福建省财政厅、文化厅近日决定,从2008年开始对省属话剧进校园和京剧低票价演出给予补贴。
演出补贴的标准为:福建省京剧院每周至少低票价演出一场,每年核定场次65场,每场补助9500元;福建省人民艺术剧院话剧进校园演出,每年核定场次100场,其中福州市区70场,每场补助7000元,外地30场,每场补助1万元。
据介绍,福建近年来一直推动高雅艺术进校园,在不断提高学生的审美素养的同时,也对非物质文化遗产进行了保护和传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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