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从我胯下钻过去来证明你的胆量!”据7月14《成都商报》报道,四川乐山市某医药公司在招收新员工培训中,竟鼓励被培训的30多名大学生“互钻胯下”,以显示各自是否能“放得下面子”。为了争抢该公司几个有限的岗位,8人甘忍此辱,“在台上互相钻胯”。事后,公司老总振振有词:“只有敢于挑战自我的人才能获得成功。”但不少大学生极其反感这种方式,“太侮辱人格了!”
韩信甘受“胯下之辱”,作为自励,也许还说得过去。现在,想出以要求他人忍受“胯下之辱”的方式,来检验他人“能忍能屈”耐性的怪招,只能说明一些企业管理人的用人观念近乎走火入魔。将“敢于挑战自我”与甘受“胯下之辱”画等号,这样的思维挺可怕,也挺可笑。
也许,在一些人看来,要想多挣票子,首先就得做出不要面子的牺牲。这实际上已把人降低成了不在乎尊严、而只会挣钱的机器和工具,忽视了人们越来越重视的一种心理需求,即受人尊重。
培养和检验人“能屈能伸”的形式和方式有很多,商界杰出人士已做出非常优秀的典范可参考选择。但无论如何,都必须以尊重人的人格和尊严为重要前提。倘若“南辕北辙”采取什么像古代韩信“胯下之辱”的形式,来培训和检验人的“能屈能伸”,只能让人嗅到一种陈腐之气。
可能有老板不服,“自家的企业,想用谁、怎么招人,我说了算”———大的道理没错,但其中还是有一些不可突破的底线。尊重人而不是污辱人,即是其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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