东京高等法院审判长渡边等在判决中裁定原告败诉,但判决认定了侵华日军二战期间在海南岛绑架、监禁和强暴妇女的事实。
判决下达后,专程到东京参加此次二审宣判的原告之一、海南黎族老人陈金玉说,她对判决结果不服,将继续上诉,把官司打下去。
二战期间,侵华日军占领海南岛并在部队驻地附近设立“慰安所”,将许多当时年仅14岁至18岁的少女绑架至“慰安所”,对她们实施监禁并强暴。2001年7月,包括陈金玉在内的8名曾沦为海南岛“慰安妇”的中国妇女向东京地方法院提起诉讼,要求日本政府谢罪以恢复她们的名誉,并给予每人2300万日元(1美元约合97日元)的赔偿。东京地方法院2006年8月作出一审判决,驳回原告方诉求。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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