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学网:北京规定199栋优秀近现代建筑不得拆除

编辑:秋痕 来源:京华时报
 
西直门火车站、原798厂等本市75处、199栋优秀近现代建筑原则上将不得拆除,而且今后建设工程选址应当避让。昨天,记者从市规划委获悉,《北京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名录(第一批)》已由市规划委和市文物局共同组织编制完成,正联合上报市政府
认定标准 四合院被重点提出

据了解,市规划委、市文物局研究确定了北京优秀近现代建筑的认定标准。优秀近现代建筑首先应该是具有保护价值的建筑,也就是尚未列为不可移动文物,同时反映一定时代特征、具有保护价值、承载真实和相对完整历史信息的四合院和其他建筑。

确定范围 首批确定199栋建筑

据市规划委相关负责人介绍,北京市优秀近现代建筑最终确定为本市行政辖区内自19世纪中期至20世纪70年代中后期建造的,现状遗存较为完整的,能够反映北京近现代城市发展历史,具有较高历史、艺术和科学价值的建筑物(群)和历史遗迹,但不包括文物保护单位及文物普查登记单位。

按照普查登记、分类筛选、征求专家意见的工作程序,确定本市75处、199栋建筑被收入第一批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名录,这近200栋建筑包括居民楼、医院、商店、办公楼、酒店、学校、交通建筑、工业建筑等。

保护措施 工程选址应当避让

据了解,按照规定,凡是列入本市优秀近现代建筑保护名录的建筑,原则上不得拆除。优秀近现代建筑以保护建筑主体为核心,同时兼顾建筑环境保护。建设工程选址,也应当避开优秀近现代建筑;确因公共利益需要不能避开的,应当对优秀近现代建筑采取迁移异地保护等保护措施。

管理维护 改造时应保持原貌

据市规划委相关负责人介绍,不能拆除并不意味着居住在这些建筑中的居民不能改善居住条件。这位负责人介绍:“可以对优秀近现代建筑进行现代化居住条件的改造,但这些改造应保存建筑本体的真实性,特别是要保持外立面的原貌。优秀近现代建筑的所有人、管理人、使用人,均有责任对优秀近现代建筑进行管理、维护。”

■首批部分名录

原798厂(我国“一五”期间重点建设项目)、西直门火车站(詹天佑于1906年主持修建京张铁路时建造)、中国美术馆、社科院研究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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