难忘的《安贼告示》
我已有些年头没见着操刀作画的周国芳了。久别重逢是在今年的8月6日,正值他的80寿辰之喜。
美协为他举办了一场“从艺70年”茶话会。据说,周国芳幼时,随家人避难某地,住在一家裱画店隔壁,耳濡目染,受其熏陶,不到10岁就开始习画了。
那天上午,美术界的名流济济一堂,颂扬他的艺术成就,祝贺他的80寿诞。我不懂版画,且缺乏美术细胞,竟然也“被嘉宾”混入其中。我不禁有些纳闷:美协凭哪一条邀我这个门外汉与会呢?
会场外的走廊里,摆放着许多展板。展板上所展示的版画,都是周老先生最有代表性的知名作品。比如,有呈现浓郁乡情风韵的《山里人家》;有展示新中国成立初期华夏儿女艰苦创业精神风貌的《星月小卖部》;有洋溢着时代气息的套色版画《争分夺秒》《醉秋》等。在场方家评价说,这些作品都有很强的生命力。
聊起作品的生命力,周老自己也毫不掩饰心中的那分自豪。他扳着手指头告诉我,展板上一幅名为《工地女会计》的木刻,新中国成立10周年时,被选入国庆10周年全国版画选集;新中国成立50周年时,被选入国庆50周年全国版画选集;新中国成立60周年时,又一次被选入国庆60周年全国版画选集……
我不懂门道,自然掂不出其分量,但我相信,这些版画所蕴含的内在的东西一定是沉甸甸的。无疑,正是这些很有分量、很有生命力的作品,让周老的头顶上顶起我国版画界分量最重的奖项——“鲁迅版画奖”。
看门道也好,看热闹也罢,眼前的版画作品是令人流连的。然而,令我站在跟前不肯挪步,眼光停留时间最长的一块展板,上面却不是版画,也不是其他形式的画,压根儿不是画,恰恰是两篇制作成图片的文章。一篇题为《安贼告示》,“原载”某巷弄的墙壁上;另一篇题为《我写“安贼告示”之后》,原文发表在一家报纸的副刊上。
那是1989年暮春的一天,我去广播电台拜访素日崇敬的姜台长。闲聊中,我告诉姜台长,我刚刚参加了浙江日报社召开的一个新闻报道座谈会,会议希望各地能够向浙报多发一些社会新闻,让报纸版面更贴近生活、贴近群众、贴近实际。我的言下之意是,省委党报的新闻报道有了新的改革动向,我们县市新闻单位,也可借鉴一下。谁知,我的话音刚落,姜台长便哈哈大笑起来:“要说社会新闻嘛,这几天,江滨居民区就发生了一起蛮有意思的事,就看你怎么写了!” 我饶有兴趣地刨根究底,姜台长边说边笑道出原委:有窃贼光顾一画家的家中,窃去两包香烟;画家一怒之下,连夜赶写了《安贼告示》,公开张贴在街头……
依照姜台长指引的路线,我来到江滨居民区一个临街的巷口,果然看见墙壁上贴着一张《安贼告示》,读后让我啼笑皆非,末端落款即是“江滨路居民周国芳”。不少过往路人驻足观望,有人边读边笑。我也掏出小笔记本照单全抄。抄毕,我正要合上笔记本,身旁一人冲着我嚷道:“你抄他做什么?写这种告示的人是个十足的傻瓜!”我心里一震,一时语塞。
接着,我又根据姜台长的“情报”,找到了周国芳的家。之前,我没有与周国芳打过任何交道,充其量只是彼此照过面而已。进了门,我作了自我介绍,就与他聊起了《安贼告示》。他先是让我“仔细瞧瞧”屋内简陋不堪的摆设,然后,将《安贼告示》上所写的内容口语化地复述了一遍。
