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漫画大师敖幼祥《乌龙院系列》是目前国内漫画市场广受欢迎的作品之一。2007年8月,出版商联合执法部门在正常巡视期间,发现山东省潍坊市新源书店销售《乌龙院》系列盗版书。
法院认为,漫友文化公司经著作人敖幼祥授权取得《乌龙院》的著作权发行权等,依法应该受到法律的保护。新源书店售卖盗版作品属于侵权行为,应该承担停止侵权、消除影响、赔偿损失等民事责任,因此法院作出上述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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