周通过迁殷人于成周创建了一个不同于宗周的新的京畿之地,更通过封建这种独特的社会组织模式,创建了一大批与传统的部落共同体迥然不同的新的诸侯国家。新的诸侯国家并没有替代或取消原有的部落共同体,而是在它之上架构了一个更高层次的社会共同体。在这个更高层次的社会共同体中,所谓“国人”并不是一个成分单一的社会阶层,而是包括了由于种族渊源或血缘关系不同因而其身份和社会地位也不同的复杂等级在内的社会群体。凌驾在诸侯国之上的,则是周天子至高无上的封建王权。《左传》云:
国家之立也,本大而末小,是以能固。故天子建国,诸侯立家,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隶子弟,庶人、工、商各有分亲,皆有等衰。是以民服事其上而下无觊觎。[12]《左传·桓公二年》
《左传》中还有这样的说法:
天生民而立之君,使司牧之,勿使失性;有君而为之贰,使司保之,勿使过度。是故天子有公,诸侯有卿,卿置侧室,大夫有贰宗,士有朋友,庶人、工、商、皂、隶、牧、圉皆有亲昵,以相辅佐也。[12]《左传·襄公十四年》
这就是周人创建的封建王朝,它是一个由不同层次的社会共同体和不同等级的权利所有者构成的崭新的人类社会共同体,也就是传统的中国人所谓的“天下”。然而,在这个拥有不同种族渊源、不同身份和不同等级的复杂的人类社会共同体中,周人的王何以能够成为普天之下无可置疑的合法共主呢?这是周人“王天下”面临的另一个甚至更为根本的问题。
五、周的文化创造:释德
虽然周对包括殷人在内的东方各部落一视同仁,使之成为新的封建秩序下的“国人”,但这些被征服者却未必心悦诚服地接受周人的统治。这一点《尚书》说得很清楚,所谓“今惟民不静,未戾厥心,迪屡未同”[6]《尚书·康诰》。似乎很有些屡教不改的意思。因此,周人要取得被征服部落的认同,就不仅要有政治上的两手,在统治方式上采取恩威并用的策略;而且还要有思想上的两手,这就是对被征服部落的历史进行正反两个方面的理论总结。《多士》载:
我闻曰:“上帝引逸。”有夏不适逸,则惟帝降格,向于时夏。弗克庸帝,大淫泆有辞。惟时天罔念闻,厥惟废元命,降致罚,乃命尔先祖成汤革夏,俊民甸四方。自成汤至于帝乙,罔不明德恤祀,亦惟天丕建,保有殷。殷王亦罔敢失帝,罔不配天其泽。在今后嗣王,诞罔显于天,矧曰其有听念于先王勤家。诞淫厥泆,罔顾于天显民祗。惟时上帝不保,降若兹大丧。[6]《尚书·多士》
这是周公直接面对被征服者的说教。但值得注意的是,这一说教并不只是针对外人的宣传,而且也是周人自己真心信奉的。我们看到,在召公对成王的教诲中,同样也包含着这种对夏、商历史的总结和认识:
我不可不监于有夏,亦不可不监于有殷。我不敢知曰,有夏服天命,惟有历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我不敢知曰,有殷受天命,惟有历年;我不敢知曰,不其延。惟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今王嗣受厥命,我亦惟兹二国命,嗣若功。王乃初服。呜呼!若生子,罔不在厥初生,自贻哲命。今天其命哲,命吉凶,命历年。知今我初服,宅新邑,肆惟王其疾敬德。王其德之用,祈天永命。[6]《尚书·召诰》
在这里,周、召二公实质上是提出了一种前所未有的新的历史观。这个新的历史观包含以下几层含义:(1) 夏、商虽然已经成为过去,但它们成功与失败的历史教训却是取得胜利的周人“不可不”认真借鉴的;(2) 夏、商的成功是因为其先王“明德恤祀”而享有天命,它们的失败则是因为后嗣之王“不敬厥德,乃早坠厥命”的结果;(3) 因此,对于刚刚接受天命的周人而言,就必须汲取夏、商这两个国家的教训,敬德、用德,“祈天永命”。这是中国古代第一个建立在人自身的历史活动而不是传统的神话和巫术基础上的、具有人类眼界的历史纲要:它第一次试图按照一种统一的逻辑,对周以前长达千年的夏、商历史做出一种前后一贯的解释,并使之统摄在一个核心的概念之下。这个核心的概念就是“德”。
正是在这样的一个历史纲要中,“德”成为周人“王天下”的合法性前提和基础。这里的逻辑十分简单而清晰:夏有德,因此受命“有历年”;商有德,因此代夏受命“有历年”;周有德,因此理所当然代商受命而“王天下”。虽然夏、商、周彼此的种族界限是明确的,但周人却创造性地用一个超出种族和血缘关系的“德”把自夏、商到周的历史看成是一个连续和上升的过程。而当周人如此把自己“王天下”的事业看成是夏、商历史运动的继续,并看成是指向未来的持续不断的努力的时候(这正是“祈天永命”的真实含义),他们实质上就把自己放在了一个由过去走向未来的历史进程之中,或用雅斯贝斯的话来说——人的存在成为历史。这是中国人最初的历史意识的觉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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