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学网:用主流价值观统领电视评价标准

编辑:秋痕 来源:光明日报
 
时统宇(中国社会科学院新闻研究所研究员) 


  造成电视传播低俗倾向和泛娱乐化现象的终极原因,是中国电视在市场化进程中对利润指标的片面追求。因此,用主流价值观统领中国电视的评价标准是大势所趋,其中有三项工作迫在眉睫:


  首先,必须有制度保证。增加新闻类、社教类节目的比例,缩小游戏娱乐类节目的播出平台。如果真的减少收视率高、广告收入好的娱乐节目播出量,电视台短期内的经济效益肯定会受到影响,但既然电视台是生产精神文化产品的专门组织,要担负起传承文明、人文教化的责任,与唯利是图的商业行为有本质区别的电视传播就应舍利而取义。同时,必须在制度上做出保障,没有制度上对新闻社教类节目的保护,最终也只是表面文章而已。


  二要把欣赏指数、满意度等软指标变成具有市场导向的硬指标,着力构建电视节目恪守审美与艺术价值判断的游戏规则。去年《中国电视艺术发展报告》首次完成了中国电视文艺(文化)栏目欣赏指数调查。这一评价标准建立了一种更为客观、公正、真实地反映当下电视文艺栏目的文化品位和内在品质的评价指标体系。目前,以央视为代表的综合评价体系已付诸实施。尽管其影响和力度有一个渐进的过程,但对中国电视的科学发展意义重大。 


  三应加强对电视产品的监管,建立行之有效的广电系统掌门人问责制和频道频率退出机制。近年来行政主管部门在反低俗倾向行动中,对问责制的强调是一条基本线索。前些年国家广电总局在《关于进一步加强广播电视广告播放管理的通知》中就指出,治理整顿要坚决实行“问责制”,对有禁不止、整改不力、严重违规播放广告的广播电视播出机构,要追究其主要领导的责任,同时还将向社会曝光,以确保清理整顿工作不走过场、不留死角。据不完全统计,在一个多月的时间里,全国广播电视播出机构清理停播违规广告1466条,涉及金额达20多亿元。可见,问责制的实际效果是十分明显的。问责制的关键不在于是否清楚“责”,而在于敢不敢“问”,谁来“问”,怎么“问”,“问”的结果如何,等等。伤筋动骨式的砸饭碗,甚至是一票否决制的实施,对于反低俗化的成果和成效是一种决定性检验。那么,在出现了严重低俗问题后,广播电视的频道和频率退出机制,就是一个更加复杂和敏感的问题。如果说,问责制只是涉及个别人的话;那么,频道和频率退出则关乎整体,涉及体制的伤筋动骨。只有扩张机制而缺乏退出机制是我国广电系统的先天不足之一。我们的结论是:必须把问责制和退出制刚性化、法定化,才能在制度安排的层面解决低俗化、泛娱乐化问题。没有一个让人放心的监管,就没有一个让人放心的市场,这样的道理同样适用于广播电视行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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