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学网:王法的死结(1)

编辑:秋痕 来源:瞭望东方周刊
 
许多人心目中,高俅是小丑式人物,而韩世忠、张居正却是功业崇高的大英雄或大政治家和道德教育家。但在权势操纵司法的历史上,他们却曾扮演同样的角色。
与上篇札记分析的“武松诉西门庆案”一样,《水浒》与明代传奇剧《宝剑记》等所述“高俅诬陷林冲”故事,也是几百年来中国百姓最熟知的经典案例。这类案例鲜明体现着“王法”制度下权力与司法的关系、司法过程的诸多具体程序,甚至案件描写中的许多法律制度细节都是从现实生活而来,所以,它们是后人了解中国法律史的真实而生动教材。
权力操纵司法与林冲的悲剧
《水浒》中的“林冲案”故事是:北宋徽宗年间,出身泼皮破落户、靠钻营权门而发迹的高俅位居太尉之尊、执掌军权;其养子高衙内仗势横行、欺男霸女。高衙内偶遇容貌动人的林冲妻子后心生歹念,欲据为己有。于是他通过高俅胁迫林冲的好友陆虞候等人设局欲玷污林妻;计策失败后再设圈套,诬陷林冲手执利刃擅闯军机重地,意在行刺太尉。随即:
(高俅)喝叫左右:“(将林冲)解去开封府,分付腾府尹好生推问,勘理明白处决!”(《水浒传》第七回)
高俅如此气焰之下,开封府审理此案的过程就最能说明法律与权门的关系。
《水浒》写林冲被押到开封府之后,当庭揭穿高俅设计陷害的阴谋,并申明高衙内两次谋骗自己妻子的行径“皆有人证”。法官腾府尹明知这是实情,但怯于高俅威势,对林冲提出的证据装聋作哑;其间虽有“当案孔目”(衙门中掌管诉讼的高级吏员)孙定心存正直、意欲周全林冲,但腾府尹依然说:
(林冲)做下这般罪,高太尉批仰定罪,定要问他“手执利刃,故入节堂,杀害本官”,怎周全得他?
高俅在开封府庭审之前就已对林冲“批仰定罪”,这说明法庭上的一切表演都不过是对权门意欲的认证备案而已。所以有接下来一段对话
孙定道:“这南衙开封府不是朝廷的,是高太尉家的!”府尹道:“胡说!”孙定道:“谁不知高太尉当权倚势豪强?更兼他府里无般不做,但有人小小触犯,便发来开封府,要杀便杀,要剐便剐,却不是他家官府!”
府尹道:“据你说时,林冲事怎的方便他,施行断遣?”孙定道:“看林冲口词,是个无罪的人。只是没拿那两个承局处。如今着他招认做不合腰悬利刃,误入节堂,脊杖二十,刺配远恶军州。”
当代一位法学家曾说这段话是让我们看透黑幕的关键。因为孙孔目一语道破法庭从来不能主张社会正义,而只是“高太尉家的”私刑之所。身为开封府最高长官的腾府尹听了这个断语脸面难堪,于是斥责孙孔目“胡说”,不想孙孔目更一口气说出高太尉的无数恶行,尤其是所有这些诬陷都因为有司法衙门的共谋而定了铁案。这些话令腾府尹哑口无言。但最后,两人还是只能承认司法衙门是“高太尉家的”这事实,将无辜的林冲定为重罪犯“刺配远恶军州”。
从“崔宁案”再看权势如何操纵司法
林冲案的更大意义,在于它展示了“王法”制度下司法的一种常态,即法律趋附权门,甚至如孙孔目所描述的那样,屡屡沦为权势者恃强凌弱、横行不法的工具。
因为法律的如此状况是出于根本的制度属性,所以类似“林冲案”的例子就层出不穷。
再如宋元话本中《碾玉观音》一篇,写南宋首都临安城里技能超群的玉工崔宁,他供役于咸安郡王、著名将领韩世忠府中;韩府还有一名刺绣手艺出众的卖身婢女秀秀,韩世忠因崔宁雕琢的玉器讨得皇帝欣喜,就当众允诺日后将秀秀配与崔宁为妻。某日韩府失火,混乱中秀秀见财起意,挟一包细软逃出后路遇崔宁,两人潜行至两千多里外的湖南潭州落脚,并开了一处玉器店以为生计。不巧一年后,韩府一名官吏远道至潭州办事,偶遇原以为失踪的崔宁和秀秀,回临安后报告了韩世忠。韩世忠怒不可遏,立时要将二人捉拿归案。话本接下来一大段其势汹汹的描写,最能见出司法机构与权门之间是怎样的关系:
郡王(即韩世忠)教干办去吩咐临安府,即时差一个缉捕使臣,带着做公的,备了盘缠,径来湖南潭州府,下了公文,同来寻崔宁和秀秀,却似:“皂雕追紫燕,猛虎啖羊羔。”不两月,捉将两个来,解到府中,??即将这两个人押来跪下。??(郡王)掣刀在手,睁起杀番人的眼儿,咬得齿剥剥地响。当时吓杀夫人,在屏风背后道:“郡王,这里是帝辇之下,不比边庭上面。若有罪过,只消解去临安府施行,如何胡乱凯得人(“凯人”就是用刀杀人)ς”郡王听说,道: 耐这两个畜生逃走!今日捉将来,我恼了,如何不凯ς既然夫人为来劝,且捉秀秀入府后花园去,把崔宁解去临安府断治!”??解这崔宁到临安府,从头供说:“自从当夜遗漏(“遗漏”就是失火),??只见秀秀养娘从廊下出来,??崔宁不得已与他同走。”临安府把文案呈上郡王。郡王??便道:“既然恁地,宽了崔宁,且与从轻断治。崔宁不合在逃,罪杖,发还建康府居住。”
这里最值得重视的是如下制度法则:“郡王”握有超越和凌压司法的极大权力,比如命令司法衙门(临安府)实施具体法律举措、替代司法衙门直接做出终审判决等等;而临安府对案件的一切处置则都要听候郡王吩咐,庭审结果不仅要报送王府审处,并且对于最后量刑不能有任何独立于权门之外的法律效力。更骇人的是:韩世忠命临安府惩处崔宁之后,将秀秀押至后花园私刑打死,连她年迈的父母也连带受祸而双双毙命。
尤其关键的是:上述悲剧为天下皆知至今已有七八百年,如此漫长时间里很少有谁以社会正义为标尺,对案件背后的法律制度提出过一丝半缕的质疑,足见权势者操纵司法和恃强凌弱,这早已是人们习以为常、浑然不觉其非的惯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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