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学网:国家文物局:考虑补偿中国流失文物"善意持有人"

编辑:秋痕 来源:新华社
 

 
范季融、胡盈莹夫妇向中国捐赠的部分青铜器。中新社发 廖攀/摄
 
“中国政府一贯主张通过法律和外交手段,按照国际社会处理非法流失文物返还问题的法律框架和原则,依靠国际合作,依法追索非法流失海外的中国文物。”

    23日,国家文物局局长单霁翔在北京国子监对媒体记者作如上表示。当日下午,美国华裔收藏家范季融、胡盈莹夫妇捐赠文物交接仪式在国子监举行,其捐赠的9件秦公晋侯青铜器,均为上世纪90年代非法流失海外。

    单霁翔说,中国文物流失时间跨度较大,流失原因较为复杂。在文物追索工作中应当区分不同情况、综合运用外交、法律和国际合作等多种方法。国家文物局通过近年来的文物追索实践,已初步形成综合运用多种方法的工作机制。

    据他介绍,对于当前因盗窃、盗掘、走私出境的中国文物,主要按照国际公约,通过法律和外交途径索回,“比如,1998年,我们从英国成功追索3000多件走私出境的中国文物;2001年,从美国成功追索被盗掘的五代王处直墓彩绘浮雕武士石刻;2008年,从丹麦成功追索156件中国出土文物。”

    “与此同时,我们欢迎和鼓励境外友好机构和人士,包括爱国华人华侨,捐赠、归还流失出境的中国文物。在不放弃流失文物所有权的前提下,按照国际公约精神和惯例,适当考虑善意文物持有人得到公正合理的补偿,以促成更多的流失文物回归祖国。”单霁翔说,“近年来,通过与国外有关博物馆和收藏者的沟通、合作,已使多批流失文物归还中国,包括这次范季融、胡盈莹夫妇将9件青铜器捐赠给国家。”

    谈及不久前境外拍卖公司拍卖乾隆玉玺一事,单霁翔再次重申:“中国政府高度重视和关心流失海外中国文物的问题,支持非法流失文物返还原属国,反对拍卖被劫掠和非法流失的中国文物,不赞成境内机构和个人购买此类文物。我们呼吁各国拍卖机构遵守相关国际公约精神和职业道德准则,不唯利是图,尊重文物流失国人民的感情。”

    “保护文化遗产,促进文物返还原属国,是国际社会的高度共识,更是人类社会正义和文明发展的必然趋势。我们将积极地通过外交和国际合作,加快解决历史上流失海外文物的返还问题,充分阐述中国追索非法流失文物的原则立场,增强中国在国际文物返还领域的话语权,维护中国的文化权益。”单霁翔强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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