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欢乐春节”和“文化年”是国家品牌,而维也纳新春民族音乐会则是民营的中国文化项目。中国文化走出去,不但需要国家文化部门的品牌建设,也同样需要民营文化企业的名牌。相对于国家文化品牌而言,民营公司的经营性质使他们在海外的品牌或许更具有市场价值,更有票房,更有持久性,更能真切反映当地主流社会的接受程度。
有人认为,依靠民营公司走出去风险比较大,这种观点在现实中也不能不说是一种经验之谈。其实,只有当民营公司树立品牌以后,其信誉才会具有安全保证。为了维护自己的品牌,延续自己的品牌,他们面对海外市场时,预测才更为审慎,研究才更为细致,签约也更求诚信。目前,大量的民营公司已经成为中国文化走出去不可缺少的力量,但零敲碎打,不成阵势,赚一笔是一笔,是他们的特征。今后,像维也纳新春民族音乐会那样,树立文化品牌恐怕是他们的当务之急。
品牌的树立既是主办者坚守的结果,也不能不说是感情的结晶。维也纳新春民族音乐会的主办者吴氏国际文化传播有限公司对民族艺术情有独钟,13年来凭借着自己的运营方式、市场关系、推广手段,陆续将我国民族音乐输送到欧洲各国,各地的民族乐团和交响乐团几乎都曾在他们的运作下走向世界。这种感情,正是多数民营公司需要培育的。
30年来,中国文化走出去大体经历了三大阶段:第一阶段是只求出去不论其他,更无所谓市场;第二阶段是可以大规模走出去了,却缺乏长远眼光,不注重品牌建设;如今第三阶段刚刚开始,就是打造品牌,讲求票房,为长远规划。这表明,中国文化走出去,条件已经成熟。我们既有实力雄厚的国家品牌,又有如维也纳新春民族音乐会这样的民间运营项目,双管齐下,众多的中国文化艺术品牌一定会在世界舞台闪烁出耀眼的光彩!
陈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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