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传统孝道与墨家思想的关系
墨家在先秦诸子中占有重要地位,《韩非子·显学》说:“世之显学,儒墨也”,《孟子·滕文公下》说: “杨朱、墨翟之言盈天下”, 此足证墨家学派影响之大。
墨家学派的创始人是墨子。从墨子的思想体系来看,其最主要的组成部分是以“兼相爱 , 交相利”为纲的政治思想和伦理学说 ,“兼爱”既是墨子的政治理想 , 又是他所追求的最高道德境界。所谓“兼爱”, 既不分人我、不别亲疏、无论贵贱、无所差别地爱一切人。由“兼爱”的原则出发 , 墨子并不反对孝道 , 在《墨子》一书中 ,表现出了对于君惠、臣忠、父慈子孝兄友弟悌的理想社会的向往 , 如: “君臣不惠忠 , 父子不慈孝 , 兄弟不和调 , 此则天下之害也”; (《墨子·兼爱中》, 下引只注篇名) “人君之不惠也 , 臣者之不忠也 , 父者之不慈也 , 子者之不孝也。此又天下之害也”; (《兼爱下》) “为人君必惠 , 为人臣必忠 , 为人子必孝 , 为人兄必友 , 为人弟必悌。”(同上)看来 , 墨子确实也认为孝是要讲的。
不过 , 墨家虽然也讲孝 , 却又与儒家所讲的传统孝道大不为同。
儒家提倡“爱人”, 但这个爱不是泛爱 , 而是“以己推人”, “爱己及人”, 是等差之爱 , 所以肯定“亲亲之杀 , 尊贤之等”。孔子讲“亲亲而仁民 , 仁民而爱物”,孟子讲“老吾老以及人之老 , 幼吾幼以及人之幼”, 都是以己推人 , 由近及远 , 要点全在一个“推”字。因之 ,孝在儒家学说中至关重要 , 它是“仁”的根本 , 爱心的本源 , 具有哲学上的地位。儒家所推崇的孝道 , 其本身即极讲差等 , 按血缘关系之远近表现出种种差别 , 如丧服制度就最为明显。而墨家提倡“兼爱”, 主张“爱无差等”和“不辟亲疏”。所谓“爱无差等”, 即君臣、父子、诸侯家臣之间 , 乃至全体人与人之间 , 不分上下贵贱 ,都要相亲相爱。《墨子·兼爱中》说:“诸侯相爱 , 则不野战;家主相爱 , 则不相纂; 人与人相爱 , 则不相贼。” “君臣相爱则惠忠 , 父子相爱则孝慈 , 兄弟相爱则和调 ,天下人皆相爱 , 强不执弱 , 众不劫寡 , 富不侮贫”, 诚如是 , 则“凡天下祸纂怨恨 , 可使毋起者”。所谓“不辟亲疏”, 即爱人与用人不能以“亲亲”为标准 , 而应完全消除亲与疏的差别 , 真正做到一视同仁。由“兼爱”的原则出发 , 墨子认为 ,“孝”不仅仅限于爱自己的双亲和长上 , 还应包括爱民利众之意 ,“亲贫 , 则从事乎富之; 人民寡 , 则从事乎众之; 众乱 , 则从事乎治之”。不仅如此 , 墨子还进一步认为 , 利亲应先从他人之亲考虑 , 只有“先从事乎爱利人之亲”, 人才能“报我以爱利吾亲也”。 (《兼爱中》) 看来 , 墨子的观点刚好与儒家相反 ,变等差之爱为爱无差等 , 变由近及远为由远及近 , 先施而后求报。所以他又说 , “夫爱人者 , 人亦从而爱之”, “恶人者 , 人亦从而恶之” (《兼爱下》), 希望人们爱人之父若其父 , 爱人之身若自身 , 爱人之家若自家 , 处处先为他国、他家、他人着想。由上述基本思想所决定 , 孝道在墨家思想体系中并不占有怎么重要的地位 , 它作为社会的普通伦理之一 , 只不过是在“兼爱”之下的一个小的德目 , 是“兼爱”表现于亲子之间的一个名词而已。墨子说:“爱人若爱其身 , 犹有不孝者乎 ?” (《节葬下》)试想 , 如果人人都能做到兼爱 , 爱他人如爱自己 , 那还哪有什么孝与不孝的区别了 ? 按照墨子的兼爱之说 , 具有血缘关系的亲子之间 , 也并不比其他的人际关系近 ,所以孟子才据以攻击说:“杨朱为我 , 是无君也; 墨子兼爱 , 是无父也。无君无父 , 是禽兽也。”②
