日本民族在学习外来先进文明的过程中,不但能做到虚心诚恳全心全意。而且能很好的结合本民族的特点,尤其是融合本民族的文明优势,结果日本能够“青出于蓝而胜于蓝”,在很多方面超越他的老师。
和日本民族相反,中华民族对待外来先进文明的态度是深闭固拒妄自尊大,实在无法排拒时就采取“拿来主义”,摄取形式排泄内容;同时用“民族劣根性”对外来文明进行“筛选”,能够适应“中国特色”者才能“为我所用”。因此外来文明进入中国后大多变得不伦不类,往往徒具外在形式而失去精神内赅。一个典型例子是自掘坟墓的满清政府在进入墓门的前一年为了缓解内外危机,仿效欧洲政府建立“责任内阁”,可内阁的十三名成员中居然有九人来自“皇族”?
当“西方文明”不能按中国人的期望值解决中国的“传统问题”时,我们就很容易简单地把过错推到“西方文明”身上,丝毫也意识不到问题的根源不是我们引进的“西方文明”;而是“传统文明”的惯性作用,是我们对西方文明的“悲剧性误读”。
下面列举几条最具代表性的“我们对西方文明的误读”:
一、 性开放
上世纪七十年代前的中国性观念异常保守,“性”一度成为民众谈虎色变的话题。改革开放以后,西方的“性开放”理念被饥渴的国民以最大的热情全盘接受并发扬光大,甚至于比西方走得更远更离谱。
下面几则众所周知的“西洋传闻”最能体现中国人对西方“性开放”的理解。
传闻一:美国女中学生在上学前,母亲总要提醒她别忘了带“避孕套”……
传闻二:美国夫妻不干涉对方的“性自由”,双方在外面都有一个或多个情人。丈夫回家撞见妻子和情人做爱,多半选择礼貌地退出来……
传闻三:美国的海滨浴场,男女全都一丝不挂……
中国的“极端女权主义者”甚至杜撰出这样一个版本:妻子出门时丈夫都要提醒她别忘了带“避孕套”,告诫她若遇上色狼千万不要反抗,因为“生命”比“贞操”更重要;但和色狼做爱时别忘了戴上“避孕套”,因为“生命”离不开“健康”……
如果美国人听到上述几则关于他们的“性开放传闻”,震惊程度应该不下于听到“911”恐怖袭击消息。传闻中的他们不是和动物没有任何分别吗?他们的“人性尊严”哪里去了?
我们对美国的“性开放”确然存在严重的误读。
首先美国的“性开放”只存在“特定地点”和“特定群体”;主流社会的“性观念”则远比我们保守,大众传媒和公共场所也远比我们“干净”。
美国是一个奉行自由主义的国家,政府和多数人不能随意剥夺“少数群体”不触犯法律的爱好和行为。所以美国有专为部分追求性刺激的成年人开设的 “成人俱乐部”;“回归自然派”男女还可在远离公众的海滩一丝不挂裸浴;“好莱坞”影星也可追求“私生活丰富多彩”……但这些“性开放”把戏只限于“特定群体”和“特定区域”,美国的主流社会则完全是另外一幅景观。美国的公共场所根本看不到涉及色情的宣传广告;我国的色情广告则满天飞,与性相关的影视宣传画和壮阳招贴从大街小巷一直贴到公共厕所。美国的电视也非常干净,连骂人的脏话都被删掉;可我每次旅行到一个县城,在大街上经常能听到录相厅传出的女人高潮时呻吟声。象纽约这样的海岸国际大都市,因为外来人口较多,外来文明占很大比重,性保守倾向还不十分明显;但在主要由美国本土人居住的内地中小城市,美国人则表现得象货真价实的“清教徒”。美国大部分州都禁娼,所有与色情有关的场所都必须在指定的位置,尤其要远离教会、学校。既便如此,他们还时常遭受一些周边居民的抗议。相比之下,我国的色情业不但“丰富多彩”;而且不顾对青少年的影响。我国的星级酒店,小姐进进出出已经成为没有人会因此大惊小怪的正常景观,加之洗头房,洗脚房,卡拉ok,夜总会等诸多色情场所,堪称世界之冠……
当未成年中学生走在大街上,眼中看到宣传画上戴有挑逗性的性感女体和淫秽文字;耳中听到女人高潮人呻吟声,他能不想入非非吗?能不想到去引诱他的女同学吗?如果引诱达不到目的,能不想到实施“性暴力”吗?近几年我国青少年犯罪率直线上升,“性开放”无疑是一个很重要的诱因。
其次美国的婚姻家庭也远非我们想象的那样滥情任性不负责任。美国人在计划结婚之前是有些随便;可一旦结婚就非常清楚自己的责任,家庭始终摆在首位,连工作也得从属家庭,很少结了婚的人还会经常去娱乐场所和别的男女玩浪漫或一人深夜不归泡吧。美国离婚自由,可在婚姻期间大多能对配偶保持基本忠诚,尤其是有一定经济条件和文化教养的绅士阶层更能以身作则。性绯闻不但令政务官吃不消,绅士若是沾上性绯闻也一样会失去社会的尊敬。
再次美国人讲求生命的尊严,甚至于把尊严看得大于生命。所以认定美国女人都会对强奸犯俯首听命是只有“好死不如赖活”的中国人才会相信的无稽之谈。前段时间看到一则网文,写手居然嘲讽一位为保贞操誓死不从歹徒强暴的烈女子,文后还有不少人符合?真的想不到我们的性观念已“开放”到如此荒谬的地步!
