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学网:不必把"文化原创力"与"免税"混为一谈

编辑:汀滢 来源:中国网
 
日前人大代表、作家二月河先生表示:与目前国家经济高速发展不匹配的是文化原创力严重不足。文化是一个民族凝聚力的源泉,但目前文化原创力不足是很多学者和作家引以为患的事。“如果给作家免税,不向作家征收个人所得税,能够刺激作家的原创力。”(据3月6日《新闻午报》报道)
对于二月河先生此论,我是颇不以为然。以其逻辑,文人还直似古时之武人:“重赏之下,必有勇夫”。
但是文学之发展,自有文学发展内在、独立的规律可循;文学之价值,亦自有文学内在、独立的标准可鉴。
文学固然不应是政治的附庸,但文学同样不应是商业逻辑、商业价值的扈从。
记得林语堂先生在《孤崖一支花》里就说:“宇宙万类,应时生灭,然必尽其性。花树开花,乃花之性,率性之谓道,有人看见与否,皆与花无涉。故置花热闹场中花亦开,使生万山丛里花亦开,甚至使生于孤崖顶上,无人过问花亦开……古人著书立说,……经济文章,无补于世,也会不甘寂寞,去著小说。虽然古时著成小说,一则无名,二则无利,甚至有杀身之祸可以临头……中国文学可传者类皆此种隐名小说作品,并非一篇千金的墓志铭……”;王国维先生“人生三境界说”亦称:“古今之成大事业、大学问者,必经过三种之境界。‘昨夜西风凋碧树,独上高楼,望尽天涯路’,此第一境也。‘衣带渐宽终不悔,为伊消得人憔悴’,此第二境也。‘众里寻他千百度,回头蓦见,那人正在灯火阑珊处’,此第三境也。”
所以,如曹雪芹,纵然“举家食粥酒常赊”,亦“批阅十载,增减五次”,照样凭一部不朽巨著《红楼梦》,流芳百世。
所以,所谓“文化原创力不足”,内因恐怕还在作家自身而已,——哲学上也称,无论外因如何,总是要通过内因才能发挥作用,——而不必委诸其他。
但是,对于二月河先生“对作家和出版社免税或低税”的提议,笔者却也还是要附议。因为确实是有着积极之处、诸般利好。譬如其一:有增作家收入,以令生活安定,乃至滋润;其二,税或免或减,若书价随之一降,则将会有更多的读者——包括二月河先生所称的“低保户、城市贫民、中学生”能够买得起;其三,若诚如北京某文化发展有限公司总经理尚红科先生所言:“中国出版业的税率,大大高于英美等出版大国”,则也确实并不合理……总而言之,即在于有利创设一个益于文学发展的良好外部环境,亦即鲁迅先生所谓“土壤”问题。——鲁迅先生在《未有天才之前》的讲演中即称:“譬如想有乔木,想看好花,一定要有好土;没有土,便没有花木了。”、 “这培养天才的泥土,似乎大家都可以做。做土的功效,比要求天才还切近。”
但是,种子也就是种子,而土壤,也就是土壤。光有种子固然成就不了花树,但光有土壤也同样成就不了花树。把种子等同于土壤,把土壤等同于种子,将“文化原创力”与“免税”强行拉近,混为一谈,实属不必。(于立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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