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学网:周文翰:中国的文化产业园区建设热_-文化产业-企业-政府

编辑:张桂森 来源:雅昌网博客
 
  中国到底有多少个文化产业园区?光文化部认定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就多达134家,而就

  中国到底有多少个文化产业园区? 光文化部认定的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园区)就多达134家,而就我以文化顾问身份到地方做文化旅游产业规划的观察而言,几乎所有大中型城市都有一两个园区,发达省市更多,比如北京市已有文化产业集聚区21个,上海市有75个,江苏建成或在建的园区超过60个,这样估算下来全国各地各种名义的文化产业园区数量加起来应该不少于500个。

  “园区经济”是典型的“中国式发展模式”的产物,三十年前开始中国政府陆续开辟经济特区、经济开发区、保税区等,在特定区域内通过简化审批手续、给予税收减免等优惠措施鼓励企业入驻和发展。以前设立园区主要用于鼓励制造业和贸易企业的发展,近年因为中央政府颁布《文化产业振兴规划》、号召大力发展文化产业,各地就开始纷纷设立各种“文化创意产业园区”,发展影视制作、出版发行、广告、演艺、文化会展、艺术品交易、数字内容和动漫游戏产业等。

  政府主导的发展模式

  今年夏天成都市下属某县的文化官员曾带我参观他们正在规划的一个文化产业基地,眼前是一万亩绿草茵茵的农田和荒地,他们计划在十年内把它发展成巨大的动漫产业园区,吸引以动漫、游戏为主的创意企业的入驻。在这个园区附近已建成的一个超大公园也让我大开眼界,可这个5.64平方公里的绿地上游人稀少,原因是这里本就人口密度不高,加上公园里缺乏遮阳设施,在夏天根本没几个人愿意在这个“热岛”中流连。 这不由得让我担心这个县规划出来的创意产业园区会像边上的公园一样:建筑修好了,企业却未必来。尽管成都市的动漫游戏产业在西部来说是最发达的,但是成都下属的区县已经有类似的产业园,能否吸引他们入驻这个新园区是个疑问,更重要的是,即使把这些企业都吸引来了,也远远无法填满一万亩这个庞大的空间。

  这个县并非特例,目前中国很多地方都有类似雄心勃勃的计划,全国超过十个城市都把动漫产业作为重点支持的文化产业发展,可我去实地考察的时候发现很多地方缺乏文化资源和相关人才,也缺少与之配套的现代服务业基础,所有很多园区只有几家挂名公司撑场面,根本无法形成产业链。

  各地建设产业园区的典型手法是政府划出一定区域设立园区,给予三五年的税收优惠,然后引进国有、私有企业进行基础设施建设,再引进文化创意企业设立公司。

  不过也有地方政府领导在私下跟我交底,说“文化企业一般都很小,做成园区也赚不到多少钱,实际上我们现在就是做个样子而已”,这话倒是不假,有统计数字证明134家国家级文化产业示范基地中,绝大多数的年收入都在5亿元以下,缴纳的税收更是只有几千万甚至几百万,确实远远落后众多以工业制造为主的园区。

  站在企业主的角度来说,在政府设立的园区中运营的主要好处是开始三年、五年有税收减免优惠,甚至还能得到政府产业基金的支持,不过对一个公司的长期运营来说,恐怕城市的综合环境和比较优势才是决定性的因素,这也是为什么全国主要城市都提出发展文化产业,但北京、上海、深圳这样的大城市却成效更好的原因。而在同一个城市之内,企业主还会比较办公场地的环境、综合服务设施以及融资、法律等中介服务的便利性决定公司落脚点,因此一个园区如果无法在软硬件环境上真正契合企业所需,那在利用完“三年优惠期”以后他们也会一走了之——这的确在在一些园区发生过。

  靠规划还是靠“野蛮生长”

  中国目前的多数文化创意产业是政府或者政府所属的事业单位、国有企业主导规划、发展的,就好的方面来说,地方政府官员是希望用园区的方式——税收减免的确也有一定吸引力——尽可能集中相关的企业,形成产业互动,从而加快发展并产生更多经济利益,就坏的方面来说,部分官员和企业仅仅是在以文化的名义创建新的“形象工程”,甚至还有人是为开发房地产而借用这个名义取得土地。

  有趣的是,中国最著名的那些创意产业园区或者说文化产品最初都是私人企业、个人自发创作形成的,比如北京著名的798艺术区最初是因为地方偏僻,那里的大量闲置厂房租金便宜而且空间格局适合做工作室,这才吸引了艺术家、画廊主自愿前来租用,拥有厂房的国有企业最初还排斥这些艺术人士,发生过一些冲突,可是后来当政府决定鼓励发展文化产业园区的时候,这里很快就得到政府的承认甚至扶持,那家国有企业也转而从事园区管理了。

  再比如,策划人梅帅元在广西维尼纶集团有限公司等公司的投资下制作的山水实景表演剧目《印象•刘三姐》获得巨大的商业成功,带动了全国范围内的山水实景剧目制作热潮,这主要是他和企业合作的成果而不是政府规划——但是,当他们获得成功后,其他地方的政府以及企业纷纷模仿,各种“规划”就此诞生。

  在我看来,中国的政府官员如此热衷“规划”和“管理”园区,短期内的确可以给入驻的企业带来某些好处,但让我忧虑的恰恰也是政府官员已经习惯用划定特殊园区、给予优惠措施的方式促进特定行业、区块发展,这让他们容易忽视更重要的方面——如何在全社会范围内、在制度上促进创业和保护企业发展环境,比如在全社会范围内减少不必要的行政审批、推行合适的赋税制度、消灭各种非法的摊派勒索以及保护知识产权——这对文化创意类的公司来说至关重要。

  事实上,今天中国的企业家和个人的创造力在市场经济的搅拌下空前活跃,各种资本也纷纷涌入文化产业淘金,但给他们的创意最大限制的往往并非激烈竞争的市场对手,而是缺乏公正和宽松的制度环境,比如年初两个政府部门争抢在线游戏产品审批权限导致网游运营企业无所适从,又比如电影业发展迅速,但政府严格的审片制度却在继续限制导演们的拍片方向——其实,今天的电影是高度快餐化的娱乐产品,好莱坞每年表现美国政府官员甚至警察腐败的都有不少,也没有影响美国政府的存在和警方形象,而僵化的意识形态导致中国在这方面设置重重障碍,却不知道正是太多的限制才刺激出“违禁”的想象力和私下传播的热情。

  2010年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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