央视没错,博士卖弄。既然说“学术”,那就看看学术证据。史料《史记》及古代注解是最接近
“阿房宫”所处时代的学术作品,就看看《史记》注解怎么说。正文:“先作前殿阿房,东西五百步,南北五十丈……”;注解:“正义房,白郎反。”
就是说呢,秦朝前汉之时,陕西地方的“房”字的发音是“BANG”的二声。该声无对应汉字,替代用“房”,造成同字二音。到了后汉,“房”的同字二音现象成了历史、成了一字一音,即《说文解字》说的发音:“从户从方,符方切”。“从户从方”是写法,而“符方切”是发音、即“FANG”的一声,——就是说,后汉时候,“房”字为一字一音,而“BANG”的发音成了历史。
到了普通话,“房”字发音为“FANG”二声。在文革前编辑出版的和官方权威工具书《现代汉语词典》中,“房”字注解延续语言文字发展历史,只注明“FANG”二声一个发音,没有注明其它发音。
汉以后,“房”字的不同发音,并非官方语言文字规定,而是诗词戏剧等文学作品里出现的,其中不乏根据方言韵脚效果需要而自编自造的,譬如江南一些地方,韵脚“NG”音成“N”音,那“房”(FANG)发音是“凡”(FAN)了。“房”字的“PANG”的发音呢,纯属常见的唇齿舌喉混淆而发生的“B”“P”轻浊不分的结果,就是说呢,把“房”说成“PANG”是文学方言或发音不准的结果,根本就不是什么“学术主流”的规定。
简而言之,从秦汉到普通话,官方语言文字和史料中的“房”字,即便有两个发音的时候,也没有上海师范大学王晓熊博士所说的“PANG”的二声出现过。王晓熊说“学术主流认可的读法都是‘páng’”、说“别人错得离谱”,嘿嘿,真不知道他说的那个“学术主流”在哪里?那“主流”和“错得离谱”的,恐怕都是他自己吧。
央视是官方媒体,按照国家法律规定要用普通话,他们当然采用官方语言文字规定的“房”字一音的“FANG”二声。不然的话,若按地方戏剧韵脚需要而做方言发音,把“阿房宫”给念成“娥烦根”,也是可以的了。
(背景新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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