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学网:百姓凭啥纳税又买票 景区公共资源成了谁的摇钱树(3)

编辑:秋痕 来源:北京晨报
 
公共资源慎重商业开发
北京晨报:现在有一些景点承包给私人经营,让商人去开发,是否合适?
秋风:当然不合适。首先,没有谁有权利把公共资源出租,因为它是公共的,是国民所有的,不是哪个地方的,也不是哪个部门的,不管是谁都不能拿它获利或承包给他人,收租金自然也是不可以的。其次,公共资源本身不能用来营利,采取商业方式本身就有问题,公共服务不能作为商业产品
北京晨报:是否可以认为自然景点不能由企业开发?
秋风:即便有企业愿意开发,作为企业承担社会责任的部分可以,但是不能要求经济回报。现在一些地方把景点的经营权让渡给公司,不管它是什么公司,是上市还是不上市,都是不对的,因为公共资源的经营权本身不存在,这些公司自然也不能卖门票。
控制客流很荒唐
北京晨报:有不少地方称收高价门票是为了控制客流,门票是否可以作为控制客流、保护公共资源的方式?
秋风:这更荒唐。不可否认,过量的客流确实可能会给一些公共资源带来伤害,甚至是毁灭。但是控制客流的方式很多,比如登记制度、排队制度等,比如一个景点每天只能接受5000人,那就登记排队好了,先来先得,后来的等明天。世界上有很多地方都实行这种方式,早有成功的经验,根本用不着用收费这种办法。
北京晨报:收费的问题在哪里?
秋风:公共资源,自然是所有国民都可以接近、了解、欣赏,如果为了保护公共资源的完整性和可持续存在,通过轮流、排队等方法控制客流量是可以的,但是收费,意味着没有钱的人根本就没有机会接近,等于把一部分人的权利给剥夺了,这当然是错误的。
重新认识公共资源
北京晨报:对于今天我们景点管理的问题,应该如何解决?
秋风:第一,要树立文化和自然遗产公共所有的概念,这个公共的程度很高,是国民所有,甚至可以在更大的范围中去看,不能把它地方化、部门化甚至是公司化。既然是公共资源,自然应该让公众无偿地享有接触、了解的权利。其二,国民接触公共资源需要的一些辅助性工作,应该由政府承担,其费用来自于税收。如前所言,国民交的税里面本身含有这一部分。
北京晨报:如果税收无法承担呢?
秋风:如果费用紧张,可以暂缓开发,可以有步骤地进行,但不能因此而收费,更不能因此而承包给私人企业。
公共资源涉及国民精神
北京晨报:为什么对公共资源要如此严格?
秋风:这些自然和文化的资源最终体现的是一个国家的文化,是一个民族的精神,不是一般性的产品,它涉及国民精神的养成。所以应该让所有国民以最便利的方式接近它,最基础的当然是免费,不能让人因为没钱而无法接近。所以,对公共资源的管理应该慎之又慎,最不该的,就是把它当作商品来开发。
北京晨报:那又如何发展旅游经济呢?
秋风:还是需要加强周边服务业的开发程度,经营不能拿公共资源当商品,但是可以发展服务业、周边衍生产品,让人们愿意去旅游,并感觉到舒服,这时经济发展自然就提高了,这也是旅游经济应有的本义。(周怀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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