“问题出在哪里呢?”他分析道:“主要是我有些捐款传开来,让人觉得我是个‘阔佬’。比如说,市里建青少年宫,一般人只捐10元,有的人甚至一分钱也没有捐,而我捐了 100元……”
“他们搞错了!我哪里是‘阔佬’?”交谈中,他的声音越说越大,语速越说越快……突然,他解开长裤,让我看内裤,说,“你看看,我穿的内裤也是一条破内裤!我家里哪有什么贵重的东西可偷!到我这儿偷东西,不是浪费时间吗?”说完,他堆出一脸苦笑瞅着我。我愣了半天才说出话来:“凭你的身份,你的本领,不该这么‘寒酸’啊!”听我这一说,他又揶揄起自己如何不开窍,如何跟不上商品经济的潮流。
从周国芳家里出来,我的脚步沉沉的,心也是沉沉的。
那阵子,正有媒体报道说,有官员家也被窃贼光顾,窃走了大量名烟洋酒、金银饰品;案子曝光后,窃贼没有查清,被窃者倒被查明是个腐败分子。
于是,我连夜写了篇社会新闻,题目叫做《失败的行窃》,用行窃腐败分子的“成功”,反衬行窃画家的“失败”。可是,第二天,我正要把稿子发往浙报,却看到本地报纸已把周国芳的《安贼告示》当作社会新闻一字不漏地刊登出来了。也就是说,把这事当作一桩社会新闻写的话,已有人捷足先登,我即使变换角度,也只是放马后炮。
稿子没发,我的脑子也没闲着,天天处于一种“拿不起、放不下”的状态。一个星期后的一天中午,我骑着自行车下班回家,忽闻有人以调侃打趣的口吻对着别人高喊 “理解万岁、理解万岁”。这一声喊,喊出了我的灵感:周国芳的这一奇异举动,不只是发泄吧!他的动机,不就是寻求社会对一个守着寒酸的版画家的理解吗?而社会是否理解他了呢?
想到这些,我吃午饭也心不在焉;放下筷子,即刻伏案疾书。纪实文学版《安贼告示》,当天中午就出现在我笔下的稿纸上,接着出现在1989年5月24日《浙江日报·钱江副刊》上。这篇经编辑稍加删改而与读者见面的微型纪实文学《安贼告示》是这样的:
安贼告示
“抱歉!可爱的小偷,浪费了你的宝贵时间,实在抱歉!”
画家苦笑着叹了口气,铺开一张黄纸,泼墨写下“安贼告示”4个大字,如游龙走凤,极有气势。
本月22日,有窃贼撬门进入敝人住宅,撬开五斗柜抽屉锁。经检查,仅纪念性地窃去招待客人之备用香烟两包。
画家停住笔,习惯地推了推眼镜架子,搔了搔早已脱去乌发的头皮,不禁自叹,小偷的“窃果”可谓少矣!
是的,有人曾称他为“阔佬”。可不,他是江山市文化馆唯一的副研究馆员、省内外知名的版画家,他的许多作品在国内外展出。如此“显赫”的知识分子,能不“阔”吗?前几年市里建青少年宫,他一出手就是100元。而一般人只有10元,有的甚至像个铁公鸡,一毛不拔。
“小偷一定是冲‘阔佬’而来。”画家想到这里,便继续写道:
本人夫妻工作数十年,仅靠微薄工资收入养家糊口,迄今每月尚需支出120余元培养小女上大学及赡养80岁老母,没有分文积蓄,更无力购置电视机(黑白也无)、洗衣机、电冰箱等,只有一台廉价收录机和旧收音机相伴自娱,何有黄金、白银、存款可供窃取?
