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学网:朱熹主张“天理人欲”论 是有一些合理成分的

编辑:秋痕 来源:中国网专家博客
 
宋明理学思想体系的系统化完成者朱熹,是新儒学的重要代表人物,他的理学思想体系无疑是中国哲学史上最具有系统,最具哲学韵味的思想体系之一,他的博学,他的深刻的思想,令古今的许多学者所赞叹。
但是,朱熹有一个十分重要的观点,历来一直存在着激烈的争论,那就是他的“天理人欲”论,朱熹主张“存天理”,然而,他是否主张“灭人欲”呢?
从中国古代哲学理论的发展进程来看,宋明理学之后是明清实学(或称明清朴学),作为理学的否定性环节,清代学者对朱熹思想理论的批评是最为激烈的,而对朱熹的“天理人欲”论的批判是当时论争的焦点
清代顾炎武曾提出“以经学为理学”的口号,此后,“理学空疏”在一定的学术圈里,成了清代学者的某种共识,当然,顾炎武对理学的批判论调还是比较温和,委婉的,他对朱熹也是在保持了适度尊敬前提下的批评。而到了清代的颜元那里,对朱熹可就不客气了,颜元是反对朱熹最为激烈的著名学者之一,作为“颜李学派”(以颜元与李塨为代表,高举“实学”旗帜,主张“实文、实行、实体、实用”)的主要代表人物,在目亲身经历了明清时局的大变化之后,深知从传统经学到宋明理学,已经挽救不了当时社会的衰败,他把科举、禅宗和理学(宋明道学)视为是“世之三大害”。在颜元看来,程朱理学(或称新儒学)培育的所谓的“贤才”(人才),所刻意追求的是“内圣”的效果,也就是说,当时那些所谓的合格“人才”实际上只懂得“正心诚意”,只懂得内心的修养,只是“君子独善其身”,已经丢去了荀子、纵横家等的“外王”之道了,完全没有经世济民的实用才能,对于明的败亡,清的乱局,起不了任何作用,对当时的时局没有任何裨益。朱熹的“天理”已经挽救不了当时的“天塌地崩”了。“宋明道学”已是昔日黄花。
相比之下,戴震比颜元的批判更为激烈。在《孟子字义疏证》中,戴震提出了后来一直被广泛引申的著名论断:“后儒不知情之至于纤微无憾是谓理,而其所谓理者同于酷吏之所谓法。酷吏以法杀人,后儒以理杀人。”在戴震看来,理学家提出的“天理”是与“人欲”对立的,主张“天理”的朱熹等人,是力图“灭人欲”,他们完全藐视人的自然情感,比“酷吏之法”有过之而无不及,理学家们以理杀人,比酷吏以法杀人更可怕。“人死于法,犹有怜之者,死于理,其谁怜之?”戴震的话很容易引起人们的不平和愤怒,被“理”杀害了,还没有人同情,这多可怕啊!戴震的话,简直成了后世愤怒讨伐程朱理学的理论旗帜,五四新文化运动以后,反孔,反传统,批儒家,批新儒学,“礼教杀人”的口号更是不胫而走,以朱熹为代表的宋明理学几乎成了残酷、专制、独裁和腐朽的代名词。在戴震等人的理论影响下,加上五四反传统的文化氛围,所谓的“存天理,灭人欲”的说法,成了理学的基本理论的价值定向,在理学的流变过程中被严重地误解了。
其实,作为实学的代表人物,批判理学用激烈的言论是可以理解的,在思想论争中,历来常常有矫枉过正的现象存在,“天理”、“理”作为宋明理学的核心范畴,被戴震作为要害进行批判,说明戴震的眼光是非常敏锐的,也可说是正击中理学的要害。但是,仔细分析戴震的言论,不难发现,他的批判当然也是对准理学,但他所说的“后儒”,更多的是指向理学已为专制掌权人所滥用的现象,理学被用来“杀人”,不能说“理学”没有责任,但也不能把掌控权势者对理学的滥用所引起的恶果都把罪算在理学家的头上。
以朱熹为代表的理学家们,其理学思想体系把“理”作为是哲学的基本点,主张“存天理”, 朱子曾说:“学者须是革尽人欲,复尽天理”,这或许就是被认为是“存天理、灭人欲”的观点,其实,在二程和朱熹的书中,未能见到“绝欲”的词汇。从理论本质上看,理学家根据其基本理论的需要,是夸大了理性(理)对于情感(欲)的优先价值,主张各尽人欲,回归天理,但所说的“人欲”主要是指人的“私欲”,是在道德要求上对功利私欲的批判。理学家们实际上并不完全抹杀情感的存在及其常态需求满足的合理性。如,理学家们也说:“饮食者,天理也;要求美味,人欲也。”如果说理学家是主张“存天理,灭人欲”,那更多的是指去除过度的功利私欲,是从道德标准的角度上看的,而不是与情感欲望满足的角度上看的。
