至文帝时,察举选官制才逐渐建立起来,据《汉书·文帝》记载,前元二年(公元前178年)十一月,发生日食,文帝下自责诏说:“……及举贤良方式正能直言极谏者,以匡腾之不逮。”同书又载,前元十五年(公元前165年)九月诏:“诸侯、王公、卿、郡守举贤良能直言极谏者,上亲策之,傅纳以言。”而据同书《晁错传》的记载,这次诏令下达之后,“对策者百余人,唯错为高第,由是迁中大夫。”当时有个骑郎,名叫张释之,很有贤才,在求贤诏令下达之后,被中郎将袁盎推荐给文帝。文帝亲自召见了张释之。张释之见文帝后便于工作上前奏事。文帝说:“卑之,毋甚高论,令今可行也。”于是,张释之就把秦王朝之所以会灭亡,汉王朝之所以能兴起的原因进行了一番分析。文帝听完后觉得很好,当即拜他为谒者仆射(郎中令长官)。张释之受命后,发挥了他治国的才能,尤其是执行法律更是严明公正。他处处为国家的安危着想,真正做到了“五子犯法,与庶民同罪”。他为了维护国法而犯颜直谏,由此得到汉文帝的常识。有一次,他随文帝游上林苑,文帝问起上林苑禽兽书的情况,连问十几遍,上林尉及其属官皆不能回答,而一个管理虎圈的啬夫却从旁代尉回答,谈得很迅速,得详细。文帝因此认为上林尉不称职,诏令张释之拜啬夫为上林令。张释之上前提醒文帝说,在任用官员时要注意其实际才能和首先品质的优劣,像这个啬夫“喋喋利品捷给”,未必有好品质,不值得仿效,不能随意授官。文帝得利释之所说很有道理,就取消了提拔啬夫的想法。文帝从上林苑回宫的途中命释之为骖乘,在一路闲谈中,文帝详细地询问秦王朝失天下的主要弊病所在,张释之既扼要又中肯地作了口答。文帝深表赞同。回炽后就提升他为公车令(负责守卫皇宫的重要官员)。缍释之任公车令不久,皇太子和梁王乘车人皇宫,依汉法规定,无论何人入宫,到公车司马门前必须下车,违法者罚金四两。但皇太子和梁王没有下车,张释之把他们拦住,并立即上书弹劾皇太子、梁王的违法行为,要求依法处置。薄太后听说要处罚她的孙子,就找文帝质问,文帝也只能免冠谢罪承认自己“教儿子不谨”。后来还是薄太后亲自派全都传诏赦免太子、梁王的罪,张释之才不得不把他们放进宫。文帝因此更看重释之,提为中大夫,不久又升迁为中郎将。一次,张释之随文帝到霸陵,文帝百对山川形胜,深有感慨地对群臣说:“嗟呼!以北山石为椁,用絮暮年陈漆其间,岂可动哉!”左右群臣都附和称善。唯有张释之上前说:“使其中有可欲,虽锢南山犹有隙;使其中亡可欲,虽无石椁,又何戚焉?”文帝称赞释之说得很好。其事便拜他为廷尉。不久,文帝骑马经过渭桥,当他走到桥中,突然有一个人从桥下钻出来,吓惊了文帝的骑马,差一点把他摔下。文帝很生气令随从护卫立即把那人抓来,交给廷尉张释之判罪。释之责问那人为什么在皇帝过桥时突然钻出来?那人说:“我是乡下老百姓,听说皇上大队人马要过桥,无处躲避,就藏在桥下,我在桥下躲了好长时间,以为皇上车马已经过完了,出来后,才看到车马还在桥中,只好再逃跑,没想到因此惊了皇上骑的马。”张释之根据这个老百姓的犯罪事实,判他罚金。文帝知道后很生气地说:“这个人把我的马吓惊了,幸亏这匹马性情温柔,如果是别的马,肯定会把我摔伤!这么大的罪过而廷尉只判他罚金,怎么行?”张释之说:“我是依法论罪的。法令是天子和天下老百姓应共同遵守的准则。现在法律是这亲规定的,如果我随便加重处罚这个老百姓,法令就会在人民中失去威信。当时皇上派人抓住那个人,如果立刻把他杀掉也就算了。现在你把他交给延尉依法论罪。廷尉,是天下的一把公平称,如果稍有偏向,用法就会出现轻重不平的现象,这样,人民就不知道该如何做人才好。请陛下明察!”文帝沉思良久说:“廷判得对。”又一次,有个人偷了高祖庙里的一只玉环,这个盗窃犯很快就被抓住了,交给廷尉定罪。张释之根据盗窃先帝墓中的御物当“弃市”这条规定论处。文帝得知释之判犯人“弃市”罪,又大怒说:“这个盗窃犯大胆子妄为,竟敢偷我祖宗的玉器。我交给廷尉的用意是要把他抄家灭族,而廷尉只食堂法处理,这不是我想供祭先帝的意思。”释之免冠顿首谢罪说:“法令这样规定已经很重了,现在如果把偷玉器的犯人灭族,那今后若有人偷取长陵(皇帝陵墓)的一杯土,这种罪就更重了,陛下又该如何加法处罪呢?”文帝一时无言以对,经与薄太后共同商议,潴张释之量刑正确,“乃许廷尉当”的论处。当时朝廷中的许多大臣,例如中尉条侯周亚夫和梁相山都侯王恬等人,都很敬佩张释之秉公断狱,便和他结为亲友。张释之由于技法公正,敢于直言极谏而得到天下人们的称道,他就是因袁盎的荐举而受到文帝重用的。
汉王朝当时所采取的这种选官方法一般分为四个步骤进行:第一,先由皇帝不定期下诏令,根据所需人才,指定荐举科目;第二,自丞相、列侯、公卿至地方郡国,按所定科目察举人才;第三,各地把所推荐的人才送集京都,由皇帝亲自对他们进行策问;第四,据对策的高下,集资授官。这四个步骤是察举制度的最基本牲察举制度虽然在文帝时已经初步建立,但在当时还没有成为仕进的常制。文帝在位23年中,仅下过两次察举诏令。从察举的对象看,基本上都是现任官吏,例如晁错在察举前就是秩八百石的太子家令,张释之应举前就是骑郎。
至武帝时,察举始成为仕进制度而真正确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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