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学网:取消二级公路收费怎能一拖4年?

编辑:秋痕 来源:早报评论
 
随着成品油税费改革自1月1日起正式实施,政府还贷二级公路的收费站点的撤销工作也已开始。7日,交通运输部一名官员向记者表示,目前正在制定全国撤销政府还贷二级公路收费站点的实施方案,选择有条件的省份进行试点,方案将于近日出台。(《21世纪经济报道》1月8日)
二级公路收费站的撤销工作貌似紧锣密鼓,但如果与燃油税出台的速度相比,其速度就与蜗牛有得一比——税收了一个星期,费的取消尚无时间表;税从公布方案到出台,不过两月,而费的取消讨论却持续了经年。用网友们的话来说,这是在玩武林秘笈中的“拖”字诀。

在我看来,二级公路收费站迟迟不撤消,远不止是一个“拖”的问题,还涉嫌违法。根据2004年11月1日正式实施的《公路收费管理条例》第18条第3款,“技术等级为二级以下(含二级)的公路不得收费。但在国家确定的中西部省、自治区、直辖市建设的二级公路,其连续里程60公里以上的,经依法批准,可以收取车辆通行费。”

法律已经讲得清楚:自2004年11月以后,技术等级为二级以下(含二级)的公路不得收费,经依法批准的中西部地区连续60公里以上的二级公路收费站除外。也就是说,早在2004年11月之前,有关部门就该紧锣密鼓地筹划撤站工作,而不是在2009年燃油税征收之际,才酝酿“逐步”、“有望”撤站的时间表。

但从现在的情况来看,《公路收费管理条例》的上述规定完全没有得到很好的执行,二级公路收费与《公路收费管理条例》相关规定的抵触,不仅伤害了法律的威信,也挫伤了政府相关部门的公信力。

广州 汪春华


关键字: 内容标签:怎能,一拖,取消,收费,二级公路怎能 一拖 取消 收费 二级公路
下一篇:越是困难越要坚持“结构性减税”||上一篇:更多领导应响应春节不“汇报”工作的号召
分享到
您可能还喜欢

相关文章:
推荐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