其实,理学发展到了明清时期,由于被当权专制者的利用,理学出现了一些“变味”的理论,明清时期的所谓的“道学先生”,虽然也号称“理学家”,但已与宋明理学相当不同了,“道学先生”们以“理”作为自己标榜道德权威的招牌,实际上已经丧失了宋时理学的哲学思辨和社会批判精神。这正好与明清专制统治者有政治、理论目的地大张旗鼓推崇程朱理学相呼应,专制帝王力图以理学来强化其政治统治秩序,理学成为他们奴役臣民的理论工具,而“道家家”们扮演着道德君子,作为专权者的代言人,摇旗呐喊。
其实,理学在诞生的时候,是颇有其批判精神的,要不然,朱熹也不会被当权者批判,被罢官了。知名学者余英时先生在《朱熹的历史世界》中对宋时的理学有精彩的论述。在他看来,理学之“理”与其说是对中下层民众而言,不如说是对帝王执政而言。按当时的理学理论实质来看,帝王只有能“正心诚意”方能是明君,才符合“天理”,才是封建统治者的典范,而如果帝王过分专制、阴险毒辣、凌辱臣工、奴役百姓,那当然就是没有做到“正心诚意”了,当然也就不合“天理”,从这个角度看,理学家的“存天理”,实际上从理论上起到了制约君王非善举的重要作用。余英时先生还分析说,朱熹对南渡以后南宋帝王的君权独盛状况很不满,有意识地将《尚书·洪范》的“皇极”训解为“人君所以修身立道之本”,这意思很明显,“皇极”不是皇帝有极权,而是要求帝王能修身立道,人君如果惟所欲为,滥用权力,那就违背了君道,这其实是在说明约束人君的原则。
可惜的是,从南宋末期到明清,理学逐渐转化为官学,“理”由劝告、束缚帝王滥用权力的利器,转而成为压制和束缚民众的精神锁链。本来,从北宋至后来朱熹晚年的“庆元党禁”期间,从周敦颐、二程到朱熹,理学一直以民间讲学为主要传播途径,并不为当时的专制政权所赞赏,朱熹的学说,还曾一度被南宋朝廷定性为“伪学”。只是从南宋末期起,理学才逐渐成为显赫一时的官方显学,并在演化中慢慢“变质”,对专制政权的批判锋芒没有了,对大众进行思想束缚的功能倒是加强了。
不难看出,朱熹的理学思想,在被统治者利用之前,是有一些合理成分的,对其“天理人欲”说,也要作合理分析。著名的朱熹研究专家陈荣捷先生分析说,朱熹所谓“人欲”实际上指的就是私欲,是那些不正当的、过分的欲望,朱子所主张的,就是要抑制饮食男女不正当的、过分的私欲。人的欲求必须有节制,如果没有节制,就会产生与“天理”相对立的“人欲”。而如果饮食男女是适当的,就不是“人欲”,而是合“天理”的。朱熹说:“饮食,天理也。要求味美,人欲也”。又说:“夫外物之诱人,莫甚于饮食男女之欲。然推其本则固亦莫非人之所当有而不能无者也。但于其间自有天理人欲之辩而不可以毫厘差尔”。(参看陈荣捷:《朱子新探索》,第259页。)
陈荣捷先生认为,戴震所痛击的理学家“灭绝人欲”的说法,与朱熹是绝不相干,其实,戴震批判理学家而所阐述的观点,恰恰是原来朱熹所主张的,戴氏所谓的“节而不过,则依乎天理”,“理也者,情之不爽失者也”,“无过情无不及情之谓理”等,这其实就是上面引用的朱熹所主张的“饮食,天理也。要求味美,人欲也”。
颜元、戴震后,批判朱熹“存天理,灭人欲”的观点的人实在不少,可惜的是,多数和戴震一样,树错了理论的标靶,拼命发射论争的利剑,而仔细分析后发现,在“天理人欲”论方面,原来这些批判者所站立的地方,并没有比朱熹的理论立场高。(文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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