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学网:季涛起诉杨丹霞名誉权纠纷案今日宣判:杨丹霞须公开道歉

编辑:张天宇 来源:雅昌艺术网专稿
 

  7月15日,季涛起诉杨丹霞名誉权纠纷案出现最新进展: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公布一审判决结果。依法判决如下:

  1、被告杨丹霞从判决生效之日起停止其侵权行动,并删除其微博上的有关侵权内容;

  2、 被告杨丹霞从判决生效十日内在其微博首页显著位置发表致歉声明,向原告季涛公开赔礼道歉,连续发布三十天,声明内容须经人民法院核准;

  3、被告杨丹霞在本判决生效十日内给付原告季涛经济损失3065元,并负担所有案件受理费。

  最新进展:

  微博用户“Mr让阿让”(杨丹霞所用微博)称,将上诉,具体事务交由律师处理。微博内容如下:

  “原本正在考虑拟于近日注销Mr让阿让的微博,不想于今早突接法院一审判决,索性将其再保留一段时日,以飨诸公,并待二审。我已决定上诉,仍由律师处理一切相关事务。”

  【事件回顾】

  背景:

  2013年9月19日,著名收藏家刘益谦在纽约苏富比以8,229,000美元(约合人民币5037万元)的价格购藏苏轼《功甫帖》。2013年12月,上海博物馆书画研究部钟银兰、单国霖、凌利中三位研究员公开指为“双钩廓填”的伪本,引发海内外业界及相关人士对《功甫帖》真伪的讨论与争议。

  过程:

  在《功甫帖》真伪的全民讨论过程中,季涛先后在自己的博客上发布了多篇关于《功甫帖》的文章。

  2014年1月11日,名为“Mr让阿让”的新浪微博用户在微博上与季涛产生争执。故宫博物院专家杨丹霞承认“Mr让阿让”为其自己注册的微博账户。

  2014年4月,季涛以杨丹霞在微博上发布的内容使其名誉受到损害为由提起诉讼,要求判令杨丹霞立即停止对其本人的侵权行为,删除在新浪微博发布的针对他本人的侵权言论;判令杨丹霞在其新浪微博首页发布向他道歉的道歉函;判令被告杨丹霞赔偿他本人经济损失即公证费3065元。

  2014年5月26日,季涛起诉杨丹霞名誉权纠纷案在北京市朝阳区人民法院奥运村法庭开庭。由于被告律师于开庭时才向法庭提交了证据材料,原告律师提出需要经调查了解情况后才能发表质证意见。法庭决定延期审理。

  2014年6月25日季涛诉杨丹霞案在京再次开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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