与上述对孝道的总体认识相联系 , 墨子强烈反对厚葬久丧。儒家是主张重于丧祭之礼的 , 孔子认为“三年之丧”不可更改 , 孟子也曾力劝滕文公恢复三年丧制 ,认为这是符合仁义和孝道的。墨子则主张薄葬短丧 , 因为在“兼爱的原则之下已经不复存在亲疏之别 , 厚葬久丧等关于孝道的措施自然是多余的了。况且 , 厚葬久丧需大量浪费社会财富 , 损害人民健康 , 破坏正常生产 ,又影响人口的增殖 , 实不利于“富贫众寡 , 定危治乱”, “以厚葬久丧为政 , 国家必贫 , 人民必寡 , 刑政必乱。”另一方面 , 厚葬久丧会使当事人“出则无衣也 , 入则无食也”, 其结果必然造成“为人弟者 , 求其兄而不得不弟弟 , 必将怨其兄矣; 为人子者 , 求其亲而不得不孝子 ,必是怨其亲矣; 为人臣者 , 求其君而不得不忠臣 , 必且乱其上矣” (《节葬下》 )的局面 , 那还有什么孝道可言呢 ? 所以 , 厚葬久丧的确“非仁非义 , 非孝子之事也。”
墨子说古代圣王“制为葬埋之法 , 曰: 棺三寸足以朽体 ,衣衾三领足以覆恶。以及其葬也 , 下毋及泉 , 上毋通臭” (《节葬下》), 这也就是墨子本人对待丧葬的态度。墨子死后 , 其后学分为所谓“相里氏之墨”“相夫氏之墨”和“邓陵氏之墨”三派③ , 称为后期墨家。现存《墨子》一书中有六篇——《经上》、《经下》、《经说上》、《经说下》、《大取》、《小取》——和其他诸篇不同 , 一般认为 , 这六篇乃是上述墨家诸后学的著作。由此六篇之内容来看 , 墨子后学对于墨子“兼相爱 , 交相利”的政治和伦理思想有所继承与发展 , 这里不拟予以全面分析 ,只讲与孝道有关的一个问题。墨子学说“贵义”、“重利”, 爱与利并举而又以爱作为利的基础。后墨则在义与利、爱与利的关系中更强调利的重要性 , 认为义和爱的内容就是利。《经上》说: “义 , 利也。”《经说上》说: “义 , 志以天下为芬 (爱) , 而能能(善) 利之 , 不必用。”此言能以天下人为爱而又能善利天下人 , 善利天下人而又不必为己用 , 这才是利人 , 才是义。如此说来 ,所谓爱和义 , 其本身不过是利而已。既然有利就是爱 ,后墨便把这个“利”字贯彻到各个方面 , 他们所谓的 “孝”, 也便以父母的获得实利为要素 , 完全成为功利主义的了。《经上》说: “孝 , 利亲也。”《经说上》说: “孝 , 以亲为爱 , 而能能(善) 利亲 , 不必得。”《大取》也说: “智(知) 亲之一利 , 未为孝也。亦不至于智 (知)不为己之利于亲也。”看来 , 所谓孝 , 就是要“利亲”, “爱亲”就在于能够善利亲。对孝的这种解释确是新鲜的 , 它和儒家的“养志”, 以敬为孝等观念完全异质 , 从中可看出儒墨两家对于孝之根本含义的理解的差异。
总之 , 从传统孝道向封建伦理转化的历程来看 , 墨家的贡献并不大。但是 , 由于墨家讲究“兼爱”, 所以总是将孝与慈并提 , 从不把“孝”抬到重于“慈”的地位 ,在墨者看来 , 无论父慈或子孝 , 都不过是兼爱的表现而已。这种孝慈并重而不片面强调孝的特点 , 实反映了墨家对等级差别的否定 , 它对于孝道中民主性内容的增长是具有一定意义的。此外 , 墨家反对厚葬久丧 , 也是有着进步的历史意义的 , 对后世较有影响。
二、《孝经》与墨家思想的关系
从内容上看 , 《孝经》系广泛采摘儒家学派自孔子、曾子至孟子、荀子等大师论孝道的言论 , 以孔子与曾子问答的形式加以穿连 , 缀辑在一起而成篇的。由此看来 ,该书实为先秦儒家论孝道的总汇 , 是对先秦儒家孝道思想的集成和总结。但是 , 《孝经》的作者 , 却是聚讼纷纭 , 迄无定论 , 有孔子说、孟子说、七十子后学说、孟子弟子说、汉儒说等。
近年来河北定县八角廊四十号汉墓出土的竹简《儒家者言》以及郭店楚简及上博简的出土与研究为《孝经》的作者及成书提供了一些新的参考系 , 结合一些学者的有关论述 , 认为《孝经》非伪书 , 成篇于战国中晚期的七十子后学之手应是较为公允之论。④那么 , 《孝经》与墨家思想的联系就有了逻辑上的可能。笔者认为《孝经》与墨家思想是有一定的联系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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