画家只觉得眼圈发热,有些背的耳朵里嗡嗡作响,笔杆子有些颤抖。
为此,郑重公开声明:
自即日起本人已将室内所有箱柜全部开锁,如仍有窃贼欲入本室,可以省去撬锁之麻烦也……
书毕,周国芳吟诵了一遍,笑;贴到巷道的墙上,再吟,再笑,笑出了泪……
如今,读起来,颇觉好笑。不是别的,正是觉得我的原创偏少。我用正在操作的电脑统计了一下,这篇小玩艺儿共有字数542个,其中有214个字引用了周国芳的原文。
其时,浙报钱江副刊正进行“短作品”征文。据征文结束发出来的新闻说,征文期间共收到4000多篇作品,评出17篇为“优秀作品”,我写的——或者说得准确一些,表述为“我与周国芳合写的”《安贼告示》榜上有名。
没想到,文章微型,影响并不“微型”。我接到了不少探讨《安贼告示》的电话,还收到好几封与此相关的信函。有次在杭州开会,一位知名公司宣传部的负责人与我坐在一起,彼此交换名片后,他突然想起了登在浙报上的《安贼告示》,显得有些激动,定要邀我去公司做客。还有,那次会议结束后,我托朋友帮我买一张赶回江山的火车票;到了杭州火车站,找到朋友的熟人,对方知我就是《安贼告示》的作者,竟然费了好多周折去疏通关系,让我免票上了不知什么原因而空着的软卧——这虽是一桩说起来让自己感到有些难为情的事,但《安贼告示》让我“初识火车软卧”,却是终生难忘。
除了感谢周国芳,我似乎也应感谢报社。然而,我对编辑却有些意见。为啥?为的是编辑删掉了我认为不该删的文字。我的稿子里,还引用周国芳原文中令人喷饭的祝词:“顺祝 窃安!”;“落款”:“江滨区居民周国芳 一九八九年四月二十三日”。删去前者,有点遗憾 ;删去后者,让文中主人公从画家过渡到周国芳显得有些突兀。不过,这都无伤大雅,真正让我深感可惜的是,把原稿中的最后一句话删掉了。这句话就是:
“哈哈,此人是个傻瓜!”围观的路人也笑。
我认为这个细节很重要,因为这说明,周国芳这种寻求社会理解的奇异做法,与他的初衷是相悖的。且看他在《我写“安贼告示”之后》文尾所写:“莫管他人说长道短,自己也就心安理得了。”这至少说明,他写《安贼告示》之后,面临“说长道短”的压力……
当然,“编辑永远是对的”。编辑如此删改,自有编辑的道理。
而今,周老在杖朝之年,与其他名画一起,展出成就我俩一段故事的《安贼告示》,的确耐人寻味。或许,我的“被嘉宾”,也正是缘自《安贼告示》。
茶话会上的寥寥数语,让我话兴未尽。近日,我又登门拜访了仍有些“寒酸相”的周老。
比起写《安贼告示》时的模样,他的背更驼了一些,头顶的“无发天地”更宽了一些,耳朵也更背了一些。然而,与他聊起《安贼告示》,他说话时的目光依然炯炯有神,思维依然敏捷而独特。一如22年前的说法,他坚持说: “小偷真的搞错了。”因为,他搞版画“不为赚钱”——尽管,他的画可以卖钱,所以他“一直寒酸”。
他从卧室里抱出一块刀刻着复杂画面的木板告诉我:去年,他花掉一年时间,创作了这幅木刻《冰地遊》,在木板上看看挺不错的,但印出来后不是很理想,于是他决定将其“枪毙”,再花上一年时间重刻一幅。他眼睛眯成一条缝瞅着我,问:“你说说看,我这是为钱吗?”
是啊,不为钱!然而,耄耋之年,他还钟情于“刀木”,究竟为了什么呢?对此迷惑不解的,不会只有我吧?!
“理解人真难啊!理解周国芳这样守着寒酸、个性奇特的版画家尤难!然而,正因为难,理解人,理解特殊的人才,才显得重要——尤为重要啊!”
《安贼告示》演绎了一段发人深省的故事,让我难以忘怀;而时常缠绕我心中的,还是这个由《安贼告示》引出来的感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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