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学网:古籍保护缺少的不仅是资金

编辑:Jina 来源:星辰在线
 
国务院办公厅日前发布了关于进一步加强古籍保护工作的意见,要求有关部门要依法规范古籍市场的流通和经营行为,地方各级人民政府和有关部门要从对国家和历史负责的高度,进一步增强责任感和紧迫感,突出重点,协同配合,共同科学规范地开展古籍保护工作(中国新闻网1月30日)。
  在历史的长河中,每一代人都会认可古籍对文化传承、联结民族情感、弘扬民族精神的价值与意义,都会承认每一代人都有整理和保护古籍的责任。令人汗颜的是,当我们的一些珍贵的古籍躺在一些大型图书馆里慢慢地被侵蚀的时候,从我国流传到日本的古籍,都已经被定了文物级别,其中相当一部分成了日本的国宝。
  近年来随着国学热的兴起,孔子学院的遍地开花,“软实力”和“大国崛起”等词语频繁见诸各种媒体,保护古籍(指1911年以前的图书)的大环境也逐渐了“融洽”起来。但是,“软实力”逐渐引起人们的关注,并不能保证人们的注意力会聚集到古籍上——尽管古籍对增强民族凝聚力、塑造民族形象、弘扬民族精神的作用无可替代。面对卷牒浩繁的古籍,不管是原生性保护,还是再生性保护,都需要大量的资金投入,这是各个地方古籍保护工作中最可能存在障碍的地方。
  虽然在出台的《意见》中明确指出,各级财政部门要对本地区古籍普查、修复、出版及数字化等工作给予必要的资金支持,并且要建立健全古籍保护责任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但是在地方官员的政绩中,倘若古籍保护所占的分量不足以让一些人“动心”,各种“下有对策”便可能“鱼贯而出”。因此,目前保护古籍可能不得不面对如下情形:在技术上不存在多大的障碍,而是缺乏资金上的投入和人才的培养;不存在能力上的问题,而是缺乏意识上的认知和机制上的完善。
  因此,如何提高古籍在地方决策者心中的地位,是接下来工作的重点,也是进一步保护古籍的基础。只有地方官员和古籍保护工作者对古籍的认知达到了一定的高度,其针对古籍的各种普查、修复、出版、数字化、流通市场的规范、以及境外流失的追索等才不会流于形式。
    作者:郝军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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