阳春三月,略带暖意的春风刮遍祖国的每个角落,也刮起了一股学雷锋之风。每年临近3月5日,各地学雷锋单位像雨后春笋般应运而生,一时间大街小巷涌现出千千万万个“雷锋”。养老院里一波又一波的“雷锋”让老人疲惫不堪;孤寡老人家里被“雷锋”擦拭了一遍又一遍;福利院里的孩子们被“雷锋”弄得应接不暇……人们在充分享受这种学雷锋活动带来的诸多便利时,也不时地在想当汽车上老人需要让座的时候“雷锋”在哪?当老人在马路中间看着川流不息的车辆无从迈步的时候“雷锋”在哪?当有人摔倒需要扶起的时候“雷锋”又在哪?……雷锋精神为什么只有在3月份才扎堆的体现,这种走形式的活动方式比学雷锋本身更重要吗?
看着满街的“一日雷锋”们大张旗鼓地游走,笔者觉得这不是在学习“雷锋”,而是对“雷锋”精神的一种亵渎。有些单位为了做样子,每年到3月5日就排着队伍,打着旗子,挂着标语,只在宣传需要时学一两个小时的雷锋,领导和录像的一走,“雷锋”也就不见了踪影。很多人也只在“雷锋日”学雷锋,把学雷锋当作一天的事情,而不是长期坚持下去。人们慢慢的已经把“雷锋日”沦为呼之即应的“全民表演”,学习雷锋的行为基本被模式化和固定化了,“作秀”的痕迹远远大于了学习的本身,偏离了“雷锋”精神传承的本意。
笔者认为一种精神的传承,一种道德的倡导,需要水滴石穿的长劲、韧劲。弘扬雷锋精神,“毕其功于一役”不行,大轰大嗡搞突击也不行,必须经常化、常态化。只有坚持经常,保持常态,学雷锋活动才能持久、深入,减少形式化、应景化、概念化,才能避免“雷锋叔叔没户口,三月来了四月走”的尴尬。献爱心不能成为平时没有人、节日“人扎堆”的现象,应该建立长效的爱心机制,让献爱心成为一种日常行为。社会应逐步引导、宣传一种慈善文化,尽可能地传输“日常、持久献爱心、做慈善”的价值和意义。
行之苟有恒,久久自芬芳,人们需要的是实实在在的“雷锋”而非“作秀味”浓厚的“一日雷锋”。我们应追寻雷锋精神,从身边点滴做起,从小事做起,形成人人学雷锋、天天学雷锋的良好氛围,并不断寻找雷锋精神在新时期的实现形式,不断丰富和发展雷锋精神的时代内涵,这样才能保证学雷锋活动永葆生机与活力,长久传承下去。(谌馨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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