这个话题,并不新鲜。2007年,王朔“炮轰”余秋雨时,也是如此论调:“只写游记,没写过小说,称不上作家。”
作家之“作”,无疑,当是“文学创作”之“作”。文学体裁,诗歌、散文、小说、戏剧——“四大”之外,犹有童话、寓言等。在任一项上的创作成绩卓著,理应皆可以之名家。正如丹麦安徒生以童话蜚声世界,并没有人否定其作家地位;也正如有人所称:“鲁迅也没有出版过长篇小说”,——但是即以其杂文创作,也是足以卓然自立了的;一代大师沈从文先生被奉为经典的《边城》,也不过只是中篇而已。
张一一所公开质疑的中国当代作家的“含金量”,无疑是就独创性言,“只能敷衍出”数语,也可为印证。当然在我,对余秋雨的《含泪劝告请愿灾民》等若干篇什也是深为不齿;同时也认为其《山居笔记》、《霜冷长河》、《千年一叹》、《行者无疆》等,可谓“一蟹不如一蟹”;但是正所谓“誉人不增其美,毁人不益其恶”,余秋雨的《文化苦旅》能在上世纪90年代初期别开生面,一纸风行,至今影响不衰,自也是有其超拔之处。
当然,在余秋雨作品的“含金量”或谓独创性如何的问题上,自可见仁见智,张一一所说,也只一家之言而已;但是若上纲上线,无限放大,竟尔声称:“没出版过长篇小说的就根本不能算是作家”,——以所从事文学创作的具体体裁,作为是否作家的判断依据,也就不免太过偏狭,借用林语堂先生一语,是在“匠人以规矩谈美术”、“木工以营造法尺量泰山”了。
当然,张一一可是创作过小说——且还是长篇小说的(质量如何,姑且不论),所以如此持论,自也似乎还不免透出点“专业自负”来。但是倘若从事其他文学体裁创作的,也如此这般门户森严,盲人摸象各执一端,“以其人之道还治其人身”起来,写戏剧的说没写过戏剧的不是作家,写童话的说没写过童话的不是作家,岂不是要没了是非,只剩下一地鸡毛?(于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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