12日上午,济南市中级人民法院开庭审理了齐白石后人状告学苑出版社和济南新华书店侵权案件。齐白石的孙子齐秉颐代表其他原告参加了庭审。双方展开激烈的争论,各有说法,法庭未当庭作出判决。本案成为一起较为罕见的名人子孙替名人维权的典型案件。
开庭后,原告齐家代理律师张成彦指出,两被告在未经齐白石后人合法授权的情况下,以赢利为目的,于2005年再版并销售了《齐白石传》一书,侵犯了齐家的著作权,并当庭出示了由学苑出版社出版的《齐白石传》作为证据。因此,要求被告赔偿经济损失10万元并登报道歉。
被告学苑出版社的代理律师则认为,《齐白石传》一书的作者并非齐白石本人,不适用《著作权法》。同时他还指出,该书早在20年前就由另外一家正规出版社出版过。济南新华书店的代理律师则认为,新华书店是经过正规渠道进货,有相关的合法凭证,在未认定这本书是否侵权之前,销售单位不构成侵权。双方争议的焦点主要集中在原告诉讼主体是否适合、被告是否侵犯原告著作权、原告主张的赔偿费用由被告承担是否有法律依据等方面。
庭审后,齐秉颐接受了记者的采访,他说:“齐白石的一生不仅仅属于齐家,而是属于全民族的。”出版社出版一些老人的作品时,他们齐家后人虽然没有得到什么稿酬,但还是积极配合。可是眼看着老人的画册越出越多,价格也越来越贵,而从中获取了巨额经济效益的出版社对齐家仍无任何表示后,他们开始考虑依法维权。
齐秉颐的私人助理于锦江参与了齐家后人索赔的全部过程。他说,由于齐白石的子女众多,后人分支十分庞大,而只有取得这些合法继承人的一致认可,方能进行诉讼,这一过程十分复杂曲折。经过近一年的努力,目前,10支继承人中有9支取得了一致,并授权给齐秉颐进行诉讼。
据悉,齐白石后人首次来山东维权,同时还提起了对人民教育出版社和济南新华书店的侵权诉讼。今天下午,这一案件进入了交换证据阶段。另据了解,近日长春、沈阳两地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审理了数起齐家维权索赔案,目前还未作出一审判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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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07年10月,齐良怜、齐良芷、齐良末等9人代表百位齐白石后人作为原告,将全国22家出版发行单位告上法庭,这是齐白石的后人首次联合集体维权索赔。此事涉及长春、沈阳、济南三地,当地中级人民法院已经受理了齐家诉22家出版发行单位侵权案。齐家认为这22家单位未经授权就私自非法制作、发行、销售齐白石作品,构成侵权,要求这些单位支付近千万元稿酬。齐家仅诉讼费就交了近20万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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