新国学网:"文化例外"与文化安全 保护本国文化不受别国冲击

编辑:Jina 来源:湖南日报
 
 近一段时间来,有一个词在国内外文化领域被人们频频使用,即所谓“文化例外”。 

    “文化例外”这个词源于上世纪90年代初,在关于关贸总协定的谈判中,法国人敏锐地意识到国家和民族文化独立的重要性,坚决而果断地提出反对把文化列入一般性服务贸易,认为在文化领域不能适用WTO贸易自由原则。随后其他欧洲国家和加拿大等国纷纷响应,支持这一主张,确定了界定“文化例外”的六条标准,其主旨就在于保护本国文化不遭受别国文化冲击。 

    提出“文化例外”,实际上是为了一个民族的文化安全着想。我们知道,一个民族的存在,除了它的领土、人口、政治、经济,还有一个非常重要的因素,就是它的文化。文化凝聚着一个民族的精神,包含着一个民族的智慧,浓缩着一个民族的历史。一个失去自己文化的民族,意味着失去精神家园,很难立足于世界民族之林,更谈不上有光辉的未来。 

    民族文化,是从历史走过来的,如果说民族文化是一篇宏伟乐章,文化名人就是其中一个个音符;如果说民族文化是一幢华丽殿堂,文化名人就是其中的七梁八柱。因而可以说,捍卫这些文化名人,在某种意义上来说就是捍卫民族文化。遗憾的是,我国的文化名人时下都在不同程度地受到伤害。古往今来的志士仁人、学术泰斗、伟人大师,不是被一些人戏说、恶搞,就是被一些人亵渎、糟蹋。万世师表孔子,被降到只相当于一个明星的万分之一水平。诸葛亮的棺材盖已经钉上快两千年了,还是被人拉出来羞辱,有人先是呼吁应将诸葛亮的《出师表》撤出中学语文课本,继而又称诸葛亮明知“出师”不可为而为之,其实是想自己篡位做皇帝。诗仙李白也被人说成是街头混混(古惑仔)。还有屈原、司马迁、岳飞、林则徐、鲁迅等大量历史文化名人,都在被人戏说、恶搞,似乎谁想骂就骂几句,想栽赃就罗织他几条“罪过”,全无尊严可言。 

    放眼世界,没有哪个民族会如此随随便便地糟蹋自己的文化先贤,任何一个良性运转的社会和心态健康的民族,都总会有几个不能被“恶搞”的核心价值人物,总会有几座不能被“戏说”亵渎的历史丰碑,总会坚守着一些不能移易的原则。在印度,广大民众会自发维护他们的圣雄甘地;在法国,贞德永远是带领人们前进、追求自由的圣女;在美国,马丁?路德?金的“我有一个梦想”,时时回响在人们的耳旁,绝不容丝毫玷污;还有英国的剧作家莎士比亚,俄罗斯大诗人普希金等等,这些都是必须捍卫,不容恶搞的历史伟人,是民族的精神支柱,是文化安全的重中之重。 

    当然,历史文化名人也好,文化典籍也好,都可以批评,可以探讨,但一定要实事求是,有一分根据说一分话,切勿故出惊人之言,故意唱反调,瞎抬杠,“娱乐一切”,亵渎神圣。否则,这样的文化环境还有安全可言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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