会主义”。 

  
    国家社会主义的要点是改革私有制度。这个改革如何改,改到什么程度,是资本全部收归国有,还是限制其发展?都需要孙氏给出答案。在中西对比之后,孙氏得出结论:欧美所以不能解决社会问题,关键是没有解决土地问题。因为土地为立国之本,整个国家财富也以土地最为重要,欧美各国的土地却在私人手中,以致使私人得以掌握巨额财富,国家却无力加以控制。中国如果能够将土地收归国有,以中国之地广人多,国家靠收取地租一项,就足以“成地球上最富的国”,而“少数富人把持垄断的弊窦自然永绝”。 

  
    换言之,在孙氏的“民生主义”中,实现土地国有,是最核心最重要的内容。但也恰恰正是这一内容,引发了同时代思想家梁启超的激烈抨击。 
  

    梁启超:“社会主义之极端的土地国有主义,吾所不取”   


    1903年,梁启超赴欧美游历,曾对主张中国应当早日着手进行社会主义改革的美国社会主义者表示:“进步有等级,不能一蹴而几”,明确反对立即在中国推行社会主义。此时,孙中山正在日本与幸德秋水热切交流社会主义思想。 

  
    1906年2月,梁启超发表《开明专制论》一文,公开指责孙中山所主张的“土地国有”方案,称其本质是“欲夺富人所有,以均诸贫民”。认为其目的是企图“利用此以博一般下等社会之同情,冀赌徒、光棍、大盗、小偷、乞丐、流氓、狱囚之悉为我用”,以便在革命中煽动“游荡无赖子乃至乞丐罪囚之类,艳羡富民之财产可以均占,利用新政府之主义,而屠上流社会之族,潴上流社会之室”。 

  
    梁启超认为,这样搞的结果,只能使那些没有固定资产,目不识丁的流氓无赖充斥于政府和议会之中,“最初握权者为无资产之下等社会,以致形成名副其实的贫民专政”。梁氏深为忧虑法国大革命“反动复反动”的一波接着一波的镇压和屠杀出现在中国。所以极其激烈地诅咒道:“敢有以社会革命与他种革命同时并行者,其人即黄帝之逆子,中国之罪人也,虽与四万万人共诛可也。”在梁氏看来,一个国家的进步和强盛,靠的是富人而非贫民,其犹以经济发展为甚。“国有富人,彼必出其资本兴制造等事,以求大利,制造既兴,则举国贫民皆可以仰糊于工厂,地面地中之货赖以尽出,一国之货财赖以流通”,故西方国家都把富人看成是国家元气。西方国家的进步与革象,也都以富人的需求和愿望为转移。梁氏解释自己所谓的“富人”,并不是指那些“剥削兼并他人之所有以为己肥,乃窖之而藏之”的剥削者,而是“中等社会’,用今天的话说,是“中产阶级”。 

  
    梁氏反对孙中山的“社会革命”和“土地国有”,却又公开声明自己不排斥社会主义:“吾认社会主义为高尚纯洁之主义,且主张开明专制中及政治革命后之立法事业当参以国家社会主义的精神,以预消将来社会革命之祸。若夫社会主义之极端的土地国有主义,吾所不取;今日以社会革命提倡国民,吾认为不必要;野心家欲以极端的社会主义与政治革命种族革命同时并行,吾认其为煽动乞丐流氓之具。盖辩理的社会主义与感情的社会革命,决非同物,非必由人民暴动举行社会革命,乃可以达到社会主义之目的,此吾所主张也。” 
  

    孙中山:“师马克思之意则可, 用马克思之法则不可”   


    梁氏的批评,给革命党造成了不少的麻烦。梁氏久负盛望,对其指责,革命党不得不有所辩解。朱执信的回应文章《论社会革命当与政治革命并行》,标题即直接与梁启超唱反调,文章说:革命党无意于废除私有财产制度,只是希望对其“加以相当限制”,使资本不致放任造成贫富悬殊;这种“相当限制”,正是革命党所要搞的“社会革命”,换句话说,革命党不会直接去抢掠富户们的财产,而只会致力于消弱贫富差距的制度建设。而这种制度建设的核心,就是“土地国有”。 

  
    梁启超却嘲笑革命党和孙中山不懂社会主义。梁氏说:现在世界上最圆满的社会主义论,其最大宗旨就是将一切生产机关收归国有,其中最重要者,一是资本,一是土地。相比而言,资本比土地更为关键,因为“地价地租之所以腾涨”,是城市化发达的结果,而城市化发达,又是“资本膨胀之结果”,所以,在中国,要解决社会问题,“当以解决资本问题为第一义,以解决土地问题为第二义”。故此,梁氏公开嘲讽孙中山“未识社会主义为何物”,劝他“苟欲言民生主义者,再伏案数,其可也”,若想谈社会主义,应回去多读几年书。 

  
    除了在“土地国有”问题上与孙中山观点相反之外,梁、孙二人对社会主义的看法其实相当接近。梁氏曾表示自己推崇“国家社会主义”,孙中山其实恰恰也是国家社会主义的信徒。孙氏曾经说过,“共产主义本为社会主义之上乘”,但又补充强调:“今日一般国民道德之程度未能达于极端”,直接搞共产主义,会出现“尽其所能以求所需者尚居少数,任取所需而未稍尽所能者随在皆是”的局面,其结果不是天下为公,而是人人为私,重挫劳作积极性,锐减社会财富积累,走向社会主义的反面。孙氏觉得,在现阶段的中国,只适宜搞国家社会主义,并解释说:“准国家社会主义,公有即为国有,国为民国,国有何异于民有?国家以所生之利,举便民之事,我民即共享其利。” 

  
    梁氏还曾指责革命党欲革富人之命,是搞“阶级斗争”,认为这会摧毁中产阶级,破坏中国经济发展的前提。但其实孙中山也是反对阶级斗争的。《孙文越飞联合宣言》的第一段话中就明确表示,孙中山不同意在中国马上实行共产主义,“共产组织,甚至苏维埃制度,事实均不能引用于中国”,因为孙氏认为,中国实业尚未发达,“马克思的阶级斗争、无产专制便用不着。” 
  


    三、结语


    五四学生领袖、民国学者傅斯年是一个自由主义者,在他看来,孙中山的“民生主义”,是自由主义和社会主义结合的产物,是自由和平等结合的产物:“人类的要求是自由与平等,而促成这两事者是物质的和精神的进步。百多年来,自由主义虽为人们造成了法律的平等,却帮助资本主义更形成了经济的不平等,这是极可恨的……”傅斯年说:“民生主义就是温和的社会主义,合于中国现状的社会主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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