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学网:师生畸恋的道德之殇呼唤立法

编辑:秋痕 来源:红网
 
像《牯岭街少年杀人事件》,又像《十三棵泡桐》。一个刚过18岁生日的高中生杀死了他的同学,只因为他们有一个共同的情人:45岁的女班主任(2月27日《南方都市报》)。这是一场校园惨剧,也是当今的教育体制对师生畸恋的“恶之花”的管理缺失结下的一枚苦果。我翻遍了所有的法律条文,居然没有一条来规范师生畸恋! 
  爱情是人类最崇高的情感,多少人为之神魂颠倒,生死以之,然而它有禁区,或道德的,或法律的,比如乱伦之恋。
  菁菁校园中的少男少女,除了和同学朝夕相处外,接触最多的就是老师,他们常带给天真纯洁的中小学生许多幻想、崇拜甚至是喜爱。所以师生恋一直以来都层出不穷,深陷其中的师生总是在千夫所指中谢幕。
  这次师生三角畸恋的最大的受害者,无疑是被杀的高中生何小厉和同为高中生的杀人犯孟超。一个年轻而美丽的生命已经终结,另一个同样年轻而美丽的生命将受到法律的制裁。剩下的问题是,我们如何看待45岁的女教师张丽。
  如果张丽是一个未婚或离异女性,那么,对爱情的渴望,是她的权力;大胆地追求不违背法律和道德的爱情,无可指责。问题是,第一,她虽然已经离异,但早就有了男友,而且进行了正式的结婚登记,虽然没有举行婚礼,但从法律的角度看,她是一个已婚女性,因此,婚外的所有男女情感,都不能不道德地降临到在她身上。第二,她拥有一个特殊的身份:中学教师;所恋爱的对象,是自己的学生,十七八岁的中学男生。这个阶段的学生,从本质上来说,还说个孩子,心智还处于发育阶段,经受不了缠绵悱恻的爱情纠缠,一旦沉溺其中,会出现种种匪夷所思的变态心理和举动。我们看处于不伦之恋的孟超的日记,就能清楚地了解这一点。他写道:“社会、伦理、道德在逼我挥手……我拼了命也不愿意,哪怕头骨被打碎了,牙齿被打掉了,眼睛也被活生生地挖走了……你甚至可以不看我、不想我、不关心我,你想做任何事情都可以,但总是会有一具百孔千疮的行尸跟着你。”想法如此恐怖,叫人不寒而栗。这还是一个处于成长期的中学生本该具有的心态吗?第三,如果所恋,只有一个,相信结局不会如此悲惨,而她偏偏同时和自己的两个学生维持着这种不清不白的关系,根本没有考虑爱情里面应该包涵着的责任和道德,这就不能和普通的男欢女爱相提并论,而是一种感情玩弄,是对心智还不完全的孩子的情感诱骗和绑架。
  但是,我们仅仅停留在对张丽的口诛笔伐,并不能解决问题,因为,我们不能保证,今后不出第二个、第三个甚至N个张丽,不能保证这一次的师生畸恋会成为绝响。
  是该为中小学师生情感纠葛立法的时候了。

关键字: 内容标签:立法,师生,呼唤,道德,畸恋立法 师生 呼唤 道德 畸恋
下一篇:进课堂不是问题 问题是怎么进课堂||上一篇:浩然与我们的文学记忆
分享到
您可能还喜欢

相关文章:
推荐好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