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学网:“拍假”犹如销售地沟油 艺术家应杜绝粗制滥造(2)

编辑:秋痕 来源:广州日报
 
知假拍假将会
毁掉民族文化
姚鸣京(中央美术学院教授)
“拍假”在目前的艺术品市场中非常普遍,原因是假画成本低,“一本万利”。这种现象短期来讲损害了藏家的利益和画家的声誉,扰乱了艺术品市场的次序;长期来讲会影响中华民族文化的健康发展。
拍卖行“拍假”,根本原因是利益的驱使。他们知道,受市场追捧的艺术家的作品价格目前都很高,拍卖行费尽千辛万苦征集来名家的作品,即便拍出去佣金也就那么点儿。但假画就不同了,成本低,且来得容易。另外,在交往过程中,某些画家可能和商界、画廊界产生过矛盾,于是那些恶意报复者故意送拍假画,以达到破坏画家的荣誉及损伤画家的艺术之目的,用他们的话说就是“整死你”。
就我而言,本着对藏家和个人艺术负责的态度,一旦发现自己的假画上拍,我就会出来打假。一般情况下,我不会亲自和拍卖行交涉,因为假画太多了,如果遇到假画我就出马,早累死了,我会让我的律师通知拍卖行,建议他们撤拍。多年来,我发现大多数拍卖行是配合的,收到我们的通知后都会主动撤拍。但也有一些拍卖行置我们的忠告于不理,还扬言“就拍你的假画”。他们知假拍假,给钱就卖,价格很低,恨不得几块钱就把假画卖出去,极其恶劣。如果任凭“拍假”肆意横行、不加制约,那不仅会扰乱古今书画市场,而且长此以往假画就成真画了。而在假画的影响下,曾经对美术史有所贡献的艺术家的价值就可能不保,应有的艺术地位会丧失。就是说,这些鱼目混珠的满天乱飞的假画经不起推敲,被当成真迹后,将会把很多有才能的艺术家“吃掉”。所以,这些赝品将来毁掉的将是中华民族延绵了数千年的绘画文化。
为此,我建议国家应制订一些条条框框,以约束这类“拍假”现象,比如在有关拍卖的法律及条例上做更严格的调整,让拍卖行为更加完善,这样对中华民族文化未来的发展是有利的;也可借鉴国外成功的拍卖经验。
造假已形成规模产业链
郭庆祥(著名收藏家)
近年来,各行各业每年都会曝光一连串造假制假的“黑幕”,而拍卖行的“拍假”、“假拍”等行为虽然不会直接影响到大多数消费者的利益,但它对民族文化的发展百害而无一利,并伤害到一个国家的文化形象和诚信品质,犹如害人的地沟油、苏丹红等。
拍卖行的赝品不仅是中国书画,还包括油画、瓷器、玉器、青铜器等诸多门类。有些地方甚至已经成为专业造假的基地,造假队伍已经形成了规模产业链,如江西景德镇专门造假瓷器、河南洛阳专门造假青铜器、陕西西安专门造假唐三彩、安徽蚌埠专门造假玉器等。前不久曝光的所谓价值2.2亿元的“汉代玉凳”,就是在江苏邳州制造的。现在,书画市场中的赝品是真迹的多少倍已不是什么悬念,藏家一不小心就上当受骗,有的赝品甚至还拍卖出了天价,如宋徽宗的书法、徐悲鸿的油画、齐白石的水墨画等。因为利益的驱动,一些造假者的水平远远高于一些鉴定家,到底谁是真正的“专家”还不一定呢!不是吗?一桩“金缕玉衣”巨额诈骗案,就打败了5名国家顶级专家!
