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学网:江豚之难,生态之痛

编辑:汀滢 来源:新华网
 
6月12日,在湖北咸宁陆溪口江段,又一头非正常死亡江豚被发现。仅一个多月来,在长江各江段,已发现五六头死亡江豚。经研究,这些江豚大多因水体污染和非法渔具捕捞致死。
在一个短短的时段,江豚竟出现如此之高死亡频率,这令专家们十分忧虑。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专家提出警示:由于生存环境持续恶化,近年来长江江豚数量急剧下降,目前仅剩1100头左右,如不加紧抢救保护,江豚可能陷入灭绝境地。

一份触目惊心的死亡记录

6月12日,武汉海事局咸宁海事处人员在长江陆溪口段发现一头体长约1.6米、重40多公斤死亡的雌性江豚,全身血迹斑斑,被鱼钩和网绳捆住。

6月1日,上海长兴岛码头附近发现一头满是伤痕的死亡江豚。

5月19日,安徽铜陵淡水豚自然保护区发现一头死亡的年轻江豚,嘴呈张开状态。经分析,可能是渔民电捕致死。

5月14日,湖北鄂州江边发现一头不满6个月的小江豚尸体,已腐烂发臭。

5月9日,在长江中下游湖泊发现一头中年江豚死亡。虽然目前死因还待查,但可以肯定又是一起非正常死亡。

……

这是记者在中国科学院水生生物研究所看到的一份长长的江豚死亡记录。该所王克雄博士说,近年来江豚非正常死亡事件明显增多,3年内已有25头以上的江豚因人为因素死亡。而这远非全部,可以肯定还有很多野外死亡没有发现或收集记录。

水生所副所长王丁介绍,白鳍豚和江豚是长江特有的两种鲸类动物,生活在长江中下游干流及大型通江湖泊。目前白鳍豚已濒临灭绝,江豚也被国际自然保护联盟列入濒危物种红皮书。

去年底,由中外25名专家组成的考察队,在长江宜昌至上海段,进行了大规模野外考察,结果令人震惊。整个过程没有发现一头白鳍豚,江豚也仅存1100头左右,比1991年减少一半以上。

水生所魏卓博士说,上世纪90年代初,白鳍豚还有近150头,现在已基本找不到;江豚前几年还能看到成百头的群体,现在十头左右就算大的了。近年来江豚数量每年的下降率高达7.3%,这还只是对长江重要江段的评估,在其他区域下降速度可能更快。

面临灭顶之灾的几大“杀手”

王丁介绍说,从上世纪70年代至80年代收集的白鳍豚死亡标本分析,95%以上的白鳍豚都是人为非正常死亡,江豚的情形与之类似。酷捕滥捞、水上运输、污染物排放、过度采砂以及水利工程建设等,是让江豚面临灭顶之灾的几大“杀手”。

酷捕滥捞导致长江鱼类大幅减少,严重掠夺了豚类的食物资源。而有害渔具的大量使用,又让许多豚类“死于非命”。遭误捕致死、电捕打死的情况时有发生,发现的豚类死亡个体都伤痕累累,不少是被渔网、渔线缠绕窒息而死。湖北新螺自然保护区介绍,近几年他们共查处了200多起捕鱼案件,没收电捕器材500多套。

此外,水上交通运输产生的噪音对豚类声呐系统影响很大,严重时会误导它们撞船而亡,或被螺旋桨打伤致死。中外专家去年底在长江考察时看到,江上船只密集、繁忙,仅在白天时段就记录到平均每公里约有13艘。

而特别令专家焦灼不安的,是江豚赖以生存的水环境正不断恶化。

污染物的大量排放,使长江水质恶化严重,对豚类的生存寿命和繁育能力都会产生严重影响。近年来,江豚中毒致死的情况频频发生,仅2004年6月,洞庭湖浅滩上就有6头江豚由于杀虫剂污染致死。

长江河道和通江湖泊的过度采砂也极大地破坏了豚类栖息地环境。去年底,中外专家在江豚主要聚集地鄱阳湖考察时发现,并不宽阔的湖面集中了上千艘数千吨位的挖砂船、运砂船,曾经碧波荡漾的湖水被搅成一潭混浊的泥浆,江豚和鱼类只能在夹缝中喘息。

此外,专家指出,大型水利工程建设、水闸和堤坝的修建,会改变水文环境和含沙量,阻断水生生物的洄游通道,影响豚类的食物来源,带来栖息地的演变。

保护之路在何方?

王丁说,长江豚类作为长江生命系统的旗舰物种和长江生态环境的重要指示生物,其生存状况是评价长江生物多样性程度、生态系统稳定性及健康状况的重要标志。

他说:“我们必须认识到,如果长江不能支撑白鳍豚和江豚生存,恐怕在不远的将来也很难支撑人类自身的生存。”

为保护长江豚类,二十多年来,我国对白鳍豚和江豚开展了一系列就地保护、迁地保护和人工繁殖研究工作。

尽管如此,专家认为,长江豚类的濒危趋势并不能因此得到根本性扭转。现在人工增殖尚未成规模,20年才能生产10头,每年的出生率还较低。魏卓说,其实这种人工环境下群体的增长对整个种群的恢复作用是微乎其微的,只有把物种连同其生存的自然环境一起保护,才是完全意义上的保护。

针对当前长江豚类生存和保护所面临的严峻形势,王丁等专家提出以下一些具体建议:

——加强对长江的环境保护和监测。协调利用好现有保护区、保护站和渔政管理系统条件,建立豚类监测、救护和保护网络。

——加强科学研究和保护区建设。加大对相关科研和技术推广的支持力度,建立更多的半自然迁地保护和人工繁殖群体,建立多元化的保护体系,以促进野生种群的保护和壮大。

——制定《长江保护法》,从法律层面明确各方职责,限制并逐步终止长江渔业活动,规范航运业发展,严格控制长江和湖区的采砂活动,遏制对长江的排污,全面规划沿江城镇、企业、人口、经济与社会发展等。

——有针对性地开展各种宣教活动。让农民了解化肥农药使用对环境、生物以及人类的影响,提倡发展生态农业;让渔民认识渔业资源可持续利用的重要性,引导他们放弃非法渔具和涸泽而渔的捕鱼方式;让企业了解工业污染对生态环境的危害,使他们充分认识控制排污、保护环境和野生生物的重要意义。

记者刘紫凌、魏梦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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