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学网:湖南长沙“1.28”贮存盗版图书案

编辑:秋痕 来源:人民网
 
全国“扫黄打非”办今日向全社会公布了2007年查办的30起“扫黄打非”重点案件,重庆“8.29”制售非法报刊特大网络案、河南贩卖淫秽音像制品案、江苏“8.14”侵犯著作权案等一批重大案件被查办、相关违法犯罪分子被严判重处,极为鼓舞人心,也显示出我国政府和司法机关在依法打击制黄贩黄、侵权盗版犯罪活动方面的强硬立场。

    湖南长沙“1.28”贮存盗版图书案

    2007年1月28日,在全国“扫黄打非”办派员直接督办下,湖南“扫黄打非”办和公安机关破获一特大贮存盗版图书案,共查获涉嫌盗版图书268种,约627000册(套),码洋约2032万元。鉴于盗版数额巨大、情节严重、性质恶劣,该案列为全国“扫黄打非”办、公安部挂牌督办案件。

    2007年1月下旬,全国“扫黄打非”办接到举报电话,反映在湖南长沙一个盗版书商梁某有三个仓库存放了数量巨大的盗版图书。在全国“扫黄打非”办和公安部直接督办协调下,1月28日,湖南省公安厅治安总队和长沙市公安局治安支队侦查大队进行突击行动, 先后捣毁4个贮存盗版图书的仓库,共查获涉嫌盗版图书268种,约627000册(套),码洋约2032万元,涉及人民卫生出版社、北京大学医学出版社、中国中医药出版社、中国财经出版社、中国建筑工业出版社等国内21家出版单位。

    经查,自2004年梁某在长沙市定王台书市二楼经营“引路灯考试书店”以来,便以营利为目的开始制作、销售盗版图书。梁某随时掌握书市的销售情况,对于畅销书他便购买盗版图书胶片,然后自己联系印刷厂进行盗印,再以该套书码洋的三折对外销售。其盗印、销售的基本上是医科类教材和考试用书。梁某所印制盗版书的印刷厂主要集中在益阳长城印务有限公司、长沙开福区振辉印刷厂等。仅2005年4月底至2006年4月份,益阳长城印务有限公司在梁某没有提供任何手续、且明知是盗版的情况下,仍然承印《房屋建筑工程管理与实务》、《国际商务师执业资格考试大纲》、《临床医师应试指导(上册)》、《内科学》等图书,印刷款总额达 83万余元。

    2007年9月28 日,长沙市雨花区人民法院依法对该案进行了公开审判。以侵犯著作权罪,一审判处被告人梁云有期徒刑 5 年,并处罚金 100 万元;判处被告人梁钜广有期徒刑 3 年,并处罚金 20 万元;判处被告人胡卫民有期徒刑 3 年,缓刑 4 年,并处罚金 l0 万元; 判处被告单位湖南益阳长城印务有限公司罚金 20 万元。一审宣判后,梁钜广提出了上诉,12月20日,长沙市中级人民法院二审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1.28”长沙贮存盗版图书案,是目前打击侵权盗版工作的一个典型案例,对于深挖彻究、追根溯源,具有重要意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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