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学网:中国律师团追讨圆明园兽首续:巨额诉讼费无着落(1)

编辑:秋痕 来源:法制日报
 
与一个月前接受采访时自信地说“把握很大”不同,今天的刘洋判若两人,话语中透露出更多的无奈、失落与疲惫。

    刘洋是“追索圆明园海外流失文物诉讼律师志愿团”首席律师。去年年底,法国佳士得拍卖公司宣布将于今年2月拍卖圆明园“12生肖兽首”中的兔首和鼠首铜像,在我国有关文物管理部门表示反对拍卖但未奏效的情况下,来自北京、浙江、陕西等地的85名律师,准备用法律手段阻止这两件兽首被拍卖。

    “爱新觉罗香港文化研究会的授权委托书,明天应该就能到北京。尽管在法律上,这个组织作为原告的身份有一点儿牵强,但是有总比没有好。”刘洋说。

    距离2月23日兽首拍卖只剩下18天了,律师团准备何时提起诉讼呢?

    “诉讼十有八九要搁置下来了。”刘洋的回答让记者大吃一惊。这究竟是为什么呢?

    符合法国法律的适格原告未出面

    在1月7日律师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律师团表示,根据相关国际法,此事将在法国进行起诉,律师团将兽首的收藏者皮埃尔·贝杰等人列为被告,以佳士得拍卖公司为第三人,要求拍卖公司停止拍卖,并要求收藏者返还被盗走的圆明园兽首。

    于事发百年之后起诉,谁当原告?如何收集证据?诉讼之路是否走得通?诉讼追索流失海外文物从一开始便受到了质疑。

    “根据法国民事诉讼法的规定,与诉讼结果有合法利益者是本案的适格原告。”刘洋告诉记者,也就是说,圆明园管理处应该是原告的最佳人选。

    圆明园管理处的新闻发言人曾对外表示,圆明园一直不主张文物进入拍卖。一是文物拍卖价格虚高,像本次的价格高达2亿元,不是一般机构或个人能承受得起的。另一方面,圆明园的历史文物有着它本身的文化内涵,一旦被当作“赚钱的机器”进入拍卖程序,则文物本身所承载的历史文化内涵将被淡化。“但是,文物流失海外多年,一些机构在海外进行拍卖,圆明园管理处也无法阻止”。

    据了解,圆明园管理处曾派了两名工作人员,参加律师团召开的新闻发布会,均“面色严肃,不表态”,最后提前离席。在圆明园的官方网站上“圆明园流散文物回归”的专题里,内容目前仍然仅限于回购,并未提及追索。

    圆明园管理处有关负责人向媒体表示,从个人角度来讲,对于律师团的行动当然支持,“但说实话,毕竟现在文物在私人手上,而文物又不是这个人抢劫的,让他免费归还的可能性有多大?”

    不过,律师团通过进一步研究发现,法国法律中还规定,法院可以授予某些团体以诉讼资格,使这些团体得以为社会公益或他人的利益而提起诉讼。

    律师团认为,文物保护单位和文物追索单位可以成为这项规定中的“团体”,而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会、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则成为了律师们心目中的另两个合适人选。

    中国文物保护基金会的工作人员在接受记者电话采访时明确表示,诉讼的事情他们不会参与。

    “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会昨天已经明确拒绝充当原告了。”刘洋对记者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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