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学网:“国学辣妹”起诉红网侵犯名誉权索赔30万元

编辑:秋痕 来源:中国法院网
 
前不久,一个以“国学辣妹”为网名的中国戏曲学院学生在网上迅速蹿红。6月13日,这位“国学辣妹”以侵犯名誉权为由,将湖南红网新闻网络传播有限责任公司告上了北京市丰台区人民法院,要求其赔偿精神损失费30万元。

  原告“国学辣妹”在起诉书中称,2006年10月,原告参加了“新锐前台”活动,从几千人中脱颖而出进入前40名。从此建立了网名为“国学辣妹”的个人博客。

  原告称,2006年11月初,一篇名为“中国戏曲学院大四女生:我的一夜情值10万”的帖子在各大门户网站论坛以头条新闻(最热话题、精彩推荐等)的形式出现。该帖内容严重失实,以第一人称表现形式的写作方法和配以“国学辣妹”的照片,使得读者误以为文章是原告本人所写,丑化了原告在读者心里的形象。而最令人气愤的是,该帖还详尽地公布了“国学辣妹”的姓名和所就读的学校以及其他个人信息,直接导致她每天都会接到多个电话、邮件及留言,被许多不明真相的人质问、指责和谩骂,众多网友还发表侮辱、辱骂原告的帖子。同时,原告所就读中国戏曲学院的领导专门就此事要求原告做出合理解释,否则将对她做出处分。同校学生都侧目视之,指指点点。这些都给原告的生活、名誉、精神造成了极大的伤害。

  2006年11月,红网工作人员通过网络主动联系上“国学辣妹”,说“红网论坛”中刊登了一篇有关她的帖子,网友纷纷跟贴,反响很大,因此邀请她到“红网论坛”发贴。“国学辣妹”随后登陆红网,在“红网论坛”栏目找到了那篇帖子“中国戏曲学院大四女生:我的一夜情值10万”。于是“国学辣妹”告知红网工作人员,该贴内容严重失实,希望他们能及时处理,并帮忙澄清事实。

  过了几天,“国学辣妹”发现红网不仅没有删除此帖子,竟然又以新闻的形式在“中国报道”栏目发表了一篇文章“网络再现‘魔女’‘调戏’孔子称一夜情10万”。在这篇文章中,有许多歪曲事实、严重侮辱原告人格的词语。看到这篇报道后,原告异常气愤,曾与“红网”工作人员沟通要求删贴,并在红网论坛上发贴留言再次要求红网网站删除上述侵权文章,但红网却置若罔闻,为了掩盖事实,红网居然把她请求删除侵权文章的帖子给删除了。

  这之后,多家网站、报纸、电视台对此事进行了报道,基本都把“中戏大四女生一夜情值10万”当成既定事实,“国学辣妹”多次向媒体澄清,均无效果。为此,原告一直深受其扰,但因无法确认整件事情的来龙去脉,尤其是这些报道的源头,所以不能从根本上消除此文章对她造成的恶劣影响。直到2007年2月,一好心网友提供线索,她这才得知岁“中国戏曲学院大四女生:我的一夜情值10万”一贴首发于红网,并且从红网上疯狂传播,在很短的时间内,同一篇帖子曾被转载1万多篇,总点击在1000万以上。

  “国学辣妹”认为,红网在发表上述两篇侵权文章后,各大门户网站及其他众多的网站相继转载,尤其是后一篇是以新闻报道的形式出现,严重误导了网友,严重影响了“国学辣妹”的正常生活。而红网为了自己的点击率,为了自己的经济利益,发表不属实文章,对侵权文章不加审核,不顾“国学辣妹”的要求放任损害后果扩大,严重侵犯了她的名誉权,使她的社会形象和声誉受到严重破坏,社会评价降低,给她造成了极大的负面影响。现要求红网公司停止侵害,删除侵害“国学辣妹”名誉权的文章,消除影响、赔礼道歉,并赔偿经济损失2100元及精神损害抚慰金30万元。

  目前,此案正在审理当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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