对于《水浒传》的命意,历代读者不但有过不同的说法,而且不同的说法之间,甚至有针锋相对的。统治者看见造反(诲盗),革命家看见投降(招安),敦厚学者看见血腥暴力,女权主义者看见性别歧视,百姓看见贪官污吏,饕餮看见人肉馒头……真是众说纷纭。令人称奇的是,同样是文艺批评家、《水浒传》研究学者,明代人李贽和清代人金圣叹,他们的观点竟然是针锋相对的。
李贽把《水浒传》解读为忠义之书。他先是把《水浒传》跟司马迁所说的上古圣贤的著作相提并论,称其为“发愤之作”。他说:“《水浒传》者,发愤之所作也。盖自宋室不兢,冠履倒施,大贤处下,不肖处上。驯致夷狄处上,中原处下。一时君相,犹然处堂燕雀,纳币称臣,甘心屈膝于犬羊矣。施、罗二公身在元,心在宋,虽生元日,实愤宋事。是故愤二帝之北狩,则称大破辽以泄其愤,愤南渡之苟安,则称灭方腊以泄其愤。”接着,他以“泄愤者”乃“前日啸聚水浒之强人”,断言曰:“欲不谓之忠义,不可也!”李贽认为,水浒之人皆是忠义之士。之所以忠义之士归于水浒,是因为社会不正常,“小德役大德,小贤役大贤”(品德差劲的使唤品德美好的,智能低弱的使唤智能高强的)。这些大德大贤有忠有义之人,自然不甘心承受役于小德小贤使唤的耻辱,于是乎,汇集到水浒中去。李贽称赞宋江为忠义之烈,因为他“身居水浒之中,心在朝廷之上,一意招安,专图报国,卒至于犯大难,成大功,服毒自缢,同死儿不辞”。
而金圣叹则认为,施耐庵之所以作《水浒传》,是因为历史上的盗贼宋江等人幸免于宋朝,没有悉数遭诛灭。施耐庵借此书告诉世人,这一百零八人,即使生前没有遭到诛戮,死后也是一定会遭到放逐的。他认为,施耐庵的《水浒传》,就像史书中的《梼杌》,“备书其外之权诈,备书其内之凶恶,所以诛前人既死之心者,所以防后人未然之心也。”他认为,施耐庵写《水浒传》,不像司马迁写《史记》,有“一肚皮宿怨要发挥出来”。施耐庵是因为“饱暖无事,又值心闲”,于是“伸纸弄笔,寻个题目,写出自家许多锦心绣口”,因而他的是非都跟圣人之道相合。总之跟“忠义”二字不沾边。他认为,《水浒传》中的宋江,是作者深恶痛绝的人物,写它的目的,是“使人见之,真有犬彘不食之恨”。
李贽和金圣叹,不过是两个有代表性的人物。他们的背后,各有一批同调或拥趸之人。例如,余象斗认为,宋江诸人于“宋德衰微、乾纲不揽,官箴失措,下民咨咨,山谷嗷嗷”之际,“愤国治之不平,悯民庶之失所”,“崛起山东”,“强者锄之,弱者扶之,富者刖之,贫者周之,冤屈者起而伸之,囚困者斧而出之”,可谓“有为国之忠,有济民之义”。五湖老人称称赞《水浒传》,“好勇斗狠之辈,皆含真气”,“嬉笑怒骂之际,俱成真境”。大涤余人也指出,《水浒传》中英雄豪杰“所杀奸贪淫秽,皆不忠不义者”。而怀林和尚认为,宋江是“逢人便拜,见人便哭,自称曰‘小吏,小吏’或招曰‘罪人,罪人’”的假道学真强盗。
一部《水浒传》,究竟是唆使谋反的还是消弭谋反的?其中人物,究竟是贼寇还是抵御贼寇的?那些名义上不是盗贼而实际上是盗贼(指蔡京童贯之流),难道不应该消灭吗?(转引张凤翼说法)观点的分歧,甚至针锋相对,恐怕还会在文人学者之间长久地存在下去。但是,历史的经验告诉我们,人世间的一切是非恩怨,百十年之后,终将褪去其庄严肃穆的色彩,而沦为说教或娱乐的材料。正史野史,概莫能外。所以今天,当《水浒传》被改编为影视形式的时候,诸如阎婆惜其实深爱着宋江、潘金莲跟武大郎很恩爱、武松以加勒比海盗装束在景阳冈上用石块砸死老虎之类的戏说、恶搞,就是一种必然的趋势,谁也阻挡不了。因此,我以为,对产生于百十年前的文学名著,谁都不能扮演权威,谁都不必过于认真。庄谐杂出,众说纷纭,乃是正常现象。面对任何奇谈怪论、戏说恶搞,都不妨一笑了之。反正,名著的原文总是在那里,不会轻易磨灭、漫漶掉的。(丁启阵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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