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学网:中国律师团追讨圆明园兽首续:巨额诉讼费无着落(2)

编辑:秋痕 来源:法制日报
 
诉讼时效和善意买受人仍是问题

    据了解,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会拒绝参加诉讼的理由,依然是诉讼时效和善意买受人问题无法解决。

    在中华抢救流失海外文物专项基金会给记者的回复信函中,有这样一段话:通过诉讼方式要求返还流失文物,法律上存在诸多难点,如适用法律及其时效性和追溯力、国家管辖豁免等;即便进入诉讼程序,是否有强有力的证据支持、律师是否熟悉别国诉讼程序等问题。

    “其实这些问题我们都已经找到了解决办法。”刘洋向记者列举了4起国际上以诉讼成功追回文物的判例,“这些判例为中国追索兽首的诉讼提供了有利条件”。

    据介绍,这些判例首先可以说明,国家财产被侵害的国家可以作为原告提起诉讼,即便是该财产持有人不是原被盗之物的盗贼,仍可作为被告被诉履行返还义务。

    其次是时效问题。美国联邦法院1932年形成的请求拒绝规则,不再以发现物品为准,而是以原告发现了物品,请求返还遭到拒绝的时间为时效计算点。所以即使审理法院认为这起诉讼不能适用《关于被盗或者非法出口文物公约》中的“发现时效”,时效问题也不会妨碍诉讼。

    第三是4起判例中,原告均只须证明物品原本属于你,同时是非你本意流出,不是交换、赠与、买卖出去的即可,这期间的流转关系是不需要原告证明的。

    最后一点是,胜诉的判例均没有保护善意第三人的倾向,只是要求被告返还文物,并没有涉及补偿费等问题,所以律师团在制定诉讼策略时不用考虑善意取得的问题了。

    虽有原告 但高昂诉讼费无着

    “最佳的原告都拒绝了邀请,我们只能选择爱新觉罗香港文化研究会作为原告。”刘洋说,爱新觉罗香港文化研究会表示如果索得兽首,会无条件将文物捐献给国家。

    但是,问题并没有解决。

    刘洋告诉记者,爱新觉罗香港文化研究会虽然愿意当原告,但明确表示,由于研究会的成员经济上都比较拮据,对于追索兽首他们只能出力,诉讼的相关费用无力承担。

    “在法国起诉,以兽首2亿元的标底,诉讼费起码要40万元,这么庞大的一笔费用短时间内根本无法筹集。”刘洋说,就算律师团募集到诉讼费,如果法院审判要支付一定的补偿金,这些钱又从何而来?

    “律师函已经寄到法国,正准备由联络人送达给被告,现在看来没有这个必要了。”刘洋告诉记者。  见习记者赵丽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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