我是2000年入行的,至今不到八年时间,期间也是辛酸苦辣百味俱全。其实相比那些刚出校门的学生,资方对我们这些艺术院校教授级别编剧还是比较客气的,但行业内约定俗成的对编剧的不尊重是普遍性的。一旦一个项目出现什么问题,最先和最容易受损害的一定是编剧。
2002年,我给中国电视剧制作总公司写一个叫《心灵风暴》的系列电视剧,我按照合同规定时间,辛苦写完十集剧本,结果投资方因为各种原因项目下马,我连个退稿费也没有,只有数千元订金,最可笑的是,这个没得到退稿费的剧本版权居然还是资方的。
但这家公司毕竟属于央视还算讲脸面,一些无良小公司就相当恐怖。2006年夏天,我替大学同学李东东出庭作证,帮她向一家影视公司追讨所欠两万元稿费。李东东赢了,我竟然接到这家公司老板无数短信和电话谩骂,虽不至于像本次维权会上那个小女生受到的人身威胁,但电话里也是脏话连篇,并扬言:我今后的日子可有事儿做了!他要到中戏到圈里去宣传我是如何没有道德!卑鄙无耻!总之他要如影随形跟着我,恶心我。原因是我做了证人,让他赔了两万元钱。
那是在《幸福像花儿一样》热播后,我已是知名编剧,在这些所谓老板眼里,尚且没有丝毫人格尊严可言,可想而知,那些初入行的年轻编剧处境会如何险恶。
汪海林同学告诉我,他和阎刚同学曾经为追讨稿费,不得已动了拳头,结果讨回稿费,但稿费全付了医药费。我笑称,看来在中国当编剧必须会功夫。
在我系,教师们郑重告诫将入行学生的,往往并不是一些编剧技巧,而是入行数戒,比如不能跟一些无良公司合作,比如签合同一定要保护自己利益等等,但我们也知道,所谓无良,所谓细研合同都不能百分百保证编剧利益,因为,在整个行业内,编剧地位实在很低,不要说跟美国比,就跟韩国、日本比也是天差地别。我一些圈外朋友问我,看韩剧觉得编剧很有权力,想让谁演就谁演,让谁导就谁导,我听着都像做梦。
当然也有一些很强势的编剧,不仅那些已有品牌效应的名编,也包括一些年轻编剧,但这类编剧都有特点,社会能力很强,有广泛的人脉关系,有上蹿下跳的精力,总之彪悍人生无需理由;但如果你只是一个老老实实会码字的编剧,你就得像我一样,忍受种种不公平待遇,经历多年媳妇熬成婆的坎坷之路。
在我看来,如果编剧更多精力用在人际关系上,社会活动上,对创作其实是有伤害的,所以我觉得当前中国编剧若要真正维权,首要一点应有行业规范,即有法律来保证编剧权益,就像《劳动法》那样,你做到哪一步,就拿到哪一步报酬,而不是靠写剧本以外的能力去拿到它。
娱乐圈里总是喜欢捧些超女超男,但整个编剧行业地位提高,绝不只是靠几个明星编剧能完成的。
我最羡慕的是美国那种编剧工会,创作本属个体劳动,一个个分割开来非常孤立无援,一旦团结就会形成力量,就会让你的甲方不那么敢轻视你。
总之目前中国影视业,编剧地位怎么强调都不过分。前时央视一个编导对我说,现在观众也开始知道编剧了,看一部戏都会说,谁谁编的……
真那样,中国影视业有福了。(作者 王宛平,中央戏剧学院戏剧文学系副教授,《金婚》《甜蜜蜜》编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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