济南是历史文化名城,特别是老城区内散落着不少具有历史价值的古建筑。前不久,济南市文物部门普查了济南文化遗产“家底”,其中国家级12处,省级57处,市级87处。从这些数字中可以看出我们“家底”的丰厚。这些文物有的就散落在我们的周围,与我们和谐相处并保护到现在,这是我们的骄傲,更是我们的责任。
《济南市文物保护规定》已于2008年1月1日起正式实行了,该规定重点对不可移动文物作了详细的规定,对私人拥有的不可移动文物也明确了责任和义务,新规定更加有利于古城老建筑的保护。同时对盗掘古文化遗址或者造成地上文物重大损毁,构成犯罪的,依法追究刑事责任。
而砖雕的被盗,给即将拆迁改造的舜井片区管理部门提了个醒,如何去保护好该区要保留的古建筑。目前,这些老建筑还没有得到及时有效的保护,甚至处于无人保护状态。建议我们的管理部门和文物保护单位继续加大巡查和保护力度,同时,允许原居民在保留的建筑内继续生活,看管好房屋,等城市改造结束后再搬出,或许能对古建筑进行有效的保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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