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学网:孙振华:送人玫瑰_-长工-玫瑰

编辑:杨晓萌 来源:雅昌网
 
  继《十年而已》之后,2018年初,中国美术学院教授孙振华先生又出版了一本文集《处处尘埃》。这本文

  继《十年而已》之后,2018年初,中国美术学院教授孙振华先生又出版了一本文集《处处尘埃》。这本文集内含三百余篇千字短文,分社会观察、艺文杂谈、生活百态三辑,这些文章是作者关于生活、文学、艺术、学术等诸多方面的体悟与认识。篇幅短小精悍,语言朴素直白,体现了孙振华先生对世事敏锐的洞察力和高超的文学艺术素养。艺术网经孙振华先生授权连载《处处尘埃》,《送人玫瑰》选自第一辑“社会观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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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送人玫瑰,手有余香“是深圳十大观念的一种,它是其中最富有诗意,最富于人情味的一个说法。

德国古典哲学家黑格尔曾经说,一个小男孩往池塘里扔了一块石头,池塘荡起涟漪,小男孩会产生惊异的感觉,因为他的活动,使对象发生了变化,由于这种变化是自己带来的,所以,通过对象,小男孩看到了自己作用。

这就是对象化的思想。马克思在这个基础上,提出了“人的本质力量对象化”的思想,他认为审美创造就是人通过自己的构思、创意、制作,使对象发生了符合自己的目的和要求的变化,通过对象,肯定了人的想象力和创造性,使人的本质力量呈现出来,否则,如果没有对象,人也无法肯定自己,证明自己。

赠人玫瑰看起来是一种施予的行为,但是正是这种施于,它不仅惠及了对方,也惠及了自己。帮助了别人,也是在帮助自己,利他应该也是人的天性。

有位美国作家在他的政治学著作《硬球》中曾经说,交一个朋友最好的方式,是求他替你办件事。这个说法乍一听不合常理,仔细琢磨非常有意思,它从反面证明了“赠人玫瑰,手有余香”的哲理。

当你有需要请求别人帮助的时候,出手相助的人往往也会感到满足;因为,你的请求让他肯定了自己的价值和作用。一个人当他能够帮助别人的时候,也是证明自己能力和价值的时候。一个人当他觉得被需要,为了别人而付出,常常也会得到快乐,这种快乐甚至会超过简单地得到。

这也从一个方面说明,利他也是人的天性。有一个时期,伦理学讨论自私基因的问题,认为自私是人的天性,趋利避害,是所有生物共同的本能。但是从另一个方面看,人类社会如果只以绝对的自私为基础,没有同时辅以利他的行为,那是很难成立的。

换一个角度看,就是为了利己,也必须利他。动物界有不少观察表明,许多动物为了种群和族类的生存需要,往往会自我牺牲,来换取种群的更好生存。这也就是说,一味的自私是不可行的。

毛泽东在他的自传里说,他家在农忙的时候,长工又有肉又有蛋;而自己和弟弟们既没有肉,也没有蛋。这并不等于说,他父亲把长工看得比儿子更重要,而是为了让长工更好的干活,能创造更多的财富,首先必须让长工们吃好,不能让他们饥肠辘辘。

释放善意,赠人玫瑰,不仅仅只能理解为对有能力的人,对有钱人的要求,它应该是对每个人的要求。曾经听说过北大教授,著名美学家宗白华的一个故事。宗白华老人非常朴素,常常在校园的走来走去,就像一个农夫。他还经常笑眯眯地,隔着篱笆墙,向过往的学生递出一朵小花。可以想象,接受了这朵花的学生,心情该是多么愉悦和舒畅。这种非常简单的行为,它传达出来的善良的信息却非常强大。宗先生也正是在这种细小的善良行为中,成就了自己高尚的人格。

“赠人玫瑰,手有余香”,在一个传统的熟人社会相对比较容易实现,在深圳这样一个移民的城市,相互陌生的城市,这种观念的倡导和实现具有更加重要的意义,因为它的基础不是血亲、故旧,而是“人人为我,我为人人“的公民意识,从这一点而言,它的作用是不可估量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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