另外,拍卖行还有一种行为,就是制造艺术品市场繁荣假象的“假拍”,实际上这可能是在“做局”或“洗钱”。有调查指出:中国艺术品市场很火热,拍卖量已是世界第一了。我认为没什么好高兴的,因为我们没有一批好的艺术家引导世界艺术发展趋势,提高国民审美水平,民众的审美素养还处在落后时期。最可怕的就是赝品、假艺术家、假艺术品和拍卖行的“拍假”、“假拍”等,这些行为串联起来搞乱了艺术品市场已是不争的事实。
上述现象都是失去良心和道德底线所带来的文化灾难。我认为中国艺术品市场要为文化发展服务,就要规范一些事和一些人的行为,不是用金钱能左右艺术家,也不是用金钱能左右艺术市场的。大众要提高自身审美能力,市场从业人员要讲良知,艺术家更要讲道德,只有这样才能真正建立一个繁荣、诚信的艺术品市场。
艺术家应杜绝粗制滥造
李劲堃(广东省美协副主席、广州美术学院中国画学院副院长)
要改变“拍假”盛行的现状,我认为画家首先必须遵守“画道”,把自己的画画好。一个成功的艺术家,其独特的艺术风格和技法是经过长期探索才形成的,也是一般人很难形神兼备地模仿得了的,因此只要画家认真作画,不断推进自己的艺术,像毕加索那样每个阶段都有不同的艺术特点,而杜绝经常重复制作同一题材、同一技法的粗制滥造的画作,我想造假者就无能为力了。同时,画家也可以针对目前这种无序的市场状态,把每年创作的作品编成年鉴,提供给研究者及收藏家检索、对比,这样就可能杜绝大部分赝品;其次,收藏家需要把自己有兴趣的收藏对象了解透,以专题的收藏作为方向,而不应杂乱无章、没有目的地胡乱收藏;再次,作为目前最为方便的交易平台,拍卖行应放眼长远,坚守“商道”,这是从源头杜绝赝品在拍卖行出现的最好方法,而不应该只盯着眼前利益。
假画在艺术市场上鱼目混珠是现阶段的一种市场现状,是一个出于各种动机的生物链。作为画家,除了气愤,我更多的是无奈!记得吴冠中先生生前曾为“打假”而奔走,最后身心疲惫。纵观今天的各大拍卖行,不时仍有他的假画在交易。所幸目前仍有部分拍卖行是能把握住“商道”的,这既是其品牌,也是其能为人信赖的基石。
对自己的假画,有画家称“造假者赚钱,我出名”,听之任之。我不赞成这种方式,更不认为在假画泛滥的氛围中画家个人能受惠。艺术家的作品分为几种:一是代表自己的艺术风格、探索意义和独特技法且有充分构思的创作画,这种画是代表画家本身的实力和高度的,是稀有的;二是艺术家平时大量“日课”练习的实验品,这部分画作并不完整,但颇具探索意义;三是画家所处的社会中各种难以推却的应酬作品。因为作画时间、地点、状态等的限制,所以有草率的成分,这是任何画家都避免不了的。在画家这三类作品都有价值的情况下,就会出现假画。但是,假画毕竟不可能具有原作的艺术高度,因此假画最终会影响画家的声誉与信誉。
必要时艺术家应诉诸法律
庄小尖(广州大学美术学院教授、广东省文史馆馆员)
“拍假”亵渎了艺术的纯洁性,玷污了被假冒画家的艺术水准和名声,损坏了拍卖行的权威性和可信度,最终是藏家经济蒙受损失。应该说,画家深恶痛绝的是拍卖自己的赝品。
对拍卖会中出现的仿冒我画作的赝品,本人绝对不会听之任之,因为它们势必会造成受众对我的误解,这是一个有自尊心、自信心的画家所不能容忍的。一旦发现赝品,我往往先和拍卖行交涉,制止他们上拍。如果他们不听劝阻,我就会采取法律手段。
对“拍假”这种不道德的举措,我建议画家不能置之度外,而是要“该出手时要出手”;藏家更要提高辨别真假的能力,尽量少上当、不受骗;拍卖行要有道德操守,杜绝知假拍假。当然,我也希望政府有可供操作、行之有效的相关法规来规范拍卖这一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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