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 一以贯之,方法简论
众所周知,《论语》中有两处“一以贯之”:
4.15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曾子曰:“唯。”子出,门人问曰:“何谓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
15.3子曰:“赐也!女以予为多学而识之者与?”对曰:“然,非与?”曰:“非也,予一以贯之。”
前者似乎无疑是孔子对自己的理论特征的概括,但后者则有几种可能的解读;而我以为,即便是“吾道一以贯之”也并非就那么意义确然,这与如何理解后文的“曾子曰”有所关联。
不同释义的关节点在于“一”之所指,而这又无非几种可能:道、道一、德、忠恕之道、天命①、统一性;如果没有15.3,则问题相对简单,这个“一”就可以解读为某种最为本源性的道或德,或者就是忠恕之道②;但如果把这种说法代入15.3,则不免遇到义理上的困难。而如果单独考察15.3,由于必然遭遇“学而识之”的几种可能的歧义③。
故而这个“一”之具体所指似乎也难以确定。
于是,问题便陷入了常见的僵局,而惯常的作法就是加入一些推测的成分;但如此一来则不免重蹈经典诠释历史上的释而无解、争讼无判的尴尬境地。
好在困难本身之中往往就蕴含着某种解决困难契机;不同的语境固然造成了同一个概念④难于两全适用的局面,但也同时给这个概念提供了更多的规定性;反倒使得这个原本面目模糊的概念变得清晰起来。
我准备参照逻辑学的抽象概念方法,来为多个对象找到普遍适用的概念;
在本案中就是要为“一以贯之”找到一个同时适用于这两种语境的内涵表述。
这种方法即便不能帮助我们确认概念,也至少有助于启发我们相关的思路。我称这种方法为“经典抽象引导法”。它或许还是不能引导我们找到经典中每一个疑难句子的确切释义,但却至少在某些情况下有助于我们把握经典的理论框架,而这或许是有更重要的意义。
按照这个思路,我们可以首先发现:
如果我们撇开“一”的具体含义,那么这两种语境下的“一以贯之”就都是指向一种思维方式,却又无法在赋予这个“一”以任何具体意义的情况下使其同时适用于两个句子,那么就只能抽掉“一”的所指,而仅仅取其形式,也就是“一致性”、“统一性”。
这样一来,原本在各自独立的句子中无法确定的概念,反而在两者共同的规定之下趋于明朗了。
此时,“一以贯之”就被确定为“以一种一贯的、统一的方式”贯穿思想体系并以之指导行为,而这正是人类思维与在思想规定下的行为所必然具有的基本法则,而这个法则的最佳表述就是“一以贯之”。
将这个概念导入原句中:
4.15子曰:“参乎!吾道一以贯之【我的理论具有一贯性、统一性的特征】。”曾子曰:“唯。”子出,门人问曰:“何谓也?”曾子曰:“夫子之道,忠恕而已矣【贯穿在夫子思想理论之中的,无非是忠恕之道罢了】。”
15.3子曰:“赐也!女以予为多学而识之者与【你是不是认为我是借助于博学而达到对“之”的把握的】?”对曰:“然,非与?”曰:“非也,予一以贯之【其实并非如此,我是以一贯性、统一性的理论方法来达到如此目的的】。”⑤
可以看到,虽然我们在这里并没有达到对“道”和“之”⑥的具体所指的确认,因而没有获得这两个句子的确定性释义,但是却仍然可以得出孔夫子思想方法的形式特征:一贯性、统一性,而这对我们来说才是最重要的。
当然,要是有可能完全得知孔子的全部所指,即具体的什么“道”,达到了对什么“之”的认识,固然更好,但如果这样就必须首先作出某些不确定性的推测的话,那么我们则宁可满足于求其次而只以确认其思想理论的方法、原则为有限目标,而这就已经足够了。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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