宗教关系包括一教内部的关系(教派之间、教区之间、一教多族之间、教职人员与信众之间的关系等),各教之间的关系,宗教与社会的关系(宗教与国家、政党、民族、阶层、社群的关系等),信教群体与不信教群体之间的关系,国内宗教与国外宗教的关系,世界各种宗教之间的关系。从结构层次上说,宗教信仰、宗教实体、宗教文化,与整个社会政治、经济、文化、民族、外交都有密切联系。所以宗教关系是一个丰富的概念。
党的十六届六中全会指出:“社会和谐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本质属性。”宗教和谐则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本质属性。社会主义事业要消除剥削、压迫、贫困、动荡、苦难,追求的目标就是建成一个人民当家做主、大家幸福快乐的社会。而社会人群在精神生活方式上是有诸多差别的。社会主义社会的理想状态应是:各民族、各阶层、各群体都能各得其所,自由自在,平等和谐。文化多姿多彩,信仰自由选择,情趣各随所好,享有充分的公民权利,又能尊重他者的权利。中央提炼出五大社群关系:政党关系、民族关系、宗教关系、阶层关系、海内外同胞关系,要求促进五大关系的和谐。中国的外交坚持和平自主路线,努力推动国与国的和平共处、睦邻友好,因此也倡导宗教之间的对话、交流与合作。宗教和谐论正是促进国内外宗教关系和谐的理论,服务于建设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和谐社会与建设和谐世界的大目标。
宗教和谐论是中国特色社会主义宗教理论的综合创新
宗教和谐论包括了宗教社会论、宗教统战论、宗教适应论、宗教文化论,和正在建设的宗教生态论、宗教促进论,是上述诸论的整合和提升。
宗教社会论是论述宗教在社会主义社会长期存在的根源(自然根源、社会根源、认识根源、心理根源)、社会属性(长期性、群众性、复杂性、民族性、国际性和文化性)、正负社会功能以及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充分发挥宗教正功能、减少负功能以适应新社会的客观有利条件,为宗教和谐论奠定坚实的唯物史观理论基础。
宗教统战论是处理中国共产党与宗教界人士相互关系(这是宗教与社会主义之间的核心关系)的理论与方针,经历了革命与建设两个时期的实践与检验,证明它是成功的,符合党的团结一切可以团结的力量的政治战略,符合中国宗教界主流一向是中国共产党从事民族独立解放和民族繁荣强盛事业的朋友和助手的良好表现。其基本原则是:政治上团结合作,信仰上互相尊重。这就是求同存异的原则,是中国不同信仰群体和谐相处、合作共事,致力于民族复兴大业的唯一正确的关系原则。因政治之同而强求信仰之同,或因信仰之异而导致政治之异,都是错误的。当前,国际上有敌对势力,国内有破坏国家统一、安全和稳定的犯罪活动,爱国统一战线还要继续巩固壮大。
宗教适应论是中国共产党摆脱苏联模式“宗教鸦片论”、“宗教斗争论”之后,以发展马克思主义宗教观的魄力,根据中国的实际,围绕宗教与社会主义的关系,提出的中国特色宗教理论最具创新性的观点:“积极引导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相适应”,首次认识到宗教与私有制可以分离,宗教与公有制可以衔接,从正面肯定宗教与社会主义社会可以形成协调关系,有契合的基础,通过积极引导而不是斗争,使宗教适应崭新的以公有制为主体的社会,这是中国共产党对宗教发展规律认识的一次质的飞跃。宗教适应论还明确了政府的责任,既不是包办宗教内部事务,也不是放任自流,更不是与宗教作斗争,而是积极引导,即“引而不发,跃如也”,在政治方向和社会公法领域为宗教活动提供路径和空间,鼓励和帮助宗教界提髙素质,服务社会。宗教界也要加强教风、人才、神学建设,以宗教特有的方式为全面建设小康社会主动作贡献。这样,中国的政教关系就有了自己的模式:政教分离与政主教辅的和谐关系。
宗教文化论重心在论述宗教文化与社会文化的和谐关系。宗教文化论扩大了人们对宗教认识的视野,使人们了解到宗教不仅是一种精神信仰,还是一种社会文化体系,是民众的重要生活方式和文化样式。它在社会文化各领域如哲学、道德、心理、文学、语言、艺术、民俗、科学的发展和文化交流中都有重要创造和贡献,是人类文明发展的有机组成部分,与世俗人本文化紧密交织在一起,互相批评,也彼此促进。宗教文化论超越了信仰的局限,拉近了宗教与社会的距离,找到宗教适应社会、与社会沟通、建立和谐关系的多样化渠道和广大空间。在文化建设中,宗教界与社会各界人士能够更好地互相吸收、合作共事,致力于历史文化资源的研究、保护和开发,一起参与建设中华民族共有的精神家园。宗教文化论还有益于宗教的健康发展,使宗教与权力和财富保持距离,回归文化本位,加强文化创新,向文化宗教、道德宗教发展,这样,它与社会的关系就容易和谐。
宗教生态论重心在论述中华民族多元一体民族格局下多元宗教关系的良性生态。历史证明,要在中国实现长久的宗教关系和谐状态,必须建设多元通和的宗教文化生态。其基本要求:第一,人本文化主导神本宗教;第二,中华文化为主体,外来宗教本土化;第三,哲学与宗教之间、宗教与宗教之间,既互相接近、彼此通和,又近而不混、通而不同;第四,温和主义的中和之道是主流思潮,极端主义没有市场。在社会主义制度下,宗教文化生态要以社会主义核心价值为指导,以中华文化为根基,以开放的态度吸纳和改铸各种人类文明成果,形成主导性与多样性、先进性与广泛性相结合的大的社会文化生态,那么宗教文化良性生态也就在其中了。由此可知,宗教和谐并非意味着各种信仰的简单相聚,它是有层次结构的。世界上各种相对独立的民族文化都是在保持其民族文化主体性的同时接纳外来文化,如果文化上反客为主,从属于他民族,这个民族便不再有文化上的尊严,也不会有真正的独立。
宗教促进论强调发挥宗教界人士和信教群众在促进经济社会发展中的积极作用,是宗教适应论的提升,它突出了信教群体在适应社会中的主动性、积极性,体现了执政党对宗教界的高度信赖和期望,进一步消解了宗教与社会的间隔,使宗教更好地融入社会,发挥正功能。宗教促进论也对宗教工作提出更新更高的要求:宗教工作的重心在人的工作,在体现党与宗教界的相互平等与尊重,在调动信众主人翁的意识和自主创新的精神。宗教促进论说明,宗教和谐并不仅仅意味着各方相安无事,而是相关各界人士要积极作为,用和谐促发展,互相学习,共同进步,做社会主义建设事业的促进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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