五、宗教与神学
宗教是人类的必然现象和选择,人体是一个独立系统,遵循系统之内在原理、需要寻找依附和稳定,恰如原子不能独立游荡于宇宙和星球之中,必须与其他原子相结合以求自身系统之稳定且长久存在。
人体系统所寻求的依附和稳定之原理,表现为对生命的生存需求、对生命永久存在的渴望,更因智慧之存在而期盼生命之谜的答案。这就是人类社会、神宗教和科学的分类及起因。
人体系统的上述需求,一方面形成了社会的存在,另一方面形成了对神的渴望和以神为号召之宗教的依赖。
人类历史上,各地之宗教,所形成的内涵和外延是有差别的。
西方宗教之学说,不但提供了神的答案,还系统化地提供了社会的模式。东方宗教,则侧重于神的答案,对于社会模式则涉足较少;儒家以半个宗教的身份,将皇帝君王作为神,结合诸子百家的相关内容而提供了相应于“天子神”的社会模式之理论。所以,在西方人士眼中,所谓的儒家思想,更类同于一种宗教思想,国家以政府的官方身份去推广孔子学院,无异于以国家名义推行宗教。
相对于西方之基督教派、伊斯兰教派等,东方宗教之道教提供了人体系统的修炼方法,这是东方宗教的特色,这种个人修炼方法可以被称作“道医”,道医先行修炼自己之后,通晓了人体原理,然后那些愿意将修炼所得用以医治世人的,则称为行医。这种行医,与专门售卖草药、专门以医家身份看病的行业人士(可称之为中医)是有本质差别的,道医之行医是以自身悟性经验与医理相结合而治病,中医人士则读死书专以医理书籍来治病。
东方宗教之道教的这种个人修行的方法,在西方宗教中是没有的,这种方法不但被外来之佛教借鉴甚至抄袭自吹,还被儒教加以借鉴。
在新国学的学术体系中,有关宗教的内容,大致有以下原则:
a、对应了宇宙普遍系统和人体系统的数理模型和基本原理,宗教是必然的组成内容。
b、原有宗教神学中的社会准则,属于普遍性原则的,提炼到社会系统学之中,不再作为宗教之专有内容。
c、原有宗教之各种个人准则,存于原宗教之中,由个人宗教信仰自决。
d、汲取各教有利于未来之准则、有利于互助共融和平之准则、有利于科技进步之准则,形成宗教融合之信仰。
e、宗教不应不劳而获取财物。