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学网:用爱文化的方式去爱季风吧

编辑:秋痕 来源:早报
 
恺蒂  
  几年前,英国《卫报》曾派出几名记者去书店摸底,检验伦敦的几家大书店中工作人员的知识水准如何。其中一位去了伦敦最大、年代最久、最有名的独立书店福伊尔斯(Foyles),她拿着一本前几天买的《尤利西斯》,找到一位貌似文学青年的店员(标准是戴着眼镜,脸色苍白,身材瘦高),要求退货,因为“这本书里满是拼写错误,没有标点符号”。又指着第300页上的jawbo一字说: “你看,这字根本就不存在。” 店员把书翻过来倒过去看了一番,支支吾吾解释说可能是出版社发错了书,把校样给发到书店里了。可怜的他连声替出版社赔不是,不仅同意记者退货,并保证说要把“校样”全数收回。(编按:与jawbo拼写相近的词有jambo[钻机]和jawbone[颚骨])
  不知为何,这个故事一直让我记得很牢,可能因为在读到那份报纸后,我正巧去福伊尔斯书店,还很八卦地去英国文学部看有没有一位文学青年般的店员。最近,我又想到这个故事,是因为关于沪上陕西南路地铁站里的季风书店租期到期后能否继续生存的种种议论。
  其实,我从来没有觉得福伊尔斯是一家好书店。上世纪九十年代我在伦敦的时候,每次走过福伊尔斯,都觉得那是一个很不友善的庞然大物,店里面到处是旮拉拐角,想上楼永远找不到一个楼梯,书摆得毫无章法,全无头绪,没有电脑可用来检索,付钱买书要排三个队,服务生一问三不知。但福伊尔斯却是一个地标,为什么?因为它有百年历史,因为它的女主人Christina Foyle性格古怪,因为它到处是灰尘,一派萧条景象,所以,让逛书店的人一头雾水晕头转向反而成了它吸引人的特点。(据说在Christina去世、她的侄子接班之后,这里做了一系列改革,总算将作者以字母顺序排列,而且也跟上时代潮流,引进了电脑,设立了网站,开了咖啡馆,建立了分店。)
  所以,书店好坏,读者各有标准,有人喜欢在窗明几净的书店里喝咖啡看杂志会朋友,有人喜欢找一些稀奇古怪别处找不到的书,有人喜欢和留着大胡子戴着老花镜的店主讨论珍本善本初版本。萝卜青菜,读者各有所好,文化精英主义完全是一种势利眼,喜欢抚摸小羊皮精装本或宋版书的人,完全不必觉得那些上飞机前买一本侦探小说,下飞机时就把小说扔在座位上的读者比自己低一等。书店有各种,最怕的是书店没有特点。
  福伊尔斯有的是特点,季风书店也有特点,所以,才会有那么多热爱季风的人。我也爱季风,有事没事买不买书都会去那里逛一圈,基本上就能把重要的社科文学新书尽收眼底。如果季风书店真的关门或者搬家,我也会觉得很伤感。但是话说回来,房子究竟租给谁,租金多少,这是地铁公司的商业决定,向左走或向右走都无可厚非。对于福伊尔斯来说,雄厚的家族资产、拥有伦敦西区市中心那栋楼的产权,是这个书店得以生存百年至关重要的条件。
  伦敦的那条书店街,除了福伊尔斯这个庞然大物外,其他书店也有不少。世界各地的爱书人到伦敦,总要在那里流连一番,如同朝山进香。那里有二手书店,艺术书店,珍本书店,特价书店,也有大的连锁超市书店。那里是黄金地段,租金肯定也日涨夜高,所以,那些歪歪扭扭的二手书店,风风雨雨生存了几十年的,基本上都是先下手为强,买下了房子,又心甘情愿不做其他生意的。
  当然,书店关门搬迁也是常事。例如那家被写成书、被拍成电影的查令十字街84号,关门的原因是否与租金有关不得而知。也有因租金上涨而无法维持的,例如著名银月女性书店(Silver Moon),它1984年开在查令十字街64号,出售女权主义的著作和女作家的作品,后来逐渐做出名声。到2002年初,银月终于撑不住租金的上涨,决定关门了事,幸亏有斜对面的福伊尔斯出手相助,在那栋大楼里挤了块地方出来,银月就住进了福伊尔斯家,同年也是因为租金而搬来合住的还有一家著名的爵士乐书店。
  每个城市都需要文化地标,但文化地标却不是说出来或吹出来的。伦敦的大小书店是其文化地标,英国的阅读大军则是这地标的支持者。地铁上人手一册书,如同图书馆;英国朋友漂洋过海搬家,首先打包的是一箱箱的书;圣诞节生日买礼物,书也是大多数人的首选;出门度假时,平时工作繁忙的白领们要说:“总算有时间读书了”; 晚上孩子上床,父母最后一样任务是给他们读故事书。
  所以,把季风书店看作是上海文化地标的人,要捍卫季风的人,不要怪地铁公司涨租金,还是赶快去季风买书吧。也不要忘记,每天晚上给你们的孩子读一本书或者讲一个故事,从小培养他们爱书、爱阅读,宁可让他们少做一份语文数学试卷,也不要让他们少读一本书。
  (作者系自由撰稿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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