二、 金钱选举
美国的民主制度很健全,总统和和行政区域一把手都是民主直选产生;各级议会也是全民公平普选产生。民选政府的第一职能只能是“为人民服务”,否则民众就会在下次选举中不投他的票或在任期内弹劾罢免他,得罪民众的政务官轻则丢官重则身败名裂。只有极少的傻瓜政务官才会冒着身败名裂的危险去愚弄民众或以权谋私。美国的各级政府都是“民本政府”,绝大多数政务官都有浓厚的“民本思想”,在任期里能尽职尽责,极少腐败渎职现象,个别例外也能很快被发现并受到毫不留情的膺惩。之所以会如此主要是美国选举制度的功劳。一个如此科学理性的选举体制,应该成为文明世界学习仿效的样板,可我们的多数国民却对美国的选举存在很大的误区,在不了解“真相”的情况下就盲目给对方贴上“金钱选举”的标签。
国民之所以容易相信美国的选举是“金钱选举”,一是媒体的误导;二是从电视里看到总统候选人组成庞大的竞选班子一个州一个州去拉选票,没有大量的钱是不行的。在电视普及的时代,赢得选民最便捷的方式就是在黄金时间发表电视讲话。可占用大段电视黄金时间需要花很多钱……所以美国选举需要很多的钱铺路,没有钱在信息社会寸步难行。因此富人很容易用金钱操纵选举,只有富人才能决定选举结果,要么自己直接参加竞选;要么把自己的利益代理人用金钱扶上台?
因为我们不了解美国的选举运作方式,所以很容易形成上面的错觉。美国的竞选机制早就设置了富人用金钱操纵选举的壁垒,在运作方式上使金钱的影响降到了尽可能低的限度。
美国选举确然要花很多的钱,但金钱并不能决定选举结果,富人很难用金钱操纵选举。美国的竞选机制使穷人和富人拥有相对公平的竞选机会,富人在竞选时不但无法发挥金钱的优势,“富人身份”甚至会成为竞选的累赘。美国的历任总统除了肯尼迪一人外极少出身豪富阶层最能说明问题。
美国的总统选举制最能说明美国选举给穷人提供了均等竞选机会:总统选举制规定:对于没有经济实力的总统候选人,国会可以拔给他一笔可观的竞选经费,但很少有候选人愿意领用这笔竞选经费。一则那是纳税人的钱,用纳税人的钱为自己竞选铺路候选人在感情上难以接受;二则总统候选人只要有足够的实力和人望,就能通过正规渠道筹集到必要的竞选经费。
也许有人会问,给候选人提供竞选经费的富人难道不会提出相应的条件,待候选人当上总统后再利用手中职权维护并拓展他们的利益吗?一旦发生上述情况,当选的虽然不是富人总统,可一样只能做富人在政府中的利益代理人?一样是“金钱选举”的另一种表现形式?
上述情况其实在美国很难发生,一是提供竞选经费的美国富人很少会提出“用公权作报偿”的条件,美国富人的情操智商毕竟和中国富人有很大的差别;二是就算个别富人提出那样的条件候选人也作出相应的承诺,当选总统在任期内也没有相应的权力履行自己的承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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